1、人保局政风行风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政风行风建设,切实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人社部门政风行风建设专项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思路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XX县区委县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关规定,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为目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正风肃纪,纠建并举、上下联动、
2、整体推进,切实整改问题,完善相关制度,构建长效机制,推动部门政风行风持续好转、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排查整改突出问题 1、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3年度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反馈的问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找的问题以及日常工作中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全面梳理和排查目前本单位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制定有效措施,逐一认真整改,能短期见效的务求明显见到实效。 牵头领导:各分管局领导 责任单位:局内各部门、股室 协办机构:局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4年4月底前 (二)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2、加强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提高工
3、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牵头领导: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社保中心、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就业服务管理局 协办机构:局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完成时限:长期 3、规范办事流程,简化优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严肃工作纪律,切实提高机关行政效能。 牵头领导:各分管局领导 责任单位:局内各部门、股室 协办单位:局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4年5月底前 (三)规范窗口服务行为 4、严格执行和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窗口单位服务规范(见附件三),全面实行“五制”(首问责任制、全程代理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
4、“四公开”(办事程序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结果公开)、“三亮明”(亮明身份、亮明承诺、亮明标准) 牵头领导:各分管局领导 责任单位:局内各部门、股室 协办机构:局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完成时限:长期 5、严格执行和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窗口单位纪律要求(见附件四),切实做到“四严格、四杜绝”,即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杜绝徇私越权现象;严格信息管理,杜绝泄露服务对象隐私现象;严格思想作风,杜绝慵懒散漫现象;严格劳动纪律,杜绝脱岗“空窗”现象。 牵头领导:各分管局领导 责任单位:局内各部门、股室 协办机构:局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完成时限:长期 6、推行文明服务用语,做到用语礼貌,表达
5、通俗易懂,用词得当、语气适中、语速适当,禁止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不断改进服务态度和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果。 牵头领导:各分管局领导 责任单位:局内各部门、股室 协办机构:局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完成时限:长期 (四)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7、利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各行业专门网站等载体,依法依规及时公开、更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信息及办事流程、收费标准等事项,方便群众上网查询。 牵头领导: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责任单位:局内各部门、股室 协办机构:局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完成时限:长期 (五)办好政风行风热线 8、认真办好政风行风热线,认真解答听众咨询的
6、事项,及时处理听众反映的问题。 牵头领导: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责任单位:局内各部门、股室 协办机构:局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完成时限:长期 (六)组织开展民主评议 9、应采取自评、他评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召开评议会议,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发现政风行风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深入加以整改,并适时向参评人员通报整改情况。 牵头领导: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责任单位:局内各部门、股室 协办机构:局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完成时限:长期 (七)加大舆论宣传力度 10、运用报刊、县电视台、网站、宣传栏等载体,加强人社政策法规、工作措施、重要活动、先进典型等的宣传,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牵头领导:局党组
7、成员、纪检组长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各部门办公室 协办机构:局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完成时限:长期 (八)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11、建好咨询服务平台,公布投诉举报电话。 牵头领导: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责任单位:局内各部门、股室 协办机构:局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4年5月底前 12、在办公区域增设意见箱,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加强来信来访工作,落实领导接访包案推动解决信访问题,建立群众反映问题的快速分办和处理反馈机制,对涉及部门政风行风方面的举报投诉,及时受理、分类处理、跟踪督办。对实名举报投诉的,及时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反馈举报投诉人,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牵头
8、领导: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责任单位:局内各部门、股室 协办机构:局办公室、各部门办公室 完成时限:长期 (九)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13、调查研究紧扣作风建设,重点了解社情民意,听取意见建议。各班子成员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一次以上专题调研,解决反映突出的问题。 牵头领导: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各部门办公室 协办机构:局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4年10月 (十)扎实开展监督检查 14、深入整治“四风”,认真开展正风肃纪工作,重点整治工作纪律、服务态度以及“吃、拿、卡、要”等问题。 牵头领导: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责任单位:局内各部门、股室 协办机构:局专项行动
9、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完成时限:长期 15、加大工作力度,对部门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工作推进和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对违纪违规人员严肃处理。 牵头领导: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责任单位:局内各部门、股室 协办机构:局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完成时限:长期 三、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股室要进一步深化政风行风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责任主体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将政风行风建设纳入工作大局统筹谋划,协同推进。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构建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政风行风建设领导体系。我局成立政风
10、行风建设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有关局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一),统筹协调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有关具体工作。 (二)注重工作统筹。要把政风行风建设专项行动与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州委州政府“十项规定”XX县区委县政府“八项规定”相衔接,统筹做好相关工作。要紧密结合人社部门业务工作实际,围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业务经办流程、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依法行政等重要内容,进一步创新举措、完善制度,努力构建促进政风行风持续好转的长效机制。
11、 (三)狠抓工作落实。局内各部门、股室要按照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将有关工作任务和要求逐一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做到任务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局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要把监督检查作为推动部门政风行风建设和专项行动的有效手段,采取专项检查、突出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并建立问题台帐,加强督查督办,限期督促整改,确保有关部署和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四)严格考核奖惩。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政风行风专项行动中走过场、搞应付的部门、股室,以及被上级单位通报批评或在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中被点名不满意的部门,将取消责任人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严重违反政风行风建设有关规定的人员,要坚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第8页 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