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方案 近期,我国多个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对此,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委、市政府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我市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结合我局部门职责,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指导全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明确我局在疫情防控中的任务目标,细化各科室、基层分局职责分工,指导全局贯彻落实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要求,为我市打赢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战役作出市场监管部门应有的贡献。 二、任务目标 根据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
2、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局部门职责,确定七项重点工作。 (一)加强市场活禽和野生动物交易监督检查。由食品流通科牵头,网络交易和合同科、餐饮科、食化大队、知识产权和广告监督科、基层分局配合实施,严格落实市场活禽禁售、宰杀规定,组织对农贸市场内活禽销售、现场宰杀销售禽肉行为进行排查,对发现的活禽交易和现场宰杀销售行为立即责令停止经营;监督禁止任何经营单位或个人发布含有涉及“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出售、购买、转让”等内容的违法广告;组织查处非法贩卖、加工、经营、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 (二)加强农(集)贸市场、超市监管。由食品流通科牵头,基层各分局配合实施,引导行业组织发挥自律作用,督促农(
3、集)贸市场、超市等经营者主动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采购索证索票等制度,严把采购、销售产品质量关;配合市相关部门督促农(集)贸市场、超市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卫生整治力度,对经营场所及设备、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对废弃物和物理性原因致死的禽类集中收集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加强食品安全全环节、全链条监管。由食品生产科牵头,食品流通科、餐饮科、食化大队、食品检测中心、基层各分局配合实施,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经营者(含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疫病防控责任,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等制度,严禁采购、使用和销售来源不明、不具备检疫合格证明的畜禽制品;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
4、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防生熟交叉污染;督促饭店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退订政策,对因预防疫情而不能就餐的,坚决全额退还订餐费用;组织查处采购、加工、经营病死畜禽产品,畜禽产品来源不明,检验检疫票证不全等违法行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食品抽检工作。 (四)加强与预防疫情相关商品的价格监管。由价格监管科牵头,药品科、医疗器械科、经检大队、消保科、基层各分局配合实施,针对当前与预防疫情相关商品价格波动情况,及时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和查处散布涨价信息、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密切关注与预防疫情相关商品和生活必需品价格投诉举报情况及相关价格舆情,畅通消费投诉举报渠道,确保消费
5、者投诉举报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加大对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对与预防疫情相关商品生产流通企业开展提醒告诫,敦促有关市场主体严格依法经营,加强价格自律,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大对预防疫情相关商品广告监测力度,坚决查处含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预防、治疗、治愈、偏方”等内容的违法广告。 (五)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由药品科牵头,医疗器械科、知识产权和广告监督科配合实施,监督药品经营单位做好退烧药销售实名登记工作,对购药者信息每日汇总上报;督促相关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口罩、防护服等)经营单位严把质量关,保障所经营药品、医疗器械的产品质量;监督药品经销机构禁止发布含有涉及“
6、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治疗、治愈、偏方”等内容的违法广告;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械等行为。 (六)加强预防疫情相关商品和生活必需品质量监管。由质监科牵头,煤油监管科(稽查)、经检大队、基层各分局配合实施,开展对疫情防控相关产品和生活必需消费品的质量监督,制定防疫产品监督抽检计划,增加抽检频次,加大产品抽查力度,组织查处各种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产品的行为。 (七)开展疫情排查。由综合执法协调科牵头,网络交易和合同科、餐饮科、食化大队、煤油监管科、煤油监管科(稽查)、质检所、办公室、基层各分局配合实施,组织对宾馆、饭店、各类市场和本系统及自建家属院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宾馆入住人员、饭店和各类市
7、场从业人员、本系统人员和家属院人员,重点了解两周内有无发热、乏力、干咳症状,是否到过武汉或接触过来自武汉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确保不漏掉一人。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相关科室、基层各分局要加强此次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动员,从全市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大局出发,提高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在局党组的领导下,部门间密切配合,把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要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为全面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打好思想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和党组副书记、局
8、长任小组组长,其他副乡科级领导任小组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和各分局局长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食品流通科,负责疫情防控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和副局长兼任。 (三)强化责任落实。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要制定食品、药品、价格监管防控的具体工作方案,将防控工作任务明确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市局要采取重点督查、明查暗访等方式,深入基层发现问题,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的部门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务求工作实效。在防控工作期间,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整改率要达到100%;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打击和查处率要达到100%;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率要达到100%。对大案要案要一案一报、挂牌督办、限期办结。 (五)加强信息管理。防控工作信息统一由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写,经主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后发布。各科室、基层分局要严格信息报道和报送管理,每天上午10时前,将前一天工作情况报食品流通科,不得擅自编发相关工作信息,严防恶意炒作,避免不必要的社会恐慌。各归口统计数据须经主管领导审核后方可上报。对外报送的行政执法案件数据和信息统一由政策法规科提供,经局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送。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