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县区救灾工作预案 XX县区是自然灾害发生较为频繁的地区,洪涝、干旱、泥石流、风雹、低温冷冻、山体滑坡等突发性自然灾害的发生,对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损失。为规范救灾工作,提高救灾工作应急反应能力,保障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预案的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救灾预案是各级政府的预案,确定各级政府对救灾工作的领导作用和责任,乡镇根据县预案制定本级政府的救灾预案。部门分工综合协调的原则。预案要确定政府各部门救灾职能,做到相互配合和衔接,共同完成应急任务。 (二)预案的适应范围救
2、灾预案适用于洪涝、干旱、泥石流、风雹、低温冷冻、山体滑坡等突发性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二、灾害预警和灾情报告 (一)灾害预警自然灾害发生后,当地人民政府必须在3小时以内向上一级人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初步灾情(即快报),并迅速组织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灾情。发生特大灾害的,可以越级向上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报告。灾情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受灾程度、灾害后果、采取的措施,生产、生活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等。 三、灾害等级的制分和预案启动的条件及方式 (一)灾害等级划分1、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大灾:(1)农作物绝收面积100公顷以上;(2)倒塌房屋50间以上;(3)因灾死亡
3、10人以上;(4)大牲畜死亡50头以上;(5)7级和7级以上严重破坏性大风。 2、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中灾。(1)农作物绝收面积50-100公顷;(2)倒塌房屋10-50问;(3)因灾死亡2一10人;(4)大牲畜死亡10-50头;(5)6级以下严重破坏性大风。 3、未达到中灾划分标准的为轻灾。 (二)预案启动的条件发生大灾、中灾时,县级救灾预案启动,受灾的乡镇救灾预案同时启动。轻灾由受灾的乡镇政府启动救灾预案。 (三)预案启动的方式县级预案由县政府颁布实施,乡镇预案由乡镇政府颁布实施。 四、救灾准备 (一)救援人员的组成紧急救援队伍主要由受灾地区的干部和群众组成。遇重大灾害时,由县人
4、武部协调驻正部队和武警及民兵参加抢险救灾。 (二)救援物资的准备紧急救援物包括抢险物资和救助物资两大部分。抢险物资主要包括抢修水利设施、抢修道路、抢修电力、抢修通讯所需要的设备和材料。抢救伤员的药品及其它紧急抢险所需的物资。救助物资包括粮食、衣被、饮用水和其他生存性救助所需物资等。抢险物资由水利、交通、通讯、建设、经贸等部门储备和筹集;救助物资由民政、粮食、供销社等部门储备和筹集。 (三)灾害预警属于洪涝灾害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情况发布预警;属于地质灾害由县国土资源局根据情况发布预警。 五、应意反应机构 (一)救灾指挥部的人员组成及职能指挥长由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副县长XX县区领导担任;
5、县计划局可经贸局、民政局、财政局、水利局、交通局、农办、国土资源局、电信局、移动公司、公安局、建设局、卫生局、教育局、粮食局、气象局、广播电视局、供销社、县人武部等部门领导同志为成员也指挥部办公室人员根据灾害种类分别由县水利局、国土资源局和承担主要救灾职责的单位负责同志参加。其主要职责: 1、向各工作组传达指挥部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 2、收集各工作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3、负责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发布4、及时收集、评估灾情,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 5、协调救灾工作过程中的职能交叉; 6、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办公室视工作需要,成立预测预报、人员抢救、工程抢险、转移安
6、置、交通恢复、生活保障、通讯保障、宣传动员、恢复重建等工作组,迅速有效地组织抗灾救灾工作。 (二)抢险救灾涉及的单位及职责1、县政府办。负责领导、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综合、反馈和上报抢险救灾情况。 2、县民政局含乡镇社会事务办。受县政府委托协调各职能部门做好救灾工作,具体负责灾情调查、核灾、评估、统计、上报;妥善使用救灾款物,解决好重灾民吃、穿、住等方面的临时困难,并帮助他们重建家园,负责灾中、灾后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发放。 3、县气象局。负责气象预测、预报,并及时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报送雨情、早象、气温、风力等变化情况及可能持续的时间和造成的危害等,指导炮点作业,以减少风雹灾害的发生。
7、 4、县水利局。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县防汛抗旱、抢险工作,对主要河流、水库实施调度,负责灾后水利设施恢复。 5、县人武部。在突发性自然灾害发生后,根据需要,负责组织指挥部队、基干民兵等,组建抢险应急分队,营救被困群众和物资转移,并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帮助灾民恢复生产。 6、县电信局含乡镇电信支局。负责电信设施安全,因灾毁损通信设施的修复,确保抢险救灾通讯畅通。 7、县电力局含乡镇供电所。负责电力设施安全,因灾毁损电力设施的修复,确保抢险救灾电力需要。 8、县交通局。负责修复中断的省道、县道因灾毁损的公路、桥梁等交通设施,提供所需运输工具,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安全运送和
8、人员撤离、物资转移。 9、县公安局含交警大队、武警中队、消防大队。负责灾民生命财产营救和抢险救灾的车辆调度,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 10、县农机局含乡镇农机站。负责抢险救灾机具的维修、抢修和物资调配,保证排涝、抗旱工作的顺利进行。 11、县农业局含乡镇农技站。负责灾区的生产恢复,灾后苗、种的调剂、分配及技术指导,农作物病虫害的调研与防治。 12、县林业局含乡镇林业站。负责森林防火飞果树病虫害的调研与防治,协调救灾木材的供应,因灾毁损林木及古树的核查、报批处理工作。 13、县文化广播电视局。负责灾情的报制、宣传报道,并配合气象局等相关部门搞好预报和发布抢险救灾信息等。 14、县经贸局。协调邮电
9、、电力、医药等部门的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县级救灾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并按照调拨命令程序同,组织调拨和供养工作。 15、县计划局。安排重大救灾基建项目,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 16、县财政局。负责救灾资金安排、拨付。 17、县建设局。负责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工程建设的管理,指导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抗震加固工作,灾后恢复重建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 18、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制定汛期防灾预案,协助抢险救灾,协调重大自然灾害治理的监督管理。 19、县卫生局:负责灾中、灾后的医疗救护、防疫、免疫工作,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20、县红十字会:负
10、责募捐及组织发放救灾物品。 21、县粮食局。负责救灾粮的储运,紧急情况下预付救灾粮,确保灾民基本生活。 22、县教育局。负责转移受灾师生,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 六、应急反应行动 (一)转移安置和组织发生突发性灾害对人的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胁时,必须进行转移安置,转移安置工作由乡(镇)政府组织实施,安置地点一般采取就近安置、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的原则。安置方式可采取投亲靠友、搭建临时帐棚等。要保障转移安置后灾民的生活,解决灾民的饮水、食品、衣物和卫生问题,确保转移安置地和灾区的社会稳定。并逐级上报转移安置情况及需要解决的困难。 (二)灾情的统计和上报灾情发生后,乡(镇)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灾害损失情况进行调查,统计汇总后逐级上报,县汇总灾情后及时向市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七、值班制度与纪律要求突发性自然灾害多发期,特别是汛期,各职能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并及时通报情况,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团结协作,通力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防灾有数,报灾有力,减灾有效。工作中实行部门首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因工作疏忽、推诱或擅离职守等原因造成救灾工作被动,导致重大损失的,将追究相关部门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第7页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