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XX年农业防汛救灾工作应急处理预案.docx

上传人:qwe****66 文档编号:6976632 上传时间:2024-12-24 格式:DOCX 页数:15 大小:21.0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XX年农业防汛救灾工作应急处理预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XX年农业防汛救灾工作应急处理预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XX年农业防汛救灾工作应急处理预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XX年农业防汛救灾工作应急处理预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XX年农业防汛救灾工作应急处理预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XX年农业防汛救灾工作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的 为切实抓好2015年洪涝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洪涝灾害对农业生产造成的损失,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坚持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观念,树立农业自然灾害“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的思想。 1.2.2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实行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1.2.3农业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1.3编制依据 编制本预案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

2、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安微省防汛抗旱条例、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市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范围内突发性洪涝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 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任务 2.1组织机构 县农委设立农业防汛救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全县农业洪涝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和灾后恢复工作。由县农委主任任组长、总农艺师任副组长。县农技推广中心(县蔬菜办公室)、县农机管理局、县畜牧兽医局、县水产站、县名茶办、县能源办等委属单位和委机关办公室、信息股、财务股、执法大队(种子管理站)、经管股、产业办、烟办等股室及各乡镇

3、农业站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农委农业防汛救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 2.2县农委防汛救灾领导小组职责 2.2.1负责协调、指导全县农业防汛救灾突发事件的处置和灾后恢复工作;研究制定全县农业生产防汛救灾预案;组织农业有关技术人员、抢险队伍第一时间分赴联系的乡镇、基地等灾情一线抗灾救灾。 2.2.2根据旌阳XX县区2015年防洪预案各部门职责和责任区划分,协同县广播电视台、电信公司,并积极配合好新桥居委会,共同做好旌阳镇XX县区阮家坝桥至洋滩电站城防工作,并负责提供灾后农业生产物资。 2.2.3组织开展全县农业洪涝灾情调查和统计,建立农业灾情报告制度和信息网络系统。 2.2.4分

4、析研究,提出全县农业生产防汛救灾的意见和建议。 2.2.5组织和指导灾区抗灾救灾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2.2.6组织机关干部和科技人员深入灾区开展科技服务和生产救灾。 2.2.7开展生产救灾的宣传工作。 2.2.8争取和筹集生产救灾经费和救灾种子、化肥等物资,提出分配意见。 2.2.9对各乡镇生产救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2.3县农委防汛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2.3.1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安排好汛期值班、落实好抢险人员队伍等。 2.3.2与县气象、水利、民政等部门密切协作,采集天气、水文灾情等信息,供领导参阅。 2.3.3与各乡镇灾情统计部门共同对洪涝

5、灾情进行核实,掌握灾情动态;负责全县农业洪涝灾害灾情信息上报工作。 2.3.4及时了解各乡镇抗灾救灾行动情况,掌握防汛抗灾救灾动态,供领导参阅,并提供给有关部门。 2.3.5负责生产救灾文字信息综合工作,并办好农业防汛抗灾救灾简报。 2.3.6对领导小组派往灾区检查指导抗灾救灾工作的机关干部和科技人员进行具体工作安排和联络工作。 2.3.7参与救灾资金、物资的发放工作,并对资金、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解和核查。 2.3.8负责处理好其它日常工作。 2.4县农委防汛救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防汛救灾工作。 2.4.1县农技推广中心。及时提出全县农业生产(种植业)防汛救灾

6、预案和恢复生产技术意见,督促指导各乡镇做好灾后农技服务和恢复生产等工作,收集和反映种植业灾情。负责农作物病虫草害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负责防汛救灾种子、肥料的筹集和储备工作,做好灾后恢复的土壤墒情和养份动态监测等工作。 2.4.2县蔬菜办公室。核查、收集和反映蔬菜灾情。督导各乡镇农业站协助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搞好蔬菜余缺调剂,组织检查蔬菜大棚等设施的受损情况,帮助菜农做好病虫防治和灾后恢复生产等工作。 2.4.3县畜牧兽医局XX县区水产站。及时提出全县畜禽、水产养殖业生产防汛救灾预案和恢复生产技术意见,核查、收集和反映畜禽、水产养殖业受灾情况。督促指导各乡镇做好畜禽、水产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服务工

7、作。负责指导灾后动物防疫工作,督促指导灾区落实免疫、消毒、检疫等防疫措施,协调疫苗、消毒剂等应急防疫物资供应。 2.4.4县农机管理局。督促指导各乡镇及时组织农机人员和农机具投入排涝、抗灾抢险和灾后恢复生产服务工作。 2.4.5县名茶办、烟办。及时提出茶叶、烟叶防汛救灾预案和恢复生产技术意见,督促指导各乡镇做好灾后农技服务和恢复生产等工作,收集和反映本产业灾情。 2.4.6委执法大队(种子管理站)。负责做好灾后补改种种子质量检验检测,确保救灾种子质量;负责做好灾后农药、化肥、饲料、消毒药品、农机具等生产资料和粮油、蔬菜、畜禽、水产等农产品的市场质量检查,确保灾后农资市场稳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8、2.4.7产业办、经管股。负责做好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收集和反映各类经营主体灾情;争取和落实农业抗灾基础设施项目及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2.4.8委农业信息股。协助办公室做好农业洪涝灾情统计上报等工作,并负责全县农业防汛抗灾救灾新闻宣传报道等工作。 2.4.9委财务室。争取和筹集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物资,并根据领导小组分配意见,将资金、物资发往受灾地区。 2.4.10委纪检组。负责防汛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督使用,查处贪污、挪用农业救灾资金、物资等违纪违法案件;负责委属单位捐赠救灾钱款、物资管理和重点帮扶对象的联系工作;负责做好农业三场防汛救灾安

9、全检查和安全防护工作。 2.4.11各乡镇农业站。负责做好本乡镇农业防汛救灾、灾情统计上报、灾后恢复生产等工作;负责做好农业站站房及办公用品、仪器设备、文件资料等安全防护检查,确保办公和生产生活安全稳定;三溪镇农业站特别要积极配合委纪检组,做好农业三场老职工住房等安全检查,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预防、预警 3.1预警信息来源 县气象局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县水务局、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水情、汛情、灾情信息,各乡镇农业洪涝灾害发生情况。 3.2信息采集 3.2.1采集途径。县农委与县气象局、水务局、防汛抗旱指挥部、民政局等部门保持稳定畅通的信息交换渠道,定期和不定期的会商;县农委通过农业信息网

10、络和协同办公系统向各乡镇人民政府或农业站采集农业洪涝灾害信息。 3.2.2采集内容。气温、降水、光照等气候条件;水文、汛情等水文资料;农业洪涝灾害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农作物受灾、成灾、绝收面积;渔业受灾面积和损失情况;农作物、畜禽、饲草、水产品损失程度;农田及农业基础设施毁损情况;农业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3.3信息报送 3.3.1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农业洪涝灾害发生后,各乡镇农业站应立即向本乡镇人民政府XX县区农委报告,再由县农委汇总报市农委XX县区政府,并通报到县民政、财政、水务等部门。造成重大损失的突发事件,县农委可直接报省农委,并同时报市人民政府和市农委。 3.3

11、.2农业洪涝灾害信息应立即上报,灾害仍在发生和延续期间,应坚持日报告制度。因不可控因素一时难以掌握详细农业重大洪涝灾害信息的,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核查,并于3日内补报详情。 3.3.3一般性农业洪涝灾害信息,应定期逐级上报。 3.4灾情信息发布 县农委应协助县防汛抗旱指挥部XX县区民政局做好洪涝灾害信息发布工作。各乡镇农业站要及时汇同本乡镇民政等有关部门认真核实农业洪涝灾害,需对外发布的,交由县政府指定的专门部门发布,未经授权,不得自行发布。 3.5预警报告 获悉县气象、水务部门的洪涝灾害预测预报。应立即发出农业洪涝灾害预警。 3.6灾害预防 3.6.1组织思想准备。县农委成立农业防汛

12、救灾工作办公室和防汛抢险突击队伍(名单附后),委属各单位及各乡镇农业站依据职能成立相应的组织或确定专人抓生产救灾工作,不断完善农业防汛抢险组织,落实责任制。加强宣传,强化农业部门和农民的防洪减灾意识,做好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3.6.2工作准备。县农委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农田设施、棚室建筑、畜禽圈舍、养殖鱼塘,农业机电设备的加固和防护措施,并配合水务部门做好相关基础设施的维修、加固、改造,增强农田及各类农业基础设施抗御灾害的能力。 3.6.3预案准备。根据农业洪涝自然灾害的发生规律,研究制定关键时段、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农业防汛抗灾救灾、恢复生产措施。指导洪

13、涝灾害多发地区的农业生产结构调整,适应性种植,提高农业生产避灾抗灾能力。 3.6.3物资、技术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要的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饲草等救灾物资。积极培训、推广农业防汛减灾技术,组织开展农业防汛减灾技术攻关。督促农机行业管理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机设备、配件及救灾用油的贮备和供应。 3.7适时防控 3.7.1及时组织抢收已成熟的农作物;对没有成熟和来不及抢收的农作物,因地制宜地采取保护措施。 3.7.2洪涝灾害前,各乡镇农业站要协助当地政府及时做好人员、设备的转移工作。 4.灾害分级和应急响应 根据洪涝灾害实行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14、,农业洪涝灾害发生后,县农委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协调、指导全县农业洪涝灾害的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各乡镇农业站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抢救和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根据农业洪涝自然灾害发生范围、强度和受灾、绝收面积,灾害分级为四级,并相应启动四级应急响应。 4.1一级应急响应 4.1.1一次突发性洪涝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级响应: (1)发生特大洪涝灾害,农作物和畜禽、水产养殖受灾面积占耕地和畜禽、水产养殖总面积的25以上,且受灾面积达到8万亩以上。 (2)全县农作物和畜禽、水产养殖绝收面积达到4万亩以上。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一级响应的农业洪涝灾害。

15、 4.1.2一级响应行动 (1)县农委主任主持召开洪涝灾情通报和生产救灾动员会,委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并及时将灾情报告县委、县政府和市农委。 (2)县农委生产救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紧急运转,从有关单位抽调人员3小时内到岗。 (3)密切监视灾情动态。县农委灾害信息网络系统紧急启动,灾情统计上报工作立即展开,并实行日报告制。联系乡镇的工作人员在12小时内赶赴所联系的乡镇,调查了解和核查灾情。 (4)县农委在新闻媒体上紧急发布全县农业防汛救灾工作预案,在县广播电台、县电视台举办专家讲座。 (5)县农委紧急部署生产救灾工作,研究提出支持灾区恢复生产意见,并向灾区紧急派出救灾工作组和专家指导组,指导灾

16、区农业救灾工作,组织动员,指导各地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实施排涝等服务工作。 (6)请求省政府、省农委紧急下拨农业防汛救灾资金、物资,动用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 4.2二级应急响应 4.2.1一次突发性洪涝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响应: (1)农作物和畜禽、水产养殖受灾面积占耕地和畜禽、水产养殖面积的2025,受灾面积达68万亩。 (2)全县农作物和畜禽、水产养殖绝收面积累计达34万亩。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二级响应的农业洪涝灾害。 4.2.2二级响应行动 (1)县农委生产救灾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通报灾情,部署救灾工

17、作,并将灾情报告县政府和市农委。 (2)县农委生产救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紧急运转,并从有关单位抽人办公。 (3)县农委灾情统计上报工作立即展开,并实行日报告制。联系乡镇的工作人员紧急赶赴所联系的乡镇调查了解和核查灾情。 (4)县农委在新闻媒体上发布全县农业防汛救灾工作预案,在县级电视台举办专家讲座。 (5)加强灾情调度。根据灾区救灾工作需要,派出救灾工作组或专家指导组,指导灾区农业救灾工作,组织动员、指导各地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实施排涝等服务工作。 (6)请求省政府、省农委紧急下拨农业生产防汛救灾资金、物资,动用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 4.3三级应急响

18、应 4.3.1一次突发性洪涝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三级响应: (1)全县农作物和畜禽、水产养殖受灾面积累计达到56万亩。 (2)全县农作物和畜禽、水产养殖绝收面积累计达23万亩。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三级响应的农业洪涝灾害。 4.3.2三级响应行动 (1)县农委生产救灾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通报灾情并将灾情报告县政府和市农委。 (2)县农委生产救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开始运转,并从有关单位抽人办公。 (3)要求受灾乡镇农业站及时核查灾情,定期上报。 (4)根据灾区救灾工作需要,派出专家指导组,指导灾区农业救灾工作。 (5)对灾区恢复生产,提出指导性意见,并争取省政府

19、和省农委下拨部分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6)根据灾区要求,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救灾种子等物资。 4.4四级应急响应 4.4.1一次突发性洪涝灾害出观下列情况之一的,为四级响应: (1)某一区域发生较大洪涝自然灾害,农作物和畜禽、水产养殖受灾面积累计达到34万亩。 (2)某一区域发生较大洪涝自然灾害,农作物和畜禽、水产养殖绝收面积累计达到12万亩。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四级响应的农业洪涝自然灾害。 4.4.2四级响应行动 县农委生产救灾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通报灾情,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灾情调度和农业救灾、农业生产恢复工作的指导,要求联系受灾地区和乡镇的工作人员赶赴所联

20、系的乡镇,调查了解灾情,并将核实的灾情按规定程序报告县政府和市农委。 4.5应急解除 当洪涝灾害结束后,农业生产恢复正常时,县农委应宣布应急解除。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1.1县农委要积极协助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时与水务部门联系,调动电排灌设备和农业机械,进行堵口复堤,农田排涝,疏通渠道,渔塘淤泥,抢整、修复损毁农田和各类农业基础设施。 5.1.2在发生一、二、三级响应洪涝灾害的情况下,县农委向灾区派出工作组或专家指导组,督促、帮助、指导灾区农民及时做好补改种工作。 5.1.3县农委和各乡镇农业站要督促、帮助、指导灾区农民加强农作物田间管理和畜禽、水产养殖业恢复生产。 5.2协商救助

21、 5.2.l根据灾区需求,及时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区域间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化肥、地膜、农药、饲草料、柴油等多种农业生产资料的调剂、调拨。 5.2.2积极与金融部门协商,落实灾后农业生产恢复所需贷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农业损失、农业设施装备财产损失的保险赔付工作。 6.应急保障 6.1资金保障 6.2物资保障 在洪涝自然灾害易发期,县和乡镇农资部门和农业部门应储备一定数量的农业抗灾救灾物资。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相关单位要及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保证各类农业防汛救灾应急物资的供应。 6.3信息保障 县农委要进一步加强县有关部门和乡镇两级农业自然灾害灾情信息体系建设,确保信息畅通,达到早预报、早发现、早处置的要求。加强通讯设施建设与维护,保障自然灾害应急工作中的电话、网络等信息渠道畅通。 6.4职责保障 县和乡镇两级农业洪涝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机构要进一步完善内部责任制,保证洪涝灾害应急工作有专人负责,并定期采取实际演练等方式组织培训救灾应急工作专门技术人员。 6.5宣传保障 县农委要加强农业防汛抗灾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要组织各类农业技术服务人员,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加强农业防洪减灾科普知识宣传。第15页 共15页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品牌综合 > 施工方案/组织设计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