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法局形象树立年活动方案 为全面提高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水平,根据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就开展“形象树立年”活动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形象树立年”活动,要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在不断巩固提高司法行政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巩固、抓完善、抓提高,努力树立好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政治坚定、服务大局”的新形象,“公正执法、公平正义”的新形象,“心系百姓、真情为民”的新形象,“清政廉洁、立警为公”的新形象,“务实重效、开拓创新”的新形象,使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司法行政干
2、部队伍和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努力为平安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 “形象树立年”活动要本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在抓好全面完善、提高的基础上,着力树立好以下五种形象: (一)树立“政治坚定、服务大局”新形象。深入开展政治思想教育,不断强化政治大局意识、开拓创新意识,确保上级党委政府决定决议的贯彻落实;大力加强司法行政文化建设,用先进文化激励斗志,充分发挥好和谐社会建设参与者、保障者的作用,使司法行政工作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紧密联系起来,积极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好驾、护好航、服好务。 (二)树立“公正执法、公平正义”新形象。进一步健全执法责任、规范执法管
3、理,完善执法程序、推进政务公开,搞好执法监督、加大违规违纪案件查处力度,切实提高公正执法水平,确保无大的违规违纪案件发生,真切体现司法行政人员维护公平正义、自觉执法为民的本色,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干部和司法行政机关的信赖度大幅度提高。 (三)树立“心系百姓、真情为民”新形象。不断强化群众观念、公仆意识和执政为民理念,完善为民服务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司法行政部门、单位和干部联系服务基层和群众制度,对矛盾纠纷实施超前预防和实时化解,对法律诉求实施上门服务,对农民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开通绿色通道,积极争当密切联系群众的典范、热情服务的典范、执法为民的典范,真情维护群众权益。 (四)树立“清正廉洁、立警为
4、公”新形象。不断深化廉政建设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认真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坚持做到清廉从政、节俭为民,带头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讲操守、重品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五)树立“务实重效、开拓创新”新形象。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部在脚踏实地、真抓实干上求提高,在健全机制、提高工作绩效上抓完善,在开拓创新、打造品牌亮点上搞突破,切实增强勤恳工作的责任感、科学发展的使命感、开拓创新的紧迫感,力争在三大品牌建设上求得新突破,实现司法行政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实施步骤 (一)广泛进行宣传发动(4月9日-18日) 4月14日,组织召开由全体机
5、关干部和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负责人参加的“形象树立年”活动动员大会,迅速传达、认真学习、用心领会、全面贯彻落实全市政法干部队伍形象树立年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局基层科、法管科分别组织召开司法所、法律服务机构人员动员大会,进行再宣传、再发动、再部署,切实把开展“形象树立年”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好落实,确保整个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研究制定实施方案(4月19日-25日) 机关各科室中心根据各自实际,尤其是针对作风建设年活动中查找出的问题,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活动要达到的目标、采取的措施和工作责任的落实。基层科、法管科分别组织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机构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
6、案,对整个活动做出全面具体的部署。制定的实施方案于4月25日前报政工科备案,不符合要求的需重新制定。 (三)组织实施(4月26日10月31日) 1、组织开展政治业务学习。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组织全体干部和法律服务人员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科学发展观,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队伍;学习业务上级关于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促进改革开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历史使命;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三代领导核心和胡锦涛同志关于加强党性修养和品德修养等方面的论述,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全面深刻地理解党章的意义,把握党章的精
7、髓。在学习形式上要立足实际、注重实效,坚持集中教育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以集中教育和理论学习为主。通过学习教育,着力解决政治意识不强、是非观念模糊、思想懈怠落后的问题;正确处理好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坚决克服重局部、轻全局,重效益、轻服务的现象;着力解决执法办案程序不规范、不公开、不公正的问题,切实提高公正执法水平,尽力避免涉法涉诉案件发生;坚持清廉从政、节俭为民,带头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讲操守、重品行,努力改进工作不深入、不扎实和拖拖拉拉、满足现状、不思进取等不良作风,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人员队伍。 2、加强建章
8、立制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对原有的各项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做到立、改、废并重。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任务进行深入研究,结合查摆出的问题及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做到立、改、废并重并举,制定、修改、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对存在漏洞、不合时宜的规章制度,进一步修订补充;对明显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确无存在必要的规章制度,及时予以废除,使各个方面均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基层科、法管科、法律援助中心、12348民调服务中心和各法律服务机构等窗口单位,要研究制定便民服务的新举措,突出便民服务的快捷性、实效性和优质化、特色化。建立服务联系点制度,机关科室中心和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都
9、要确定2-3个镇(街道)、5-10个村庄(社区)、30-50个家庭作为联系点,经常性地开展走访、宣传活动;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要立足所在镇(街道),确定10-30个村庄(社区)、50-100个家庭作为联系点,有效解决群众的法律诉求。 3、集中开展各类活动。为确保形象树立年活动实效,市司法局将根据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和安排,集中组织开展各项专题活动。4月份,组织开展“走百村(社区)、访千家”活动,各单位要对各自确立的联系点进行一次全面走访,实地调查研究、分析解决基层单位和群众在法律服务方面的需求动向和实际问题。5月份,组织开展“送法带案下乡”活动,广泛开展以“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为主题的奥运法制宣
10、传,集中排查解决各类多发性、群体性、易激化矛盾纠纷,规范信访投诉和行政执法工作。6月份,举办优秀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先进事迹报告会,经广泛深入的组织、发动、推荐、预演,选拔优秀人员参加市委政法委组织的先进事迹报告会。7月份,组织开展司法行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以先进文化武装队伍,激励斗志,并组织观摩活动。9月份,组织开展“办案能手大评比”活动和“和谐司法优秀案例评选”活动,进行“调解能手”评比和“诉讼辩论”大赛,并组织评选优秀公务员、优秀调解员、优秀律师、优秀公证员和优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0月份,组织参加全市政法系统“树政法形象、展干警风采”文艺汇演。 (四)检查验收(11-1
11、2月)。11月份,各单位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市局将组织专门人员分组进行检查验收。12月份,迎接市委政法委对我系统的检查。 四、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了形象树立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局政工科负责具体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单位要层层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积极探索新思路、新形式、新途径、新载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认真抓好落实,保证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市局将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检查、明查暗访、无记名社会问卷调查等办法,多形式、多渠道加强对形象树立年活动的经常性检查指导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活动开展中,各单位要注意搞好工作总结,认真提炼并及时报送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各级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推广。第7页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