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为大力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将精神文明建设有机融入到经济、政治、社会、文化与生态文明建设之中,全力实施“十大工程”,打造“三大战役”升级版,加快建设品质大*步伐,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从2015年起,全面启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现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目的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关于开展全省县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意见(赣文明委20152号)为指引,坚持
2、以人为本、创建为民,努力创建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取得更大进展,城市文明程度显著提高,品质大*的新魅力得到充分彰显,确保2015年度被评为全省文明城市。 二、实施步骤和任务 整个创建活动于2015年5月开始至2016年1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5月2015年7月) 1.动员部署创建工作。全县召开动员大会,动员全县上下积极投身于创
3、建活动中来。 责任单位。县创建办、县文明办。 2.广泛开展创建大讨论。组织广大市民广泛开展讨论、座谈、征文、演讲等活动为*创建出谋划策,引导他们以实际行动投入到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中来。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创建办、县文明办、县教育局、县文广新局、*镇、经济开发区。 3.印发致全县广大市民一封信。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印发致全县广大市民一封信,动员全县上下积极投身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创建办。 4.全面启动社会宣传。通过手机、电话、简报、宣传墙(板)等进行信息宣传;通过报刊、电视台进行媒介宣传;利用*政务网、文明网等网站进行网络宣传;通过户外广告牌、公交车、出租
4、车车体、围墙、宣传车等进行公益广告宣传(县XX县区所有商业广告牌必须空出30%制作公益广告的内容);通过广场、公园等平台开展综合性文艺演出进行文艺宣传;开展千名志愿者宣誓、签名活动。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创建办、县文明办、县教育局、县文体广电局、县工商局、县城管局、县园林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运管所、团县委、县残联、*镇、经济开发区。 5.提高群众知晓率。组织编印公民道德规范、社会公德、城市管理规定、交通规则、文明礼仪、环境保护、市民须知等内容的实用宣传材料,制作成宣传卡片折叠页,在社区、宾馆、酒店等公共场所散发、宣传,促文明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 责任单位。县创建办、县文
5、明办、县教育局、县招商局、县工商局、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环保局、县旅游局、团县委、*镇。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5月2015年12月) 各责任单位按照全县总体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举措,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针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薄弱环节,重点抓好九大专项整治行动: 1.“六车”非法营运及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单位:县“六车”整治办。 2.公用设施修缮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3.县城环境卫生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4.片区联创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单位。*镇 5.餐饮店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6、。 6.电子娱乐场所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单位。县文广新局。 7.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8.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单位。县城管局。 9.校园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教育局。 九大专项整治行动分别由分管县领导担任总指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由各牵头单位负责制定,整治方案在5月底前分别报县委办、政府办及创建办。 (三)整改提高阶段(2015年8月2015年10月) 1.各责任单位对各自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并上报自审报告。 2.由县人大、县政协组织“创建文明城市巡视团”、创建文明城市市民代表巡察团,对全县创建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和调研。 责任单位。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创建办。
7、 3.组织全县社区、单位进行创建文明城市知识考试,组织社区调查问卷,每季度一次。 责任单位。县创建办、县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调查队、*镇。 4.拍摄制作反映*创建全省文明城市主要成果和经验的电视专题片和形象宣传片。 责任单位。县广播电视台。 5.组织全县模拟检查考评。 责任单位。县创建办、县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调查队。 6.县创建办对创建工作进行督导,并综合模拟考评和巡察团、巡视团意见提出限期整改,力争在短时间内取得良好的整改效果。 责任单位。县创建办。 (四)总结表彰阶段(2015年11月2016年1月) 1.组织全县创建工作检查验收,考核评选创建文明城市先进单位、先进社区、先进个人。 责任
8、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创建办。 2.总结、表彰各责任单位创建工作,并上报县委、县政府,作为年终目标考评评选依据。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创建办。 3.召开全县总结表彰会。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创建办。 三、工作机制和举措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制 1.建立创建工作机构。文明城市创建涉及9大测评项目、36项测评指标、130多个小项,工作面广、任务繁重,为确保任务完成,实行测评项目领导责任制,由县领导牵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全力抓好各项工作推动和落实。成立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县文明委主任担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县文明委第一副主任担任第一副
9、组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县文明委常务副主任担任常务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片区路段组、重点整治组、综合协调组三个工作组。片区路段组负责调度片区联创共建工作,组长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刘海涛担任。重点整治组负责调度九大专项整治行动,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曾春担任。综合协调组负责创建办日常工作及对整个创建活动的协调工作,组长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刘慧担任。每个组必须根据工作职责,制定工作安排和方案,于5月底前分别报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创建办。为保障日常工作运行,综合协调组下设材料组、督查组两个工作组,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组成。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经
10、费要列入财政预算。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创建办、县文明办。 2.建立部门创建工作机构。全县各部门、单位、企业成立创建办,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并明确分管领导,设专人、专门办公场所开展工作。 责任单位。各部门、单位、*镇、经济开发区。 (二)实行片区联创共建制度 以街道为平台,社区为载体,全县分成九大片区,实行县四套班子领导分片挂点负责,县直单位挂点社区居委会,社区所属单位共同参与,县城九大社区为主力的四级联动的创建体制,全面开展片区联创共建活动(详见附件2)。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创建办、县直有关单位、*镇。 (三)制订*县
11、创建全省文明城市责任单位任务分解表 严格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具体标准和要求,任务逐项分解,形成各部门、单位创建工作任务分解责任书,分别下达至各有关责任单位(详见附件3)。 责任单位。县创建办、县文明办、县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调查队。 (四)实施考评激励机制 1.按照创建工作的分工及其任务的具体分解,实行目标考核评比。每两个月对责任部门单位进行一次测评,对照任务书采取听、看、查、问的办法进行总结评分,对排名前三的单位予以表扬奖励,对排名倒数的单位通报批评并进行处罚。 2.考评方式上,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将精神文明建设绩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将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纳入县委
12、、县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年终对创建工作进行考评,创建工作出色的进行加分。同时,县创建办加强日常考核,对需督办的事情下发“绿色督办单”,问题较严重的下发“红色督办单”,并在县广播电视台和今日*报进行曝光。 3.考评激励上,实行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评选全县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先进社区、先进个人。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创建办、县文明办。 (五)实行巡查评议制度 分别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创建工作进行巡查评议,充分发挥人大、政协、老干部和市民的民主监督和指导作用。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创建办。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责任。各部门各单位
13、要围绕全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及创建重点任务分解的要求,针对本单位承担的创建任务,研究制定具体创建规划和方案,明确目标和职责任务,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落实相关负责人,一包到底,确保达标。 (二)夯实薄弱环节。要认真对照全省文明城市创建的标准和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行业开展联合攻关,特别要抓住城市管理与市民素质教育这一矛盾,做好“三个结合”,把突出性的专项整治与经常性的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把思想道德素质教育与依法治县、依法管理结合起来,把县XX县区创建与农村文明创建结合起来,促进城市建设和管理上档次、上水平,出经验、创特色、见成效。各相关部门要对照全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测评指标,一项一
14、项抓落实。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大力宣传创建的各项措施及各部门、各行业的创建动态、创建成果和典型经验。同时加大舆论监督力度,纠正各种不文明现象,形成舆论强势。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普及文明知识,提高群众对创建全省文明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要组织力量,不断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在全省、全市主要新闻媒体宣传全县文明建设成就,提高城市知名度。 (四)密切部门合作。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和单位通力协作,共同作为。要创建“一体化”工程,把创建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等单项性创建评比都纳入到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之中,努力形成城乡一体文明创建格局。要同持“一把号”,各部门、各行业要把创建目标任务、工作部署与各自职能和行业特点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拧成“一股绳”,大力开展文明帮建,城乡共建、警民共建等活动,做到横向结对、纵向挂钩、优势互补,形成创建工作的合力。 (五)严格督察考核。县创建办、县文明办要制定创建工作督查方案,坚持专门巡查和综合巡查相结合,经常性地组织各种督促检查活动,通报创建工作进展,及时发现、研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创建工作常态化。要落实好巡查评议机制、考评激励机制、丢分责任制,严格奖惩,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第10页 共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