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县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加大对当前本系统内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侵犯群众权益、小官贪腐等突出问题的排查和查处力度,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落实到位,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工作内容 1、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工程建设中官商勾结、贪污贿赂等问题排查和查处; 2、利用涉河涉江建设项目的审查、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取水许可、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水规费的收缴、使用、监管以及采砂管理等机会,乱收费、乱罚款和收受“红包”、购物卡等问题排查和查处; 3、本系统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
2、”等问题排查和查处。 三、工作方法、步骤和要求 精心安排部署。认真学习县纪委关于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深刻领会专项工作的重大意义,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和职能,认真制定专项工作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按时启动专项工作。 排查问题线索。通过接受信访举报、明查暗访、专项督查、集中检查、走访调查等方式,每月8日前对本系统内职责范围内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进行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列出问题线索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排查出的问题线索及办理情况于每月18日前上报县纪委监察局。 严肃纠正查处。本单位对职责范围内的
3、问题线索,及时组织力量认真开展核查,按照具体情形分类处置。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在查处纠正的同时,继续深入排查,对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移交相关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完善机制制度。坚持查处与整改并重,纠正问题与完善机制制度并重。针对专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总结。对于典型性的问题,要查处一个,教育一片,做到举一反三;对于普遍性的问题,要查找漏洞,建章立制,做到源头防控;要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与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机制。 强化责任落实。我局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局纪检组具体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密切配合。局党组定期听取有关专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要坚持问题导向,积极主动发现和排查问题,对既不积极主动发现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腐败问题案件和排查、报送相关线索,又被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发现和查处案件的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