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卫生厅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市)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卫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利益,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年*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年全省卫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卫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我市开展“创业富民、创新发展”服务年活动的要求,围绕建设服务型机关和为人民群众提供满意的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以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为主线,坚持纠建并举、重在建
2、设、分类指导、统筹推进的原则,着力在巩固、深化、提高上下功夫,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防治不正之风上取得新成效,在提升服务质量、推进效能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在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上取得新进展,促进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快速崛起提供保证。 二、评议对象 (一)各县(区)卫生局; (二)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所)和乡镇卫生院。 三、评议内容 (一)卫生行政部门 通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对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进一步解决执行力、公信力、操作力不强等问题,切实推进服务型、
3、责任型、效能型政府部门建设,重点评议以下内容: 1、2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收集群众意见、建议,20*年市“文明行风热线”收集群众意见、建议,省卫生厅“政风行风热线”收集群众意见和20*年自查自纠中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2、解决群众看病手续多、用药贵,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情况,特别是全面实行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全面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直补”工作情况; 3、20*年度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落实情况; 4、住院病人平均费用、门诊病人平均费用公布排名制度落实情况; 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监管工作情况; 6、加强机关作风和职业道德建设情况; 7、*市卫生局关于加强
4、卫生行政机关政风建设的若干措施落实情况; 8、对群众来信来访的处理情况; 9、建立健全政风建设长效机制情况。 (二)公立医院 通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对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努力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重点评议以下内容: 1、20*年和2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收集的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2、解决群众看病手续多、用药贵,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情况; 3、执行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情况; 4、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落实情况; 5、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情况; 6、全面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情况; 7
5、、*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公立医院行风建设的若干措施落实情况; 8、对患者投诉的处理情况; 9、建立健全行风建设长效机制情况。 四、组织实施 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继续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成果共享的办法组织实施。 (一)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市卫生局的民主评议工作由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卫生厅会同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县(区)卫生局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由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卫生局XX县区(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公立医院的民主评议工作由市卫生局统一部署,各县
6、(区)卫生局具体组织实施,市卫生局对市属医院开展评议;县(区)卫生局对直属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开展评议。 五、步骤和方法 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从5月下旬开始,至11月底结束,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落实整改、公开评议、检查评估、总结表彰六个阶段推进,不明显区分时间阶段,只规定具体工作任务。 (一)宣传发动阶段 1、成立评议工作机构。为加强对全市卫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领导,市卫生局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魏国华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局评议办),抽调专门工作人员,采取集中办公方式,具体负责政
7、风行风评议的日常性工作。各县(区)卫生局和各级医院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切实抓好评议工作的落实。 2、制定工作方案。根据20*年*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和20*年全省卫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卫生工作实际,制定全市卫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公立医院也要制定详细的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此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区)卫生局、市属医院的实施方案于6月5日前报局评议办。 3、搞好宣传发动。5月30日召开全市卫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会议,各县(区)卫生局和各级公立医院在6月10日前,采取召开动员会等各种行之有效的形
8、式,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广泛宣传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思想、评议对象、评议内容、实施步骤、评议方法及工作要求。 4、公布监督评议电话和举报信箱。市卫生局在办公楼内设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征求意见箱,公布监督评议电话,号码为:*913986760。各县(区)卫生局和各级公立医院也要对外公布监督评议电话,设立征求意见信箱。 (二)自查自纠阶段 1、广泛征求意见。一是积极参加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纠风办、市广播电视局组织开展的“20*年度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局领导亲自接听热线电话,负责解答群众咨询,参与节目直播,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求助和建议。局机关有关处室
9、、市属医院等上线单位要按照节目时间安排,认真做好投诉受理和结果反馈工作。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实行限时办结制,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并协助新闻单位搞好追踪报道。二是采取走访服务对象、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深入了解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重点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三是在市、县(区)卫生局、医院网站设立评议政风行风专栏,组织开展网上征求意见和建议活动,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2、组织集中评议。各参评单位要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直接组织评议代表、服务对象、政风行风监督员与本单位领导面对面评议。集中评议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 3、召开民主听证对话会
10、。各参评单位要针对政风行风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确定评议主题,邀请社会各界代表、服务对象和政风行风监督员举办1场民主听证对话会,要求问题集中,准备充分,有针对性,解决实际问题。举办民主听证对话会要按照“宣布注意事项、告知评议主题、介绍参会人员、进行对话交流、总结表态承诺”五个程序进行。 4、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各参评单位对照评议内容和征求意见收集到的问题,尤其是对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反映的政风行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到边查边改、边评边改,并写出自查自纠专题报告,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按照逐级汇总的方法,各县(区)卫生局、市属医院的自查自纠情况于9月5日前书面报局评议办,市卫生局的自
11、查自纠情况于9月10日前书面报厅评议办。 (三)落实整改阶段 1、加大整改工作力度。各参评单位认真梳理20*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收集的意见、建议和20*年市“文明行风热线”收集的意见、建议,省卫生厅“政风行风热线”收集的意见和建议以及自查自纠出来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逐条落实整改措施。对能及时解决的要立即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做出说明,列出整改计划,做好反馈和解释工作;对违规违纪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严肃处理;对涉及政策性的问题,要做出说明。同时,针对政风行风评议反映出来的问题,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建立健全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2、加强整改工作督
12、促检查。坚持把“事实调查清楚、问题处理到位、整改措施落实、群众真正满意”作为整改反馈的标准,做到“四个不放过”,即发现问题不核实清楚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对政风行风问题和违法违纪问题纠正处理不到位不放过;对评议代表和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答复不放过,力求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群众、取信于基层。 3、及时上报整改总结。按照逐级汇总的方法,县(区)卫生局、市属医院评议办及时形成本系统、本单位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经本系统、本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于9月5日前报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评议办及时形成全市卫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
13、工作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经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于9月10日前报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政府纠风办、省卫生厅评议办。 (四)公开评议阶段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群众满意度调查。具体调查时间由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卫生厅评议办统一安排。 1、接受上级部门对市卫生局的群众满意度调查。市卫生局的群众满意度调查由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采取电话访问的方式进行,市卫生局要积极配合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样本库建立工作。为确保群众满意度调查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群众满意度调查样本库按以下步骤建立:卫生厅填报重大项
14、目、民生工程、服务对象类别和数量表;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的抽样人员根据卫生厅提供的服务对象类别和数量表,制定市卫生局抽样样本框;市政府纠风办和统计局按照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制定的抽样样本框,组织市卫生局采集样本,并对采集的样本按30%的比例进行抽查和审核,抽查审核后于6月底前报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在群众满意度调查中,如发现被评单位提供虚假服务对象名单,发现一例扣该被评单位群众满意度调查总分的0.5分,扣分上限为5分。 2、对县(区)卫生局的群众满意度调查。由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采取电话访问的方式进行。各县(区)卫生局要积极配合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样本库建立工作。为确保
15、群众满意度调查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群众满意度调查样本库建立,由县(区)统计局和市政府纠风办按照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制定的样本框组织县(区)卫生局采集样本,并对采集的样本按30%的比例进行抽查和审核,抽查审核后于6月25日前报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在群众满意度调查中,如发现某个被评单位提供虚假服务对象名单,发现一例扣该被评单位群众满意度调查总分的0.5分,扣分上限为5分。 3、对公立医院的群众满意度调查。采取问卷测评的方式在医院患者中进行,市卫生局根据公立医院的评议内容统一制定印发群众满意度调查方案,由市卫生局组织实施市属医院的评议,县(区)卫生局组织实施直属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的评议。公立医院群
16、众满意度调查工作必须在9月20日前完成。 (五)检查评估阶段 1、迎接上级部门对市卫生局的检查评估。市卫生局的检查评估由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会同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在省卫生厅组织自查自纠、督促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于10月份开展。检查评估采取交叉方法进行,成立11个检查评估组,每个组负责一个设区市的检查评估工作,组长由各设区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组长担任,成员分别从省、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中抽调。检查评估主要围绕20*年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20*年省“政风行风热线”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和20*年本系统、
17、本行业自查自纠中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具体方案另定)。 2、对县(区)卫生局进行交叉检查评估。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各县(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卫生局组织自查自纠、督促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于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对县(区)卫生局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交叉检查评估。成立9个检查评估组,每个组负责一个县(区)的检查评估工作,组长从各县(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中抽调。检查评估主要围绕20*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20*年“文明行风热线”收集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和20*年本系统自查自
18、纠中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具体方案另定)。 为增强评议工作效果,我局将在适当时候对县(区)卫生局进行检查评议,检查评议的重点是县(区)卫生局配合市卫生局开展民主评议工作情况尤其是配合做好问卷测评和整改落实情况,检查评议结果将上报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县(区)卫生局评议综合排名的重要依据,以建立责任落实和追究机制。 3、对县(区)卫生局进行集中统分。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统计局对问卷测评、群众满意度调查、交叉检查评估进行封闭统分,并进行排名,县(区)被评单位按照系统进行排名。统分排名结果呈报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审定。分数统计按
19、以下方法进行:根据群众满意度调查、检查评估情况进行综合打分。采取百分制计分,计分方法如下:群众满意度调查占民主评议总分的70分。采用“多指标综合计分”,分“总体满意度评价”和“工作中存在不良行为评价”两大部分,其中,“总体满意度评价”占群众满意度调查总分的70%,设定“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五个等次,对应分值为0.9、0.8、0.7、0.6、0.5;“工作中存在不良行为的评价”占群众满意度调查总分的30%,设定“不存在”、“有但不严重”、“严重”、“非常严重”四个等次,对应分值为1.0、0.8、0.7、0.5。交叉检查评估占民主评议总分的30分。 上级部门
20、对市卫生局的分数统计方法同上。 4、对公立医院进行检查评估和集中统分。由市、县(区)卫生局根据患者满意度调查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综合打分。采取百分制计分,计分方法如下:患者满意度调查占民主评议总分的60分。采用“多指标综合计分”,分“总体满意度评价”和“工作中存在不良行为评价”两大部分,其中,“总体满意度评价”占患者满意度调查总分的70%,设定“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五个等次,对应分值为0.9、0.8、0.7、0.6、0.5;“工作中存在不良行为的评价”占患者满意度调查总分的30%,设定“不存在”、“有但不严重”、“严重”、“非常严重”四个等次,对应分值为1
21、.0、0.8、0.7、0.5。整改落实情况占评议总分的40分,根据市卫生局制定的评价标准进行检查评估得出。 (六)总结表彰阶段 1、通报评议结果。市、县(区)卫生局及时通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情况,并将公立医院的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2、表彰先进单位。按照“分级负责、分级表彰”的原则,对在民主评议中排名靠前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评议排名前3位的设区市卫生局,由省政府予以表彰,授予“20*年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先进单位”奖牌,并对获得第一名的单位干部职工予以奖励;评议排名前3位的县(区)卫生局,由市政府予以表彰,授予“20*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先进单位”奖牌;排名第一位的市属医院、县
22、(区)排名第一位的医院(含乡镇卫生院),省卫生厅授予“20*年全省卫生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先进单位”奖牌,并对干部职工予以奖励。市卫生局对排名靠前的各级公立医院将进行相应表彰,并授予“20*年全市卫生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先进单位”奖牌。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排名最后1名的被评单位责成主要领导书面说明情况,限期整改,酌情予以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抓好落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举措,是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又一次具体实践。各县(区)卫生局和各级公立医院要从继续解放思想、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高度出发,深刻认识加强政风
23、行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政府、省卫生厅这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要求上来,以积极进取、奋发有为的态度,把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各参评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周密计划,精心组织,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上下互相监督、互相促进的政风行风建设新局面。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卫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工作要求高。各县(区)卫生局和各公立医院要在市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层层建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责任制,自觉对照评议内容
24、,研究采取具体措施,抓紧抓实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满意度调查等关键环节工作。各参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民主评议工作第一责任人,评议办要搞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密切掌握工作动态,把每一个阶段工作做扎实。对工作开展滞后的单位,将派驻工作组协助工作。 (三)加强协调,上下联动。各县(区)卫生局和各级公立医院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参与意识,齐心协力抓好评议工作。各县(区)卫生局、市属医院要加大对直属医院、乡镇卫生院、下属各科室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明察暗访工作力度。对在评议工作中敷衍了事,推诿不办,群众满意度低,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整治,评议综合排名靠后的单位,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
25、任制等有关规定,将评议结果直接运用于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取消该单位当年各项评先评优资格,记入廉政档案;对在评议工作中积极主动,认真整改,切实推进作风建设的单位,群众满意度高,评议综合排名靠前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要通过简报、情况汇报等形式,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交流经验。 (四)严肃纪律,公平正派。评议工作要严格做到“八个严禁”:严禁编造、隐匿或违规销毁评议资料;严禁篡改统计数据或评议名次;严禁用不正当手段拉票买票;严禁接受被评单位安排的请客送礼、娱乐活动和旅游考察等;严禁利用评议之便向被评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规向被评单位提供投诉举报问题的单位
26、或人员情况;严禁刁难或报复投诉举报单位或人员;严禁其它故意损害评议工作的行为。参与组织实施评议工作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被评单位违反规定的,直接列为年度评议不合格单位,同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各县(区)卫生局和各公立医院在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要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做到“七个结合”,即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实施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有机结合起来,与开展“创业富民、创新发展”服务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开展第二周期医院评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开展“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忠诚服务群众健康”主题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有机结合起来,在寻求政风行风建设新突破上下功夫。要重视建立和完善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在发挥政风行风建设治本功能上取得新突破;要深化改革,逐步建立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权力运行规范,在制度创新上取得新突破;要研究探索深入开展政风行风建设的新情况、新特点,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在创新政风行风建设有效载体上取得新突破。要给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必要的人力和财力支持,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第16页 共1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