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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公务员转任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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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公务员转任方案 根据《市市直机关公务员转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市2012年市直机关公务员转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局2012年市直机关公务员转任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转任的范围 市司法局机关及义城监狱、市劳教所科级及科级以下公务员。 二、转任的对象和人数 (一)跨部门转任的对象和人数确定 按照《办法》、《方案》规定,跨部门转任的对象是: 1、在同一部门担任同一层级领导职务满8年的; 2、在同一部门连续担任正副科级领导职务满10年的; 3、科级及科级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在同一部门工作满12年的; 4、按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需要任职回避的; 5、本人自愿申请跨部门转任的。 对自愿申请跨部门转任的公务员,在本单位应跨部门转任的公务员不超过规定上线人数情况下,经局党委集体研究同意后,报市公务员转任工作办公室审定。 以上跨部门转任对象确定的计算时间截止为2012年8月9日。 我局跨部门转任的公务员人数按照本部门科级及科级以下在岗在编人数的15%确定。 我局将依照《办法》、《方案》,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确定具体跨部门转任对象和人数,报市公务员转任工作办公室汇总、审核。 (二)系统内转任的对象和人数确定 义城监狱、市劳教所公务员列入系统内转任的对象和人数,根据《办法》、《方案》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部门内转任对象和人数确定 我局根据《办法》、《方案》的相关规定确定部门内转任对象。部门内转任人数按本部门科级及科级以下在岗在编公务员人数的30%确定。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跨部门转任工作 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我局公务员跨部门转任工作将在12月上旬前完成。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1、动员部署 2012年11月9日前,召开市司法局机关公务员转任动员会,并下发《市司法局2012年市直机关公务员转任工作实施方案》,对局机关公务员转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2、确定、上报预备跨部门转任人选和职位 (1)确定预备跨部门转任人选。按照《办法》、《方案》规定,对符合跨部门转任条件和自愿申请跨部门转任的人员,经局党委集体研究后,确定为预备跨部门转任人选。 (2)确定预备跨部门转任职位。确定预备跨部门转任人选后,将所对应的职位作为预备跨部门转任职位。 (3)11月12日前,向市公务员转任工作办公室局上报我局预备跨部门转任人选和职位以及相关材料。 3、选择、填报跨部门转任职位 跨部门转任人选根据职位要求和自身条件,在市公务员转任工作办公室确定时间后,集中组织填报志愿,参加市公务员转任工作办公室开展的人岗匹配。 4、对已确定转任的公务员,由局政治部统一办理转任手续。 (二)系统内转任工作 义城监狱和市劳教所的系统内转任工作根据《办法》、《方案》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部门内转任工作 根据《办法》、《方案》的要求,在跨部门转任和系统内转任的公务员全部确定后,组织本局公务员部门内转任工作,并报市公务员转任工作办公室备案。部门内转任工作于12月底前结束。 四、工作要求 今年是《市市直机关公务员转任办法》颁布实施的第一年。做好公务员转任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市委第九届十次会议精神,加强依法行政的必要举措,有利于激发干部队伍和机关活力,有利于丰富公务员阅历,提高公务员工作能力,促进公务员更好的成长进步。对全局公务员转任工作,一要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成立工作机构,做好动员部署工作;二要扎实做好公务员转任有关工作,精心安排,规范操作,做好思想工作,解决处理好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三要严肃公务员转任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市市直机关公务员转任工作若干纪律规定》。我局公务员,要从讲政治、依法律、守纪律的高度,解放思想、统一认识,积极参与、服从大局,确保在转任过程中思想不散、持续不乱、工作不断。 第4页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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