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年度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推进工作实施方案 一、实施依据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的实施方案(合组201733号)“三年三步走”的部署安排,2018年,局党委将再推进30%的基层党组织进行标准化建设,总量进度达到80%。 全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以局党委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和局党委街道社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验收细则、局党委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验收细则、局党委非公企业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验收细则为指导和标准,参照推进。 二、实施范围 2018年,局党委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工作,将在以下范围内组织实施: 一是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党组织。共6个:社区服务中心党委
2、、社区服务中心机关党支部、社区党支部、社区党总支、社区党委、社区党总支。二是国有企业党组织。共1个:有限责任公司。 三是非公企业党组织。在2017年基础上、下剩未开展、未达标标准化建设企业党组织总量的40%(原局党委剩余未开展的30%,企业党委移交未开展的50%)。具体建设对象由各社区服务中心自行申报。 三、步骤安排 (一)启动部署(4月-5月) 1.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局党委组织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动员会议。 2.确定标准化建设对象。主要有两类。一是新申报对象。各社区服务中心党委按照前述第二款“实施范围”确定的对象及比例要求,申报各社区服务中心党委2018年开展标准化建设的基层党组织名单,局党委
3、将之作为全年的标准化建设对象。二是查缺补漏对象。主要是原企业党委移交至局党委、已经于2017年申报标准化建设验收、但实际仍未达标的非公企业党组织。 各建设对象对照局党委街道社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验收细则、局党委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验收细则、局党委非公企业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验收细则,进行自查,填写自查表。建设对象一经确定后,原则上,非经特殊情况(如企业倒闭、外迁等)不得更改。 3.开展非公党建工作培训。局党委印发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验收考核细则,并组织开展非公党建工作业务知识专题培训。 (二)全面推进(5月-10月) 1.落实阵地建设(5月-7月)。各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党组织、国有企
4、业党组织和非公企业党组织根据局党委非公企业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验收细则的要求,自主打造符合标准化建设要求的阵地建设;各级党组织主动安排经费,对非公企业党组织开展“五抓五送”,确保阵地建设满足需要。 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党组织的阵地建设风格必须与前期已开展标准化建设的基层党组织总体上保持统一。 2.完善软件资料(5月10月)。新申报对象对照局党委非公企业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验收细则,按照要求开展好党组织各项工作,并整理好软件资料;查缺补漏对象对照局党委非公企业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验收细则,进行整顿整改。 3.开展常态建设(全年)。已于2017年开展了标准化建设、并通过验收考核达标的基层党组织,要继
5、续对照局党委非公企业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验收细则,常态化开展好党组织的各项工作,并整理好档案资料。 (三)验收考核(9月12月) 1.中心党委初步验收(9月)。由社区服务中心党委按照标准化建设对象100%全覆盖的原则,进行初步验收。对初步验收达标的,报局党委复核验收;对初步验收不达标的,继续进行整改。 2.局党委复核验收(10月中旬)。根据社区服务中心党委上报的初步验收达标的建设对象名单,局党委组织力量进行复核验收。对复核验收达标的,报市区检查验收;对复核验收不达标的,由社区服务中心党委组织力量集中整改。 3.整顿整改(10月下旬)。对局党委复核验收不达标的,由社区服务中心党委组织力量,进行集
6、中整改。 4.再次复核验收(11月上旬)。局党委对集中整改完毕的进行再次复核验收。达标的,报市区检查验收;不达标的,不予报市区检查验收。 5.市区检查验收(11月12月)。各基层党组织在局党委复核验收的基础上,同步更新最新的内容,做好市区检查验收的准备。 四、有关要求 (一)具体落实各项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紧扣各项任务落实,采取有效措施。提升能力,认真抓好书记和党务工作者队伍综合素质的学习培训;深入基层,建立结对指导,加强工作调度调研和督查督导;坚持“互联网+党建”,积极用好网络平台,畅通信息渠道。 (二)落实基础经费保障。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局党委与社区服务中心党委共同向区有关部门协调,落实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各项经费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确保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和日常工作顺利开展。 (三)建章立制有效推动。局党委和社区服务中心党委要建立结对指导制度、督查通报制度和考核验收制度;并围绕目标任务,将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工作纳入局党委年度目标考核,确保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工作有效推动。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