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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开展工会工作达标创优活动的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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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开展工会工作达标创优活动的实施办法 关于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开展工会工作达标创优活动的实施办法 洛工发(201*)3号 关于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开展 达标创优活动的实施办法 各县(市)区工会、各产业工会,各行业性工会联合会: 为切实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建设,进一步激发非公有制企业工会活力,发挥非公有制企业工会作用,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工作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开展达标创优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中国工会十五大精神,牢固树立固本强基意识,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原则,创新工作方法,加快工作推进,努力把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活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二、总体目标 通过在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开展“基础型、达标型、示范型”工会组织,推动先进上水平、中间上台阶、后进换新貌,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201*年年底,全市要有80%的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建成“基础型”以上工会,力争建成300家“达标型”工会和50家“示范型”工会。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3-4月)。各县(市)区工会、各产业(行业)工会,要结合实际,大力宣传开展达标创优活动的目的意义,提高工会干部对开展这项活动的认识,广泛动员基层工会积极开展活动。要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达标创优活动的目标任务、方法步骤、主要措施和组织领导。 (二)实施阶段(5月一9月)。各县(市)区工会、各产业(行业)工会干部要按照“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的工作要求,建立工会干部下基层、挂点联系企业的工作机制,进园区进企业,全面调查掌握非公有制企业和企业工会的基本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指导和帮助工作,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建设。要与开展“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集中行动相结合,扎实做好工会组建工作;要与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职代会制度推进、职工之家建设和建立“企业工会亮牌子、工会主席亮身份”示范点等工作相结合,全面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工作规范化建设。 (三)总结阶段(10月一11月)。各县(市)区工会、各产业(行业)工会,要对照活动的目标和要求,进一步做好非公有制企业 工会建设的巩固和完善工作,挖掘示范典型,搞好工作总结,表彰一批非公有制企业示范型工会和达标创优组织工作先进单位,以点带面,建立健全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基础建设的长效管理机制。 市总工会将在各县(市)区工会、各产业(行业)工会选树的非公有制企业达标型、示范型工会的基础上,选树表彰一批洛阳市非公有制企业达标型、示范型工会和达标创优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努力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工会中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局面。 各县(市)区工会、各产业(行业)工会联合会工作方案和阶段工作推进计划于4月30日前报市总工会组织部。 附件1:非公有制企业“三型”工会建设标准(试行) 2:非公有制企业“三型”工会创建活动工作计划表 洛阳市总工会201*年4月1日 附件一 非公有制企业“三型”工会建设标准(试行) “基础型”工会基本要求 一、门口有牌子。工会成立后,及时制作工会牌子,放置在单位大门口等醒目位置。 二、工会有印章。工会成立后,及时办理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刻制工会印章。 三、会员有登记。建立工会会员登记册,掌握会员基本情况,实行会员动态管理。 四、活动有经费。本单位适当安排工会经费,用于工会正常开展工作(活动)。 五、工作有台帐。建立以组织建设、民主管理、生产生活、社会保障、宣传教育和文体活动等工作为主要内容的工会工作台帐。 六、会员有活动。组织工会会员创业创新或文化体育等活动,每年至少组织活动一次。 “达标型”工会基本要求 “达标型”工会在符合“基础型”工会要求的基础上,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一位能干事的工会主席。工会主席掌握劳动与工会法律知识,热爱工会工作;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参与民主管理;帮助职工解决实际问题。 二、有一套工会活动的制度。有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建立工会例会和职工的培训、技术创新、合理化建议以及优秀职工评比活动等制度。 三、有一份完善的集体合同。集体合同需经职代会(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由工会代表职工与单位签订;建立平等协商制度,定期对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有一项民主管理的制度。建立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制度,定期召开会议;有条件的企业推行厂务公开制度。 五、有一本独立的银行帐户。工会开设独立的银行账户,自主使用工会经费和会费。 六、有一个职工活动场所。单位提供工会使用或管理的一处职工活动场所(如:职工培训中心、职工书屋、职工活动室等)。 “示范型”工会基本要求 “示范型”工会在符合“达标型”工会要求的基础上,符合以下要求: 一、组织体系建设好。建立健全工会、经审委和女职委组织,已取得工会法人资格;职工入会率达到95%以上;工会主席每年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上岗资格或业务培训;工会按期进行换届,工会负责人每年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二、职工创业创新好。开展以创建“工人先锋号”为载体的劳动竞赛、以“转型升级立新功”为主题的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以节能降耗为重点的合理化建议活动,有活动组织机构和实施方案,成效明显。 三、劳动关系建设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资协议的签订和管理工作规范;劳动争议调解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等组织健全;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安康杯”竞赛、送温暖等活动深入开展,困难职工档案管理规范。 四、民主制度建设好。职代会制度和厂务公开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职工民主管理的知情权、审议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落实;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代会。 五、职工队伍建设好。组织“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按规定提取职工教育培训费,开展职工普法教育和职工各类培训工作;举办一二次有一定影响的文艺体育活动。 六、工会经费管理好。单位依法按每月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工会经费,并安排工会开展职工劳动保护、技术创新、生活困难补助、企业文化建设等经费;规范核算,按规定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经审工作每年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 黑河总工会文件共青团黑河市委员会黑市团联发[201*]8号 ---------------------------------★--------------------------------- 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中开展工会和共青团共建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团委: 现将《关于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中开展工会和共青团共建工作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201*年7月10日前,各市(地)总工会、团委要将合作制定的本地工团共建工作年度规划或方案分别报市总工会和团市委;12月31日前,要将本地开展工团共建工作情况联合形成书面报告,分别报市总工会和团市委。 黑河市总工会组织部联系人:陶富强 联系电话:8223072电子邮箱:hhtaofuqiang@共青团黑河市委组织部联系人:张雪方倩联系电话:8226207电子邮箱:hhtswzzb@ 黑河市总工会共青团黑河市委员会 201*年6月17日 关于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中开展工会和共青团共建工作的方案 按照黑龙江省总工会、共青团黑龙江省委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省非公有制企业中开展工会和共青团共建工作的意见》(黑青联字[201*]15号)要求,深入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精神和省委关于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织和共青团组织建设,黑河市总工会、共青团黑河市委员会决定,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中开展工会和共青团(以下简称工团)共建工作,特制定工团共建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开展工团共建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创业、创新、创优活动,加强工团组织协同配合,发挥工团组织各自优势,统筹推进工团基层组织建设,同步扩大工团组织覆盖,增强工团组织活力,充分发挥工团组织作用,团结带领广大职工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精神,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在繁荣黑河边贸旅游明星城,推动黑河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建功立业。 二、目标任务 力争到201*年年底,全市已建立工会组织并具备建团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覆盖率达到40%以上。 三、共建内容 1、协同推进工团组织组建工作。要按照工会和共青团有关章 程规定,加快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工团组织的步伐。对于已经建立工会组织、尚未建立团组织且符合建团条件的(有团员3人以上),工会组织要在摸清本企业团员青年状况的基础上,会同企业所在地团组织,共同向本企业党组织或企业负责人提出建团意见和方案,争取企业领导层支持,推动在本企业建立团组织;对于正在筹建工会组织的,负责筹建工作的上一级工会组织要注意与同级团组织取得联系,统筹考虑在建立工会组织的同时,同步建立团组织;对于已经建立团组织、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团组织要通过积极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充分联系凝聚职工,为建立工会组织创造条件。在工会组织帮助推动企业建团过程中,企业所在地各级团组织要给予积极配合,主动沟通衔接,完成有关建团审批备案手续;企业团组织建立后,要按照“凡有50名以上团员或100名以上青年(18至35岁)的非公企业,其团的关系酌情由县级以上团委直管”的原则,理顺团组织隶属关系。 2、共同开展工团活动。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工团组织要立足各自职能特点和优势,加强沟通协作,共同开展活动,切实发挥好组织功能。要积极探索创新工团活动形式、载体和工作机制,探索工团活动共同策划、共同组织、共同参与的运作模式,努力做到工团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力量聚合、工作互动,推进工团工作联动开展。工会组织要在协助推动建团工作的同时,支持和帮助团组织开展各类思想性、技能性、娱乐性活动,促进团的工作全面活跃,提升团的组织活力和影响力。 3、统筹加强工团组织自身建设。统筹考虑工团组织人事安排和工作力量配备,工团组织工作人员可以交叉任职,年龄适合的 工会组织工作人员可以作为团组织负责人人选。统筹开发利用工团组织工作资源,工团组织活动阵地要互相开放,共同建设和利用。统筹开展工团组织工作人员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从事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工团组织之间要加强联系沟通,交流借鉴好的建设经验,规范基础管理,完善制度机制,实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四、相关要求 1、强化领导、细化目标。各级工团组织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两级总工会和团委要由主要领导牵头,抽调精干力量,抓紧成立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统筹负责共建的规划、组织、协调、调度等工作,明确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县级工团组织要在搞好衔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合作制定工团共建工作规划方案,层层分解任务目标,细化执行措施,及时做出安排部署。县级团委要主动与同级工会组织联系,对照本地建会企业名单,认真梳理确定建团目标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提前安排部署本级或乡街级团委与辖区内建会企业搞好对接,共同向企业领导层提出建团意见和方案,在工会组织的支持下集中推进建团工作。各级工会领导机关要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工团共建工作的督促指导,在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中尽快推动建立团组织,并支持和帮助团组织开展工作和活动。 2、加强联系、注重考核。各级工团组织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推进共建工作。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检查和报告工团共建工作落实情况。要把工团共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强化目标管理。 3、共育典型、扩大宣传。要在检查考核、评比表彰共育典型的基础上,及时总结、推广和宣传非公企业在工团共建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经验,要善于发现和培育非公企业内部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及时予以表彰奖励,并通过各种媒体进行大力宣传,并做好向上信息反馈工作,切实营造良好的共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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