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生局示范乡镇创建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深入推动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市人口计生委决定,自2011年开始在全市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从人口计生工作实际出发,大力加强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建设,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逐步推动人口计生行政执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人口计生依法行政水平,促进人口计生事业稳定、
2、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加强基层依法行政工作,建立人口计生依法行政长效工作机制,使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得到切实解决,人口计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效能显著提高,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力争到2013年全市创建10个国家级和省级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 分年度的工作目标: 2011年,全市第一批创建2个国家级和省级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2012年,全市第二批创建3个国家级和省级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2013年,全市第三批创建5个国家级和省级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
3、);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教育和培训,提高广大人口计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认真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全面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完善行政执法告知、说明理由、回避、调查取证等制度,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方法、体制、机制,加大便民维权力度,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人口计生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机制。 (四)深入开展“诚信计生”、“两无一满意活动”、“阳光计生行动”,大
4、力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调查、处理群众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加大执法责任追究和问责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组织领导 市人口计生委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政法科负责具体实施,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县、区要高度重视这项活动,设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创建活动稳步开展。 四、示范乡镇(街道)的申报和审核 申报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的,应于每年8月31日前填写申报表。申报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所在县(区)级人口计生
5、委应于每年9月15日前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初审。市级人口计生委结合日常监测和考核,于每年9月30日前对申报材料提出审核意见并报送省人口计生委。省人口计生委采取书面审查和实地抽查验收的方式,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评估,于每年10月31日前向国家人口计生委推荐示范乡镇(街道)候选名单,其他未推荐为全国示范乡镇(街道)的达标单位,列入省人口计生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候选名单。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 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推进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载体。今年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公布10周年,也是省人
6、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次修正)公布实施的第一年,县区、各乡镇要紧紧把握这一有利契机,充分认识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创建活动落实到人口计生管理与服务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真正把依法行政作为履行人口计生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基本准则。 (二)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活动方案,迅速进行动员部署,县区要加强对乡镇(街道)开展创建活动的指导。乡镇(街道)要根据创建活动的任务要求,按照示范乡镇(街道)标准,制定具体措施,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畅通维权渠道,开展优质服务,创新工作机制,强化执法监督,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对在申报、审核、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
7、谎报达标的单位,市人口计生委将明确责任主体,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三)广泛深入宣传 各级要将开展创建活动的具体措施,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向群众公开,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大力宣传、推广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的先进事迹和成功经验。市人口计生委将从已经命名的“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和“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中,选择有代表性的乡镇(街道),重点加以宣传推广,最大限度发挥其典型示范作用。 (四)建立激励机制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将对创建活动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命名为“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和“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的,市人口计生委予以鼓励和支持,在政策、投入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并在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中予以体现。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