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县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整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按照国全国、全省和全县关于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统筹城乡环保的总体要求,坚持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一起抓、产业竞争力与环境竞争力一起提升、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一起考核、物质文明与生态文明一起发展,围绕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努力遏制污染事件上升的势头,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实现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深入开展重金属排放企业污染整治
1.按照全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XX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和《焦作县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2011-2015)的总体要求,在近年来重金属企业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的目标、重点和任务以及政策、措施。严格环境准入,完善污染防控的各项政策和措施;大力推进重点涉重金属行业和企业清洁生产,提高资源综合循环利用率,高标准地实施重金属污染源综合整治工程;积极、稳步推进受污染环境的修复、恢复等试点项目,进一步提高人群健康危害监测和诊疗能力,确保全县生态环境安全。
2.严肃查处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违法问题。依法关闭并拆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所有重金属排放企业。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和环保设施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予以限期治理;依法关闭在规定期限内,仍不能达到限期治理目标要求的企业。从严查处未经环评审批许可开工建设、未执行“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采用淘汰落后生产工艺、重金属污染物不经处理任意超标排放、没有按照重金属排污许可排放等环境安全隐患问题突出的高危企业,停止建设不满足行业准入条件、未采用清洁生产技术、没有依法执行环评审批和“三同时”的新建工程项目。加强涉重金属化工企业的生产全过程监管,督促企业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防止发生次生环境污染事件。督促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公开环保不达标企业的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3.彻底查处铅蓄电池企业环境违法问题。在前一阶段铅蓄电池排查的基础上,彻底查处铅蓄电池企业环境违法问题,严格按照有关环保政策法规要求,对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擅自建设的企业,实施停建停产,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的依法予以取缔;对未经批准违法试生产和长期试生产不符合验收条件的企业,实施停产治理,对长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关闭;对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运行不稳定、长期超标排放的企业,实施停产治理,对长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关闭;对含重金属废水跑冒滴漏严重、产生的铅泥等危险废物管理混乱、存在严重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实施停产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关闭;未进行过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要在2011年底前完成一次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周边环境变化较大的要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在7月15日前,在公开媒体上公布辖区内所有铅蓄电池企业名单、地址及污染物排放情况,接受公众监督;要采取强硬措施,彻底关闭取缔小再生铅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炼铅企业,并遏制重金属铅污染反弹。从今年起,一律不得再办理铅蓄电池生产企业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项目。
4.加大涉重金属危险废物监管力度。按照环保部和卫生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要求,严格危废产生单位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经营活动。加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管理,严格危废经营许可证审查,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的经营活动,坚决取缔无证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行为;落实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属地监管责任,对存在严重安全和污染隐患,不符合原许可条件的持证单位,责令限期整改,直至依法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二)进一步加大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1.继续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推进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县污水处理率;着力解决管网建设滞后的问题,坚持“厂网并举,管网先行”的原则,加强配套管网的规划和建设,推进雨污分流系统的改造和完善,提高污水管网覆盖率和污水收集率;因地制宜地采用污泥农用、填埋、焚烧以及综合利用等方式,进一步加强污泥处置和综合利用设施建设;加强排入污水处理厂的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监管,防止超标废水排入污水处理厂;加大再生水回用工程建设力度,提高再生水回用率。要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督检查,加强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的监督性监测,全面掌握污水处理厂的运行和排放情况,严厉打击擅自停运、自动监控设施不能正常运行、超标排放、污泥违法处置和非法倾倒等环境违法行为。
2.继续加强电力企业脱硫设施运行监管。继续在全县深化“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年”活动,加强对火电企业脱硫设施的运营监管,进一步提高脱硫效率和减排能力;要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对违反国家相关政策仍未关停到位的企业,限期关停;对环保验收手续不健全的企业要限期整改,完善相关环保手续;对未安装监控设备或监控设备不符合建设要求的企业,限期安装到位,确保监控数据正常传输。
(三)着力解决重点区域、流域、行业、重点企业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
1.开展饮用水源地专项执法行动。对城县集中饮用水源地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及引水干渠周边区域开展集中检查,重点检查饮用水源地水质是否达到责任目标要求,以及信息公布制度落实情况、环境安全应急预案的制订情况、污染事故环境应急处置措施落实情况。彻底取缔一级水源保护区内的所有污水排放口,清除保护区内所有网箱养殖、餐饮、游船等经营活动;依法关闭、拆除二级保护区内新建项目,原有的建设项目必须达标排放,并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加强准保护区及周边区域的环境管理,依法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
2.开展产业集聚区项执法行动。重点检查产业集聚区规划环评执行情况、污水集中治理工程建设运行情况、入区项目环保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投产项目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情况等。重点解决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未批先建、擅自投产的项目,依法限期纠正;对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或未验收、主体工程已投入生产的项目,依法责令整改;对超标排放的投产项目,依法查处。通过检查,提高产业集聚区规划环评执行率、污水集中处理率、入区项目环评率和投产项目达标排放率,切实提升产业集聚区环境管理水平。
3.开展环境风险源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检查高危、高风险行业企业的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环境应急设施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尾矿库企业环境监管以及关停倒闭企业监管等情况。高危、高风险行业企业都必须进行环境风险评价,并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审核;指导企业按照环境应急预案制订应急演练方案,积极组织演练;对没有按要求制定、修订环境应急预案的以及没有进行评估和备案的,要求其限期完成;对没有按要求建设、配备,以及设施、装备不能正常发挥作用的,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对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的,依法处罚,责令改正;对不能做到稳定达标排放的,一律限期治理;对未按要求关停到位或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的,督促其将相关措施落实到位。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
制定全县环保专项行动方案,结合全县环境执法监管年活动,一并进行动员部署。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工作动员和部署。
(二)深入排查和整治阶段(5月至9月)
对重点行业、饮用水源保护区和产业聚集区进行全面检查,建立和完善翔实、准确的基础档案,确定本辖区一般、重点和突出的环境问题,区别轻重缓急,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整治,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企业整治情况及含铅蓄电池企业整治情况于2011年7月5日前,污染减排重点企业整治情况于2011年9月10日前上报市环保专项行动办公室。其他各项专项执法行动,按照环境执法监管年活动方案的要求组织进行并上报情况。
(三)督查阶段(10月)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全县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做好迎接省、市环保专项行动检查的准备工作。
(四)总结阶段(11月)
对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认真进行全面总结,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总结报告于2011年11月10日前上报市环保专项行动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执法力度。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加大执法和监管力度,全面清理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和土规定,有效解决阻碍环境执法、降低环境保护准入条件等环境违法问题。经济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督促企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环保部门要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处理力度;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追究违反环保法律、法规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工商部门要及时吊销被依法关闭企业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电力监管机构要监督电力企业,对违法排污企业采取停电、限电措施。
(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逐步完善环保监管长效工作机制。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月例会制度,通过定期召开环保工作联席会议,向有关部门移送环境违法案件。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案件移送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联合执法优势,切实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公众广泛参与、共同解决环境问题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督办检查。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围绕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确定一批影响较大的环境违法案件,由政府牵头向社会公开挂牌督办。挂牌督办案件要有明确的目标责任、解决时限、责任单位、督办部门、督办程序及奖惩措施,并报上一级政府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国家、省已经提出明确处理意见的环境违法问题和过去挂牌一直未摘牌的企业,要加大督办督查力度,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检查、指导,切实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力量对全县重点行业、饮用水源地和工业园区环境违法问题整治情况进行集中督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隐瞒不报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改正。
(四)严格追究责任。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对屡查屡犯、长期违法排污的企业,其单位和产品获得各种先进、优质产品称号的,取消其资格;对企业法人代表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及时向相关单位做出通报。各级监察机关要将贯彻执行《环境保护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作为专项行动的重要工作,直接查办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对违反环保法规、政策的有关企业负责人要严肃追究行政责任;对存在严重破坏环境问题,涉及公私财产损失、人员伤亡和危害人体健康等,涉嫌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严肃追究刑事责任。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对地方政府制定或者采取与环境保护法规、政策相抵触的规定或者措施,经指出仍不改正的,一律追究责任;对有关职能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一律追究责任;对应追究责任而未追究或者追究不到位的,也要追究责任。
(五)加强舆论宣传。根据阶段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制定宣传计划,责成专门部门组织实施。要向社会公布环保专项行动进展、违法企业名单、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要积极组织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群众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要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访工作,充分发挥“12369”环保热线作用,畅通投诉渠道,积极鼓励群众广泛参与。
第二篇:施工方案专项行动方案关于开展落实《施工方案专项整治
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珲乌建指办发【2015】
4号)关于转发《XX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公路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我项目部收到文件当晚便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安全科长,桥涵队长,施工队长,材料科长,质检科长,计划科长,测量队长,试验主任,综合科长,拌合站站长等主要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研究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措施,划分各主要负责人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中相应承担的部分。研究决定如下:
1、由项目总工程师、桥涵队长、施工队长负责编制各专项施工方案工程概况、施工计划及施工工艺技术。
2、由项目总工程师、安全科长、计划科长、质检科长、测量队长负责编制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劳动力计划、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3、最后形成各专项施工方案,报项目总工程师、项目负责人审阅,确认无误后报驻地办审批,经驻地办审核通过后报总监办进行审批,总监办审批通过后予以实施。
4、项目相关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指定专人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监测。
5、根据专项施工方案指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将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三级技术基底,并且真实的落实到一线作业人员,让一线作
业人员了解和掌握作业项目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
7、施工中不定期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自检。杜绝因违章操作而导致事故的可能。做到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一、总体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并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有效遏制和防范建筑起重机械、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等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
二、整治重点
突出整治以下5类危大工程:
(一)基坑支护工程;
(二)土方开挖;
(三)脚手架;
(四)模板支撑体系;
(五)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三、整治内容
(一)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情况。施工单位是否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施工单位在危大工程实施前是否技术交底工作是否彻底;是否下达到一线工人。施工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并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监测。
(三)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
(四)是否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是否参加危大工程验收等。
四、根据文件内容需落实的5项规定
(一)施工前必须编制施工方案。项目部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部分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缷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的专项方案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臵图、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
5、施工安全保障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6、劳动力计划;组织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二)、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审批或论证。专项方案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后,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不需要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驻地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实施。超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施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经论证合格后有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驻地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实施。
(三)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就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现场管理人员、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做出详细2说明(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意识在施工方案的基础上按照施工的要求,细化、优化施工方案,从施工技术选择上保证施工安全;二是让一线作业人员了解和掌握改作业项目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减少因违章作业而导致的事故可能。
(四)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施工。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检测。发现不按照专项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
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五)施工方案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驻地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可进入下道工序。
五、工作实施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5年5月中旬前。结合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做好相应的部署落实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至5月9日底。项目部各部门、施工单位认真学习及贯彻落实专项行动有关要求,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中有关要求对施工现场开展自查自纠,检查情况由项目部填写相关表格,并存档备查。
(三)检查督导阶段。5月10日至11月底。项目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立即督促整改。
(四)总结分析阶段。12月。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根据检查的有关情况,研究提出深入开展专项行动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本次落实施工方案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由项目部
经理、项目部总工、项目部副经理、各部门负责人等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层层动员部署,迅速开展行动。
(二)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落实。全面动员组织各施工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将专项整治行动与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有序推进。要按照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的频次,由领导小组带队,对重点地区、重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三)加强奖励惩罚机制,严厉查处。对施工现场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责令企业限期逐一整改到位;对施工现场不按方案及操作规程施工等重大隐患,一律要求其停工整改。对于隐患治理及整改不力,导致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一律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宣传,施工安全生产好的做法和先进事迹等内容的正面宣传,也要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进行处罚
XX省交通建设集团通梅高速公路10标项目部
通梅高速公路10标项目部
关于开展落实《施工方案专项
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XX省交通建设集团通梅高速公路10标项目部
目录
一、总体工作目标
二、整治重点
三、整治内容
四、落实5项规定
五、工作实施步骤
六、工作要求
第三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广东德旭绝热材料有限公司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切实加强公司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及工厂稳定,根据《2016年东华镇、清华园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近期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切实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公司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责任意识,提升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制定切实有效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明确公司范围内的消防安全情况;建立和完善公司安全教育体系,制定公司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及自防自救能力;深入排查公司火灾隐患状况,加大整治力度,完善各种消防安全设施,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建立实行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为一体的防范格局,彻底杜绝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机构
成立公司消防安全严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公司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序进行。
组长:江悦璇
组员:郭宏桂、吴杰、林玉麟、廖泽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消防安全严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正确处理消防安全与公司稳定的关系,切实把专项行动纳入公司安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周密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公司行政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检查、指导和督促公司有关人员开展火灾隐患的自查、整改,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切实把专项行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严格执法,落实责任。专项行动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惩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对于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的每一起火灾事故都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认真梳理隐患内容,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质量;按照消防预案的责任分工和群防群治的原则,不断完善消防安全的巡查制度和报警制度;按照预防为主的要求,设立规范的消防疏散场地、设置合格的消防器材和设施设备,明确用气、用电的安全规程,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严格考评。
(三)强化宣传,把握导向。以开展公司消防安全严查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以“提示公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的具体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正确逃生、自救;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内简易防护面罩、手电筒、灭火器等灭火、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为主要内容的“三提示”主题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早会、横幅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员工的自我防范能力、自护自救能力,防范于未然。
(四)加强信息反馈工作。要加强信息反馈工作,指定专人收集整理有关公司消防安全严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的情况,并及时上报。
五、措施步骤
认真开展消防严查整治专项行动,做好自查整改,按时上报各种报表。
公司消防严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时间为2016年12月14日,按动员部署、摸底调查、自查整改、排查整治、重点整治、总结验收等六个步骤进行。
(一)动员部署。公司及时组织召开员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认识,周密部署。
(二)摸底调查。公司及时组织行政人员对本校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并整理消防档案资料,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同时召开全体员工会议,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强调、讲解,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三)自查整改。结合实际,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在2017年1月10日前,整改完毕.
(四)排查整治。接受上级教育部门对我司进行全面检查。
(五)总结验收。公司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总结。
广东德旭绝热材料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4日
第四篇:安全管理专项行动方案鲁教体发[2009]11号
关于深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
扎实开展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上级关于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的有关要
求,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计划,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平安校园的创建。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工作方法,
逐步建立健全适应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保证全镇教育事业和谐、健康、持续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校舍安全
1、楼梯、走廊、护栏的设计和体育设施、玩教具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楼道、走廊等通道是否安全、通畅,照明设备是否经常处于正常状态和及时维修;
3、有无存在安全隐患的围墙、门窗和厕所;
4、教学、办公等用房墙体是否出现裂缝,楼顶或屋面有无漏雨并造成梁头屋笆闷烂;
5、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及有关要求。
(二)消防安全
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是否有疏散指示标志并布置规范、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2、消防设施是否按标准配备、灭火器材是否正常运行、有效;
3、学生、教职工宿舍、图书室,实验室、教室等重点部位有无违章用火、用电情况,电器
产品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的铺设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定,是否私拉乱接电气线
路;
4、学生宿舍外窗是否安装了影响安全疏散和灭火救援的栅栏;
5、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了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6、是否制定防火、防震等应急疏散预案,并按规定定期组织实施演练。
(三)卫生安全
1、学校医务室人员是否从合法渠道采购药品并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和有效期;
2、学校食堂是否具备有效的卫生许可证:
3、食堂、小卖部是否认真落实了索证、日检、台帐、存储、饭菜留验等制度;
4、食堂工作人员是否持健康证上岗和定期体检;
5、食堂是否严格执行定期消毒的制度;
6、水源是否符合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
7、有无防范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的措施;
8、是否做到学生定期体检。
(四)校(园)周边环境安全
1、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是否齐全;
2、校园周边交通是否落实教干教师包路口路队制度,有专人维持交通秩序;
3、校园周边有无各种违章及易倒易塌的危险建筑;
4、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有无网吧;
5、校园周边有无非法经营的报刊点、音像摊点、娱乐场所、小卖部、饮食摊点等;
6、校园周边环境联合整治协调工作机制是否有效建立。
(五)户外教学、实验、体育设施、幼儿园玩具的安全
1、教学实验、户外教学等是否制定了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应的安全制度并严格执行;
2、教学实验用的危险物品有无专人保管和专门地点妥善存放;
3、各类教学设施、实验设施、体育器材、园所玩具是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4、学校开展实践教学活动是否有保证学生安全的要求,对学生是否进行安全教育。
(六)其它检查内容
1、各学校(园)是否建立专门机构负责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建立健全了防汛、假期安全巡查、安全管理等网络;
2、校(园)长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有一位副校(园)长分工安全,是否有专门人员负责校园内部的饮食卫生、宿舍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3、是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
4、是否有安全工作会议制度,学校、分管领导、班主任有会议记录;
5、学校内部的各个岗位是否都有明确的安全责任要求;
6、有无门卫、保卫的值班、巡逻制度,是否严格执行;
7、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有无专门的帮教措施;
8、校园网能否防范各种反动、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
9、有无事故及时报告制度、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安全预警机制;
10、是否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11、有无社会、家长参与学校安全工作的机制;
12、有无严格的儿童接送制度;
13、有无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是否严格执行;
14、是否坚持开展丰富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的宣传教育活动;
15、学生安全自救演练是否按要求进行,师生能否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掌握逃生自救的方法,有无专人负责疏导和指挥机制;
16、是否做到校车不超载,学生不上超载车,有无社会自发租用的车辆运送学生。
三、工作要求
(一)校舍安全。对新出现的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要全面排查,及时修复,暂时无力修复的危房,要及时封存,严禁教职工和学生进入危险区域,杜绝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发生。
(二)消防安全。要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要加强对学生宿舍、图书室、实验室、教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保证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有教师、宿舍管理人员、学生参加的消防器材使用培训,一次消防知识讲座,至少间周组织一次逃生应急疏散演练,可以结合课间操每天进行演练,中学和中心小学每学期至少组织三次住宿生夜间逃生演练,每次演练要完善计划,及时总结,确保实效性逐步增强。
(三)卫生安全。要加强学校食堂、小卖部的管理工作,保证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要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和卫生体检工作,进行岗前培训。要从食品的定点采购、索证、日检、台帐、存储、饭菜留验,到学校食堂是否符合卫生标准等每个环节实行完整的过程监控
和检查。同时,做好预防禽流感和冬春季传染病工作。
(四)校园及周边安全。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幼儿园)等周边地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协助公安部门严厉打击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危害师生安全的黑恶势力。要配合有关部门对校园周边的道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进行综合整治,尤其是对各种事故易发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和重点部位进行彻底整治。要加强校车管理,严禁使用没有营运资格或车况较差的车辆接送学生。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清理整顿校园周边的非法网吧、书摊、小卖部、游戏厅、录像厅、流动饮食摊点等场所。
(五)加强学校的安全保卫,防止校园暴力事件发生。要严格门卫制度,加强门卫人员的管理,认真落实责任制,严格出入登记制度,严防闲散人员进入学校。对于重要部位要根据相关规定安装监控设备。要大力加强学生的法制、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增强学生法制意识,严禁学生把刀具、危险品带到学校,严禁学生打架斗殴。同时,班主任应密切关注学生的思想和行为动态,及时做好行为异常学生的教育和疏导工作,防止发生校园伤害事件。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工作部署阶段(2月下旬)。各学校(园)要制定周密的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计划要落实到月到周,方案要立足实际,并扎时开展活动,全面启动学校安全整治工作。各学校、幼儿园须在2月27日前将工作计划、活动方案报教体办。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3月上中旬)。各学校(园)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找准问题,进行整改。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3月下旬)。在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教体办成立安全检查小组对全镇各学校(园)进行全面检查,并将结果记入目标管理成绩。
五、保证措施
1、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事关祖国的未来,也涉及千家万户,为全社会所关注。各学校(园)应坚持以人为本,站在构建和谐教育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把学校安全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出成效。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学校(园)要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校长是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确定一名副校长具体负责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校园安全工作,结合社会形势、地理特点、气候特征等,对可能出现的学校安全事件作出分析判断,制定工作预案,有针对性地解决相关问题。一旦发生紧急情况,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靠前指挥,及时组织抢险救护。要根据新的形势和要求进一步明确和充实岗位责任的内容,将学校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逐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各学校(园)将安全工作的管理网络和明确细致的责任分工于2月27日前交教体办。
3、建立长效机制,落实一岗双责。各学校(园)要从以下五方面建立安全工作长效机制,一是要积极组建上下连通,左右衔接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网络体系,涉及内容要全面,包括路队交通、防汛防火、校园管理等。二是建立起有效的学校安全工作防范和快速反应机制,包括抗洪抢险突击队、应急逃生疏散演练监护队、假期防汛防溺水巡逻队等。三是要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通报制度。四是要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对级部、教学分部、幼儿园进行考核、评优、评奖的基本条件。五是要认真学习《学校(园)安全卫生工作手册》,要建立完善交通、饮食卫生、日常管理等安全制度,特别要坚持落实下午放学、周末离校教干、教师包路段、包路口安全巡查制度,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制度,跟车教师管理制度,食堂管理校园长责任制,以及物资定点采购、索证、食堂进货日检、与饭菜留验和记录等制度。
各学校(园)要加强对教师的安全教育,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即:学校的任何一个岗位,既有教育责任,也有安全责任,让教师在抓好教学的同时一并抓好安全教育工作。同时根据
发生在校园内外的各种安全事故的性质、类别、伤亡程度、责任大小,制定出具体的责任追究办法。对责任制不落实,管理不严,监督不到位而引发的各种安全事故,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第五篇: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方案XX市左营中心村保障性住房
2X3X6X楼工程
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方案
XX市古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继续保持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形势及完成本年的安全生产目标和计划,实现本项目部无重大伤亡事故的目标,结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公司下发的《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目的
清醒认识当前的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针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消除事故隐患,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二、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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