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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建设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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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建设方案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建设方案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效率,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根据省、市统一安排,现就我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建设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便民利民、公正公开、依法行政、廉政勤政为基本要求,通过整合优化和服务创新,完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推进乡镇政府职能转变,为经济发展和群众办事营造方便快捷、高效廉洁、规范透明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分类设立、逐步推进、不断完善的原则,积极

2、探索在全县所有乡镇全部建立便民服务中心,拓展服务领域和服务对象,现场受理乡、村居民申请,简易事项当场办理,不属于职权范围内的,逐级上报上级政务服务中心审批;积极开展便民服务、代民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努力实现老百姓办事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 三、主要职责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是集中办理本乡镇和上级政府部门授权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并提供代办、咨询等便民服务的机构。便民服务中心直属乡镇政府领导,在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县政务服务中心业务指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协调各基层站所依法办理进驻便民服务中心的审批服务事项。 (二)制定便民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 (三)负责对服务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 (四)负责处理对窗口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 (五)协调和监督集中受理、办理或代理的便民服务事项,适时通报便民服务工作情况。 (六)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工作。 (七)完成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主要职责是: (一)受理各类属村办理范围的事项,能即办的要即办,不能即办的明确承诺办理时限,并限时办结。 (二)村民群众需办理事项若不属村(社区)级办理职责范围内,需报乡镇及以上机关办理的,由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引导到各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办理或代办。 (三)了解村民群众的困难和要求,积极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农村工作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受群众对政策、科技等信息的咨询。 四、运作机制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运作机制是。集中办事、责任到人、规范收费、便捷高效。 (一)集中办事。凡与企业、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包括基层站所审批事项,乡镇政府的审批、公共服务等事项,均应进驻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联合办理、统一办理或代理。 (二)责任到人。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具体承办人为办理责任人,在接到服务对象办件申请后,具体承办人应在承诺时限内将事项办结;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办结的,应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在受、办理事项过程中,窗口工作人员必须一次性完整、明确地告知所需提供的材料。 (三)

5、规范收费。凡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需收费的,必须明确收费依据并出具相关收费票据,有条件的地方应实行银行或者信用社代办,实行收支两条线。 (四)便捷高效。建立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综合窗口、明确事项流程应遵循便民高效的原则,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有完善的便民配套设施和有效的制度保障。工作人员对办事群众要热情服务,对办件情况要及时反馈,对因患病等特殊原因行走不便的办事群众要开展上门服务。 五、管理模式 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考核、考勤、学习、项目管理等管理机制,确保规范、高效、协调运转。窗口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便民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县、乡两级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效

6、能建设监察,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年度考核和业务指导。 (一)人员进驻 乡镇要重视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配备,应选派本单位正式在编的、素质高、业务精的同志到中心窗口工作,不得选派工勤人员或临聘人员。工作人员实行双重领导,业务上接受原单位指导,日常工作接受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领导和管理。村(社区)便民服务室要确定一名村(社区)“三职”干部担任便民服务员。 (二)项目办理 1.直接办理制。对程序简单,可当场、当天办结或直接答复的一般事项即收即办;材料不全的,工作人员应一次性明确告知需补办的材料,材料补全后应当场办结。 2.承诺办理制。对需要审核或现场勘察的特殊事项,窗口人员受理后,出具

7、办件承诺单,在限定时限内办结。 3.联合办理制。对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窗口单位办理的事项,由中心统一协调,同时受理,限时办结。 (三)制度建设 为确保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运作,应建立如下办事制度: 1.政务公开制度。包括服务人员身份、胸牌、桌牌、照片、热线服务电话等都要公开;办理事项公开,凡进驻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其审批依据、办事内容、申报材料、办事程序、承诺时限及收费标准等均应通过上墙、印制“办事指南”等形式向群众公布;办理结果公开,对于办理完毕的事项,群众可随时查询。 2.分类管理制度。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事项按照即办件、承诺件、补办件、代理件、联办件等形式进行分类管理。做到“一般事

8、项直接办理、特殊重大事项重点办理、复杂事项联合办理、上报事项负责办理、控制否决事项明确答复”。 3.否定报备制度。当事人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有关事项,经办人员对不予受理、核准的事项,要登记在案以备核查。经办人员对重大事项或疑难问题,应呈报分管负责人,不得擅自否决。 4.ab岗制度。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各岗位都要设ab岗。a岗责任人因事不在岗,必须提前一天做好工作移交,b岗责任人要主动、及时顶岗,避免出现无人在岗的现象。b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享有a岗责任人的职责权利,并对a岗的工作负责。 5.项目审批全程代理制。大力倡导全程代理服务。对于本辖区内招商引资项目、投资项目、重要的工业项目以及乡镇人民政

9、府确定的重点项目,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实行全程无偿代理。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效率,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根据省、市统一安排,现就我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建设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便民利民、公正公开、依法行政、廉政勤政为基本要求,通过整合优化和服务创新,完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推进乡镇政府职能转变,为经济发展和群众办事营造方便快捷、高效廉洁、规范透明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分类设立、逐步推进、不断完善的原则,积极探索在全县所有乡镇全部建立便民服务中心,

10、拓展服务领域和服务对象,现场受理乡、村居民申请,简易事项当场办理,不属于职权范围内的,逐级上报上级政务服务中心审批;积极开展便民服务、代民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努力实现老百姓办事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 三、主要职责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是集中办理本乡镇和上级政府部门授权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并提供代办、咨询等便民服务的机构。便民服务中心直属乡镇政府领导,在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县政务服务中心业务指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协调各基层站所依法办理进驻便民服务中心的审批服务事项。 (二)制定便民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对服务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进行

11、管理考核; (四)负责处理对窗口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 (五)协调和监督集中受理、办理或代理的便民服务事项,适时通报便民服务工作情况。 (六)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工作。 (七)完成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主要职责是: (一)受理各类属村办理范围的事项,能即办的要即办,不能即办的明确承诺办理时限,并限时办结。 (二)村民群众需办理事项若不属村(社区)级办理职责范围内,需报乡镇及以上机关办理的,由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引导到各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办理或代办。 (三)了解村民群众的困难和要求,积极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受群众对政策、科技等信

12、息的咨询。 四、运作机制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运作机制是。集中办事、责任到人、规范收费、便捷高效。 (一)集中办事。凡与企业、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包括基层站所审批事项,乡镇政府的审批、公共服务等事项,均应进驻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联合办理、统一办理或代理。 (二)责任到人。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具体承办人为办理责任人,在接到服务对象办件申请后,具体承办人应在承诺时限内将事项办结;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办结的,应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在受、办理事项过程中,窗口工作人员必须一次性完整、明确地告知所需提供的材料。 (三)规范收费。凡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

13、需收费的,必须明确收费依据并出具相关收费票据,有条件的地方应实行银行或者信用社代办,实行收支两条线。 (四)便捷高效。建立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综合窗口、明确事项流程应遵循便民高效的原则,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有完善的便民配套设施和有效的制度保障。工作人员对办事群众要热情服务,对办件情况要及时反馈,对因患病等特殊原因行走不便的办事群众要开展上门服务。 五、管理模式 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考核、考勤、学习、项目管理等管理机制,确保规范、高效、协调运转。窗口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便民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县、乡两级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效能建设监察,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乡镇便民

14、服务中心的年度考核和业务指导。 (一)人员进驻 乡镇要重视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配备,应选派本单位正式在编的、素质高、业务精的同志到中心窗口工作,不得选派工勤人员或临聘人员。工作人员实行双重领导,业务上接受原单位指导,日常工作接受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领导和管理。村(社区)便民服务室要确定一名村(社区)“三职”干部担任便民服务员。 (二)项目办理 1.直接办理制。对程序简单,可当场、当天办结或直接答复的一般事项即收即办;材料不全的,工作人员应一次性明确告知需补办的材料,材料补全后应当场办结。 2.承诺办理制。对需要审核或现场勘察的特殊事项,窗口人员受理后,出具办件承诺单,在限定时限内办结。 3.联合

15、办理制。对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窗口单位办理的事项,由中心统一协调,同时受理,限时办结。 (三)制度建设 为确保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运作,应建立如下办事制度: 1.政务公开制度。包括服务人员身份、胸牌、桌牌、照片、热线服务电话等都要公开;办理事项公开,凡进驻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其审批依据、办事内容、申报材料、办事程序、承诺时限及收费标准等均应通过上墙、印制“办事指南”等形式向群众公布;办理结果公开,对于办理完毕的事项,群众可随时查询。 2.分类管理制度。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事项按照即办件、承诺件、补办件、代理件、联办件等形式进行分类管理。做到“一般事项直接办理、特殊重大事项重点办理、复杂事

16、项联合办理、上报事项负责办理、控制否决事项明确答复”。 3.否定报备制度。当事人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有关事项,经办人员对不予受理、核准的事项,要登记在案以备核查。经办人员对重大事项或疑难问题,应呈报分管负责人,不得擅自否决。 4.ab岗制度。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各岗位都要设ab岗。a岗责任人因事不在岗,必须提前一天做好工作移交,b岗责任人要主动、及时顶岗,避免出现无人在岗的现象。b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享有a岗责任人的职责权利,并对a岗的工作负责。 5.项目审批全程代理制。大力倡导全程代理服务。对于本辖区内招商引资项目、投资项目、重要的工业项目以及乡镇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实行

17、全程无偿代理。 六、场所建设 (一)硬件设置 1.办公场地。有固定的办公用房,中心镇服务大厅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建制镇不少于80平方米,其它乡不少于60平方米,实行开放式窗口办公,服务大厅环境整洁、管理有序;村(社区)便民服务室要有固定场所办公。 2.办公用具。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配置电脑、打印机、电话、办公桌椅、档案柜等必要的办公设备和办公设施,满足对外办公的需要。村(社区)根据实际需要配置相关办公用品。 3.标牌标识。在办公地点醒目位置设立“镇(乡)便民服务中心”标牌,大厅各窗口设有窗口标识牌,工作人员佩戴胸牌上岗。村(社区)便民服务室设立“镇(乡)村便民服务室”标牌。 4.窗口设置。民政

18、、工商、国税、地税、计划生育、劳动和社会保障、新合、国土、规划建设、农业服务、司法、党政办和水、电、气、网络公司等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相关部门、站(所)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置窗口。 5.便民措施。有方便办事人员的休息椅、饮水机、纸张和笔等。 6.公开设施。办事指南、固定的公开栏,有条件的可配备触摸屏。 7.网络延伸。各乡镇必须连通电子政务外网、监控系统。 (二)软件设置 1.明确具体负责人,落实中心负责人和窗口工作人员的职责。 2.规范进驻办理的项目。对进驻办理的审批、服务和收费项目及办事环节进行梳理、核实,精简程序,减少环节,并对所有进驻项目编订成册,制作办事指

19、南。 3.本乡镇所有的审批、服务和收费项目进驻中心办理。 4.应建立的制度。首问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廉政建设制度、责任追究制度、预约服务制度等,并予公开。 5.明确办公时间。一种是完全集中办公,即按照规定的机关作息时间办公,另一种是相对集中办公,逢场日集中办公。 6.有统一规范的业务受理单。 7.制作意见簿。 8.大厅内制作一条体现服务宗旨的固定标语。 9.有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办法。 (三)服务规范 1.文明用语,热情主动,耐心地宣传解释,不准与服务对象争吵。 2.工作时间不准在窗口吃东西、玩电脑游戏、大声喧哗、串岗、会客等。 3.一次性告知申办事项所需的全部材料,主动提

20、供格式文本或式样等,在承诺时限内尽可能早办件、快办件。 4.工作时间窗口无空岗现象。 5.工作人员熟悉业务,能够按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办理各种事项。 6.办公场所卫生整洁,办公用品、资料摆放整齐、有序。 7.工作人员无“吃、拿、卡、要”现象,廉洁高效、公平公正。 七、实施步骤 根据今年2月13日下午省、市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会议精神和关于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建设的时间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作如下时间安排: (1)新政、金城、马鞍、复兴、日兴、立山、观紫、大寅、柳垭、永乐、土门等11个中心镇(原片区所在镇)必须在2009年4月30日前全面完成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任务; (2)

21、度门、五福、回春、先锋、大仪、三蛟、张公、二道、赛金、双胜、保平、文星、杨桥、丁字桥、周河、义路、三河、瓦子等18个建制镇必须在2009年7月31日前全面完成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任务;(3)柴井、中坝、双盘、凤仪、铜鼓、老木、檬垭、武棚、永光、炬光、九龙、芭蕉、灯塔、福临、碧泉、大风、双庆、来仪、石佛、乐兴、合作、大罗、秋垭、思德、义门、龙桥、板桥等27个建制乡必须在2009年9月30日前全面完成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任务;(4)全县所有村(社区)必须在2009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便民服务室建设。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高度重视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建设工

22、作,在人员、经费、设施等方面予以切实保障。各乡镇要确定1名分管政务工作的领导任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负责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日常工作和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工作。县有关部门要全力支持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县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强业务指导,县监察、法制等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努力促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室规范运作。 (二)充分授权窗口。属于乡镇职权范围内的办理、审批等事项,尽量授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确需领导审批的,应实行领导值班制度,并由窗口工作人员代理送审。设基层站所的各中心乡镇,各基层站所应将审批事项集中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并充分授权窗口;同时要定期到所辖未设基层站所的乡镇、窗

23、口办公,方便群众办事。各部门要充分授权基层站所,并将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全程代理的事项纳入“绿色通道”快捷办理;能够通过网络审批的,要建立网上审批系统。 (三)强化沟通协调。建立县政务服务中心与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例会制度,定期交流,取长补短。要发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资源相对集中的优势,对需要多部门审批的事项实行并联审批。对审批办理过程中出现的职能交叉情况,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要及时协调解决。 (四)落实奖惩措施。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要建立窗口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强化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绩效管理。对考评优秀的,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对考评不合格的,一律退回原单位或转岗。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及基层站所审批服务情况纳入乡镇xx县有关部门目标管理及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全县“评满”、评先、评优等的重要依据。第15页 共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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