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森林公安机关201_年上半年工作汇报森林公安机关201*年上半年工作汇报森林公安局二一一年上半年工作汇报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公安局和林业局的具体指导下,我县森林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狠狠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为维护环江林区治安稳定,推进环江林业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现把我县森林公安半年来的工作学习情况总结如下: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一)、今年以来,我县森林公安机关积极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认真开展“一教育三整顿”活动,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我局针对民警年龄偏大,部分民警对新知识求知欲不强,不适应现代化办公、办案,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的现状,局
2、领导组织民警参加县公安局举办网上办案及知识业务培训,提高民警业务素质和现代办公技能,努力培养一支业务精通,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人民群众满意的森林公安队伍。(二)、坚持不懈地贯彻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今年来,我县森林公安民警无违反“五条禁令”现象和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三)、抓好下管一级的派出所管理工作。上半年,我局重视对华山派出所的管理工作,并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送工作,指导华山派出所各项工作逐步进入正规化。(四)严格警用车辆管理制度。根据市森林公安局的统一部署,我局在全县森林公安机关中开展从201*年2月至11月底止的为期10个月的全市森林公安机关警车和涉案
3、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目前,已完成了第一阶段的宣传发动工作,进入自查自纠阶段,经过认真查实核对:全县实有在编警车4辆,今年以来,我县森林公安机关没有违法违规使用警车行为,没有在执法办案中违法扣留、扣押涉案车辆行为,保持了我县森林公安的良好形象。(五)认真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根据上级森林公安机关要求,我局于6月11日上午组织全县森林公安民警开展集中学习、讨论活动,将条令的内容传达到每个民警,结合“一教育三整顿”的活动的要求,查找民警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执法办案过程的每个环节进行梳理,摆查违反条令行为,并要求每个民警写学习条令心得体会。通过集中学习、讨论,查摆纪律作风
4、存在的问题,目前,我局无违反条令行为。二、认真开展业务工作,狠狠打击一切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好林区治安稳定。(一)、认真开展“春季行动”,根据上级森林公安机关要求,4月至6月,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代号为“春季行动”集中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行动。这次行动,我局共出动警力312人次,出动车辆185次,立森林刑事案件7起,其中滥伐林木案2起,森林火灾案1起,破坏生产经营案4起,破获9起(破年内月前案3起),破案率129%,共逮捕8人,刑事拘留5人,取保候审1人;立林业行政案件2起,处理2起,林业行政案件处理率达100%,没收大榕树1株,罚款600元,有效地打击了破坏森林资
5、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二)我局重视的历年在逃人员的抓捕工作。上半年,我局积极开展网上追逃工作,经相关部门协助,我局共抓获在网上在逃犯罪嫌疑人2名,目前,我局无网上在逃人员。据统计,上半年,我局受理各类案件18起,其中森林刑事案件15起,破获10起,破案率达67%;受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2起,处理2起,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受理处理率达100%;受理治安案件1起,处罚1起,治安案件处罚率100%。共逮捕11人,刑事拘留4人,取保收审4人,治安拘留2人,林业行政处罚3人次,没收大榕树1株,林业行政处罚600元,治安处罚201*元。四、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向灾区人民伸出援助之手今年,我国部分地区都遭受
6、到了不同程度的旱灾。灾区人民的不幸遭遇,牵动着每一个中国人的心,我县森林公安民警牢记服务宗旨,情系灾区人民,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慷慨解囊,积极向灾区人民捐款。五、存在的问题和不足1、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我县森林公安队伍民警年龄偏大,综合素质偏低,队伍的团结协作能力不够高,内务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需要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及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团结协作能力,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2、内设机构急需落实。森林公安局内设机构至今尚未落实到位,民警的级别问题得不到解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警的工作积极性。3、办公设备紧缺。全县森林公安机关共有电脑4台(其中一台接公安网)、照相机3台、打印机3台。但大
7、部分配置较低、性能老化,无法满足办公自动化的需要。按201*年自治区森林公安工作要点百名民警配备电脑不少于50台的标准,我县森林公安机关仍缺口5台电脑。六、下半年的工作打算、继续深入开展“一教育三整顿”活动,严格遵守“五条禁令”,确保我县森林公安队伍稳步发展;加强政治理论教育,积极开展爱民“大走访”活动,消除民警特权思想;继续关心灾区灾民,牢记服务宗旨。、进一步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民警办案质量,强化电脑办公、办案技能培训,提高民警的综合办案能力。3、进一步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切实把影响社会稳定的涉林纠纷因素纳入工作的视线,积极配合调处部门开展化解调处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
8、态。4、认真开展打击犯罪夏季专项行动,确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成效。5、按上级森林公安机关工作部署要求,组织开展枪支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工作。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县森林公安局20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201*年县森林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学习,强化队伍建设,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实推进森林公安工作,积极开展了一系列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了林区秩序稳定,为构建和谐*、生态*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我局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一、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秩序稳定打防结
9、合,标本兼治,大力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安全。今年以来县森林公安局按照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开展了打击“三乱”的“春季攻势”专项行动和“火案查处”专项行动。在侦破“*乡系列纵火案”中我局民警发扬吃苦耐劳、不破案不收兵的光荣传统,一举破获次案,严厉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上半年,我局共出动警力人次,车辆台次,查处各类森林案件45起,其中刑事案件10起,刑事拘留6人,取保候审2人,已移送起诉4人;林业行政案件31起;治安案件4起,治安拘留5人。收缴木材67.45立方米,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126万元。随着今年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开展,林业生产关系的大调整、利益关系的大变化
10、,加之水电大项目建设的不断深入,涉林群体事件时有发生,给林区和谐稳定带来了更大的压力。上半年,我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成功处置了“大央乡群体事件”、“古地龙乡村民阻工事件”“上瓦乡林地纠纷”等影响林区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化解了矛盾,维护了林区社会稳定。二、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规范执法行为,确保队伍执法能力的增强基层基础工作是公安工作的基石,我局全力推进基层派出所的建设,目前第一派出所和第二派出所的前期选址、设计工作已完成,后续的招投标、建设工作正有序开展。按照省、州关于加强政法经费保障工作的要求,我局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进一步理顺了森林公安投资渠道和经费保障渠道,力争将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
11、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十二五”发展规划,拓宽森林公安建设资金投资渠道。在落实独立执法权限工作中,我局密切协调、联系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取得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针对落实执法权限的现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推进55号文件全面落实。近年来我局不断深化警务公开,强化执法监督,规范办案程序,切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将执法质量考评纳入日常工作,结合日常检查和案卷评查,对执法办案进行不定期检查,主要查找公安业务建设中存在的不足,使用全国统一规范的森林公安派出所基础业务台帐,改变了过去的台帐不全、不规范和登记不完整的现象,森林公安的业务活动得以规范管理,推动了基层公安业务管理工作。组织对林业行政案件进行认
12、真自查,对案卷中查找出的问题,及时整改、查缺补漏,规范办案程序,确保每个案件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并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下发的森林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实施办法、森林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细则、森林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规范和森林公安机关执法为民项规范措施等规范性文件,有效地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规范了执法行为。三、着力队伍建设,加强管理教育,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加强森林公安工作,队伍建设是根本保证。我们始终按照“政治建警”的要求,坚持“从严治警”的方针,强化全体民警的政治修养,增强警察意识和公仆意识,自觉践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认真贯彻落实公安机关人
13、民警察纪律条令。201*年,按照州森林公安局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深入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以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人民群众、实践执法为民为根本任务,以夯实森林公安基础工作、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为根本目标,以人民群众满意度为衡量标准,紧密结合“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面向林区,深入村组走访联系群众,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评议,送温暖、送服务,实事求是、力所能及地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化解矛盾纠纷。半年来,我局定期组织民警学习法律、法规和“五条禁令”、“五项规定”,强化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严格要求自己的言行,遵守各项纪律制度,增强全体民警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不断加强队伍制度管理,强化制度的执行,确保制度化管理落到实处。根据工作需要我局的枪支弹药集中到县公安局专用枪械库存放,实行统一存放管理,确保了枪支弹药的管理安全。全局民警未发生一起违规违纪的问题,树立了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四下半年工作打算围绕我县“发展经济、维护稳定、保护生态、改善民生”四大目标,充分发挥森林公安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公安专项行动,及时严厉打击各种涉林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