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诚信经营倡议书 房地产诚信经营倡议书的文章。欢迎大家阅读。房地产诚信经营倡议书 各房地产经营中介机构: 随着武汉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以及房地产市场的逐渐成熟,武汉二手房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总成交量逐年增加,已经成为整个房地产市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由于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执法力量不足、行业自律威慑力有限,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仍然存在部分中介违规操作、或是发布虚假房源等非法经营现象,给二手房买卖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严重扰乱了二手房市场秩序。健全的二手房市场机制,要求所有的中介机构规范操作、严格遵循市场规则、合法经营,充分保障二手房买卖双方的利益。 我们倡议: 1、保证所提供的经纪、代理的房地
2、产信息证件齐全、手续完备、真实、准确,不弄虚作假;广告宣传不夸大、不误导,不做出诱导欺骗购房者的行为,严守服务承诺。坚决抵制虚假房源,保证房源的真实性。 2、保证合法、公正、公平地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在约定时限内提供所承诺的服务;按政府规定及合同约定收取中介服务费、不成交不收取中介服务费。 3、保证认真接待和处理客户投诉、并件件落实回复。自觉维护房地产市场竞争秩序,反对和制止企业间相互诋毁及不正当的恶性竞争。 4、保证严守职业道德,提高执业和从业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5、积极配合房屋中介市场信用体系的建设,如实申报企业及负责人的资格资信信息和经营活动中的信用信息,接收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的
3、信用考核和管理,同意向社会公示本企业的所有优良或不良经营行为、奖惩记录,自觉遵守房屋中介服务信用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共同树立信用自律的道德观念和行业风尚。 我们真诚的希望,更多的二手房中介机构能够加入到我们的行列,响应我们的倡议,在构筑二手房诚信经营机制中尽到自己的责任,为武汉二手房市场规范、健康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房地产诚信经营倡议书 为进一步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促进房地产中介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建房20xx168号)和XX市房地产管理局有关要求,积极配合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
4、项整治工作,XX市房地产中介协会联合会员单位,共同向全市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发出倡议: 一、严格执行调控政策。不捏造、发布、传播涨价信息,不参与炒房、垄断房源,不制造恐慌气氛,不错误解读调控政策;不引导、不协助交易当事人通过伪造证明、假离婚等非法手段骗取购房资格、规避限购政策。 二、规范承接经纪业务。不为没有预售许可证或不动产登记证的新建商品房、存量房和其他不符合交易条件或禁止交易类型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 三、不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对外发布房源信息确保“两证”(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书、委托人身份证明)齐全、具备“两书一合同”(房地产经纪服务事项告知书、房屋状况说明书、房地产经纪合
5、同),不发布未经核验的房源信息,不隐瞒抵押、查封等影响房屋交易的信息。对无法提供出售房屋授权委托书的,不接受居间委托业务。 四、规范门店公示内容。在门店明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备案证书,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公示房地产经纪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公示举报、投诉电话。 五、收费明码标价。对接受委托出售、出租的房源明码标价,在门店醒目的位置公示服务项目和相应的收费标准;各项服务须单独标价,不利用虚假或容易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方式等进行价格欺诈,不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捆绑收费。 六、严格执行网签制度。通过存量房网签备案系统平台签订买卖合同。未经当事人同意,不擅自通过网签系统签订中介服务合同、
6、交易合同。 七、不隐瞒真实交易信息。不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不引导、不协助交易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骗取税收优惠。 八、充分提示房屋权属及交易资金等潜在的交易风险。规范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事项告知书;按照缴税记录,核查购房人的收入证明并有义务提醒购房人提供真实、有效的收入证明;严格执行交易资金托管,不侵占、挪用交易资金。 九、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严格要求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恪守职业道德,遵守行为规范;严格执行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中有关房地产经纪人签名的规定;不冒用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名义签署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办理经纪业务;不泄露或不当使用客户信息。
7、十、规范金融服务。不违规从事任何形式的首付贷及自我融资、自我担保、设立资金池等相关金融服务;不引导、不协助购房人骗贷和骗提住房公积金;发现违规金融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希望各会员单位及房地产中介机构积极响应本倡议,共同为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而努力。房地产诚信经营倡议书 为维护公平竞争的种子市场环境,构建中国种业诚信体系,推进现代种业发展,建设种业强国,我们xx年中国种业信用明星、信用骨干企业郑重承诺: 坚守“自愿、平等、公平、诚实、守信”的市场原则,互惠互利,维护农民利益。保证做到不生产、不销售假冒伪劣种子,坚决抵制失信欺诈、制假售假、无故违约等败坏市场商业道德的不良行为;遵纪守
8、法,诚信经营,为建设中国种业诚信体系做表率。 同时,向全国种子生产经营同仁发出如下倡议: 一、遵守法规,依法经营。认真学习、严格执行种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努力做到懂法、守法、护法。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为营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出一份力、尽一份责。 二、守信为荣,失信为耻。牢固树立“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观念,把诚信作为企业的生命线,把诚信守法作为我们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准则,自觉遵守社会公德。 三、抵制假冒,接受监督。向社会提供真实、准确的商品或服务信息,反对和抵制虚假宣传,坚决不做任何虚假或容易引人误解的广告,自觉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等合法权益。坚决做到不造假、不售假,自愿接受广大消费者、政府监管部门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四、积极护法,净化市场。坚决同不法行为作斗争,积极检举违法行为,配合种子执法监管部门做好违法案件的查处,为净化种子市场环境做出贡献。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