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域环境监管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办理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对的通知(政办函2012148号)的文件精神,切实解决水域环境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环境权益,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结合我县实际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水域环境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打击违法排污企业,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保护力度,确保饮用水安全。 二、组织机构 县人民政府成立水域环境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具体负责,县环境保护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建设局、县卫生局、县城管局、县农业局、县畜牧水产局等
2、部门为成员单位。县环境保护局为牵头单位。 三、各部门职责 县环境保护局负责牵头开展水域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并继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打击违法排污企业,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保护力度,确保饮用水安全。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优先安排饮用水源保护工程用地、饮用水源护区范围内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管及土地管理。 县畜牧水产局负责畜禽等动物养殖业、渔业生产对饮用水源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突发性死鱼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禽畜粪便、渔业生产对饮用水水源污染的防治措施;开展打击毒鱼、炸鱼、电鱼、非法捕鱼专项行动;按政府要求组织实施人工放养鱼苗计划。 县林业局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水域沿岸荒山造林及公益林保护方案,规
3、划和划定水源涵养林保护区;加大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力度。 县建设局负责主要水域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的管理工作;督促建筑工地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把主要水域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把好选址和布局关,未经环评的项目,不予审批。 县水务局负责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合理规划和调度水资源,在确保饮用水源区功能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防治水土流失;开展全县性整治河道河床乱采乱挖专项行动;制定整治河道环境绿色行动计划,禁止在河道河床乱采乱挖,禁止在水域规定范围内建房,禁止往河床河道倾倒垃圾。 县农业局负责种植业对饮用水源污染
4、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并监督实施控制农药、化肥对饮用水水源污染的防治措施。 县卫生局负责医疗卫生机构的医源废弃物的收集、清运和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负责饮用水水质卫生质量的监督、监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处理饮用水源污染事故,防止和控制因水源污染引起的疾病发生和蔓延。 县城管局负责对舞水河县城段南岸的监管,禁止往XX县区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乡(镇)及街道社区负责辖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创建和巩固合格饮用水源保护区;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辖区内饮用水源保护规划和具体措施;各个乡(镇)明确一名副乡长、街道社区明确一名领导兼职抓水域环境监管工作,积极筹措资金,组织建设生活污水、垃圾的集
5、中处理设施。 三、工作要求 1、完善基础调查工作。县环境保护局对县境内主要河道及支流沿线的主要排污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摸清生产项目、排污总量、污染源治理等情况,确保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无排污口,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不新增排污口。 2、制定完善的应急处理预案。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范围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当水域环境受到污染及破坏时,视情况启动相应预案。 3、加强监管与监测。各成员单位对饮用水源地现场监察每月不少于1次,县环境保护局对饮用水源水质监测每月不少于1次。各成员单位需建立饮用水源保护区监管台帐,县环境保护局需建立监测动态管理档案。 4、推进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于饮用水源保护区监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群众举报反映的重大问题,要坚持快速反应,采取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果断进行处置。 5、加强联动机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及部门与乡(镇)建立联动机制,实施信息共享,及时处理水域出现的环境问题。 6、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长效监管方案,切实建立水域环境监管长效机制。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