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修订稿)(征求意见稿)
普通高中教育是在九年义务教育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国民素质、面向大众的基础教育。
普通高中教育的任务是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为学生适应社会生活、高等教育和职业发展做好准备,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普通高中课程建设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和素质教育的基本理念,努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体现国际发展趋势、充满活力的课程体系,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培养目标
普通高中教育在义务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促进学生核心素养的形成和发展。
初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继承革命传统。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树立为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做贡献的远大志向。
文明礼貌,诚信友善,遵纪守法,履行公民义务,行使公民权利,具有社会责任感。尊重和理解文化的多样性,初步具有开放意识和全球视野。珍爱自然,保护环境,具有生态文明理念。
保持强烈的求知欲,能够自主学习,独立思考,掌握必要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不断提升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及信息素养。敢于质疑,善于反思,勇于探索,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具有终身学习、主动发展的能力。
体魄强健,坚韧乐观,形成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审美情趣。学会交流与合作,具有团队精神。能够独立生活,具有初步的生涯规划能力和一定的组织活动能力。
二、课程设置
1.学制与课时
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每学年教学和社会实践时间为41周。每周35课时,每课时45分钟。1 8课时为1学分。
2. 课程结构
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选修I、选修II三类课程构成。
必修课程是全体学生必须修习的课程,是普通高中学生发展的共同基础,由国家根据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统一设置。
选修I课程是学生根据个人需求与升学考试要求选择修习的课程,由国家根据学生专业倾向和个性发展需要设置。
修II课程是学生自主选择修习的课程,包括国家设置的拓展、提高性课程和校本课程。本课程由学校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学业发展、职业倾向以及当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特点和学校办学理念、特色资源等开设。
3.课程及科目设置
普通高中设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科目和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
外语开设英语及其他国际交流中使用较多的语种。鼓励学生在确保开好一门外语的基础上,创造条件逐步开设两种或多种外语供学生选择修习。
综合宴践活动课程由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公益活动与志愿服务三方面组成。社会实践可安排军训、劳动、社会考察、职业体验、班团会等活动。
4. 课程与学分安排
科目
必修
选修I
选修II
语文
8
0-6
0-6
数学
8
0-6
0-6
外语
6
0-6
0-6
思想政治
6
0-6
0-4
历史
4
0-6
0-4
地理
4
0-6
0-4
物理
4
0-6
0-4
化学
4
0-6
0-4
生物
4
0-6
0-4
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
6
0—18
0-4
艺术(或音乐美术)
6
0—18
0-4
体育与健康
12
0—18
0-4
综合实践活动
16
校本课程
≥8
合计
88
≥42
≥14
5.科目设计
科目内容应根据学科自身特点和学生学习需要来设计。可按学期或学年组织教学内容,也可设计成若干模块。模块之间既相对独立,又体现学科内在逻辑。模块教学时间根据实际需要设定,一般为18学时的倍数。选修Ⅱ课程一般按模块设计。
思想政治必修课分为理论学习和社会活动两部分,其中理论学习4学分,社会活动2学分。技术必修课共6学分,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可分别按4学分设计若干模块,供学生选择。艺术与音乐、美术并行设置,供学校选择开设。体育与健康三个学年每周必须开设,应提供选择性模块。
综合实践活动中,研究性学习8学分,学生至少应完成2个项目设计或课题研究;社会实践6学分,每学年均应安排l周,每周2学分;公益活动与志愿服务在课外时间进行,三年不少于4 0小时,可获得2学分。
6.学生修习要求
学生完成相应课程规定课时的学习并考核合格,即可获取相应的学分。
学生毕业的学分要求为144学分。其中,必修课程88学分,选修I课程不少于4 2学分(其中,参加高考的学生应修满语文、数学、外语学科的上限学分)。选修II课程不少于14学分(其中,校本课程不少于8学分)。
三、课程内容确定的原则
国家通过制定课程标准规定普通高中课程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确定课程内容应遵循如下基本原则:
时代性。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当代社会进步、科技发展和学科发展前沿,紧密联系学生生活与经验,并根据时代发展需要及时调整、更叙新。
基础性。面向全体学生,体现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精选学生终身发展必备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构建共同基础。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能力和探索精神,注重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合理控制学生的课业负担。
选择性。在保证每个学生达到共同基础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学生不同的发展需求,结合学科特点,遵循学习科学的基本原理,分类分层设计可选择的课程内容,引导学生形成个性化的学习方案,促进学生的自主发展。
关联性。关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等目标间的有机联系;关注学科间的联系与整合;增强课程内容与社会生活、高等教育和职业世界的内在联系。
四、课程实施与评价
L科学编制课程标准与教材
程标准研制应遵循课程方案的总体要求,按照各学科的性质和目标,确定学科核心素养、内容标准和学业质量标准,以指导、规范教材编写、教学和评价。
教材编写以课程标准为依据,遵循时代性、基础性、选择性和关联性的原则精选课程内容,构建支持和促进学生学习的教材体系。教材编写应有利于学校组织安排教学,有利于促进教与学方式的转变。
2.合理规划学校课程
学校应结合办学目标、学生特点和实际条件,创造性地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制定满足学生发展需要的学校课程计划。开齐开好国家要求的各类科目。充分挖掘课程资源,开发、利用丰富多彩的选修课程,尊重学生选择课程的权利,鼓励学生形成个性化的课程修习方案。加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顶层设计,发挥好综合实践活动在促进学生发展中的独特作用。
3.大力推进教学改革
教师应深入理解国家课程方案,准确把握课程标准和教材,关注学生学习过程,创设宽松、互动、个性化的学习环境,优化课堂教学模式,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深度应用,促进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提高国家课程校本化的实施水平。
推进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建立反思交流、平等互助的教学研究共同体,营造民主、开放、共享的教学研究文化,鼓励和支持教师进行教学方式改革的探索,形成个性化的教学风格和特色。
4.改革教学管理制度
建立学生生涯规划指导制度。学校应组建专业队伍,采用专职教师与兼职教师相结合的方式,指导学生认识自我,处理好兴趣特长、潜能倾向于未来社会需求的关系,提高学生的生涯规划能力和自主发展能力。
建立选课指导制度。学校应提供课程说明和选课指南,安排班主任或导师与学生建立相对固定的联系,指导学生选课,帮助学生形成合理的课程修习方案,引导家长正确对待和帮助学生选课。
建立新的教学管理制度。学校应积极探索行政班和教学班并存的管理制度,统筹课程安排、教师调度、班级编排、学生管理、教学设施配套等资源和条件,为选择性课程走班教学的实施提供保障。
5.完善考试评价制度
建立学分认定制度。学生修习的学分由学校认定。学校应组建学分认定委员会,依据本方案制订学分认定的具体办法,考察学生修习的课时和表现,考核学业成就,认定学分。考核应以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以成绩合格为标准。
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学校应制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根据综合素质评价的原则、内容和方式,客观地记录和认定学生各方面的突出表现,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选课II课程的修习情况应列入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
规范考试评价要求。校内考试评价、学业水平考试、高考均应以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为依据。学业水平合格考试以必修课要求为准。
6.开发与利用课程资源
学校应加强课程资源建设。充分挖掘并有效利用校内和社区现有的课程资源,促进普职融通。加强校际间合作,鼓励资源共享、联合开发、跨校兼课、学分互认。加强学校与社区、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的合作。把课程资源建设与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发挥家长委员会和社区的作用。
五、条件与保障
普通高中课程的实施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有与之间适应的配套政策和条件保障。各级政府部门应根据普通高中课程实施的需要,制定相应的政策,提供有力的条件保障。
1.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根据课程实施需要,完善普通高中教师编制标准,按课程要求配齐配足教师,特别要满足新增课程、选修课以及实行选课走班教学、指导学生生涯规划等方面的师资需要。支持学校聘用具有专业特长的兼职教师。
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的新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科学核定教师工作量,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完善新设课程教师职称评定机制。加强教师培训与研修,探索教师专业发展新模式,建立和完善教师专业发展保障机制。
2.加强教学设施建设
根据课程实施需要,制定普通高中教学设施、图书资料与技术装备标准,改善教学环境与教学条件。配齐专用教室与场馆,保障有关学科实验、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的开设。建设良好的技术课程实施环境,提供足够的图书资料、设施设备、实验器材及耗材,促进各学科的教学改革。
3.加强经费保障
充分考虑普通高中课程实施需要,合理核定经费投入标准,建立稳定的经费投入机制,保障课程开发、教学研究、师资建设、教师培训与研修以及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等方面的经费需求。
4.加强课程管理
完善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制度,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制定符合本省实际的课程实施指导方案。在确保达到普通高中毕业学分要求的基础上,可适当调整选修课的学分结构,调整后的课程实施指导方案须报教育部备案。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指导学校自主制定学校课程计划。学校课程计划应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普通高中课程实施情况的监测与督导,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不断提高课程实施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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