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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经济发展活动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qwe****66 文档编号:6673813 上传时间:2024-12-20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5.9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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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招商局经济发展活动方案 为响应县经济发展环境优化年活动实施方案,我局按照文件要求,为加强政务服务工作制定了如下详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发展为上、民生为先、稳定为重、少说多做、真抓实干”的工作要求,以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为重点,以投诉办理、案件查处、效能督查、责任追究为抓手,扎实做好优化环境各项工作,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开放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经济发展环境优化年活动,破除不利于加快发展的思想观念,转变不利于加快发展的机关作风,推动我局服务质量明显改善,工作绩效明显

2、提高,不断提升政府服务水平。 三、工作措施 1、建立全程代理服务制度。对落户我县的外来投资项目所需办理的手续,由分管县领导牵头。县招商局XX县区行政服务中心,采取并联审批、一站式服务方式办理。确保两个“零接触”,即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与政府部门零接触;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与地方群众零接触。 2、建立外来投资企业投诉制度。设立投诉电话,外来投资企业和各类投诉,由外商投资中心统一受理,除进入司法程序外,所有投诉争取在5日内办结,并及时将调查处理结果告知外商。 3、实行治安保护制度。依法保障所有外来投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权、合法财产权。对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外来企业,公安部门在企业内设立治安执勤点

3、。所有规模不同的外来投资企业在县内发生偷盗案件,公安部门必须在接到报案后半小时内赶赴现场,开展侦破,限时破案。如期不能破案的,由公安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企业法人代表说明原因。 4、实行经济补偿制度。外来投资企业在县内被强装强卸、强买强卖、强包强建、敲诈勒索,公安部门连同企业所在地政府必须在接案后迅速追回经济损失,妥善解决问题。十五日之内如不能查处到位、导致无法挽回经济损失的,由公安部门和所在地政府给予经济补偿。 5、实行检查申报制度。各单位不得任意进入外来投资企业实施检查。所有检查须提前报请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批准,每年原则上只集中进行1至2次检查。 6、凡总投资在1亿元

4、以上的外来投资项目,由县长牵头联系,帮助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1000万元以上项目,由县政府分管负责人帮助协调,由引资单位跟踪服务。 7、对投资过亿元的外商企业主要负责人,由县卫生部门统一建立个人档案,并定期组织免费年检;年纳税在500万元以上者,指定县内知名专家担任健康顾问;对突出贡献的外商企业家,县政府授予“荣誉市民”称号或聘为县政府顾问,特邀参加县内重要会议,优先推选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或兼任相应的领导职务。 四、工作要求 1、以“提高服务效率,增强服务意识”为主题,以“客商的困难就是我的困难,客商的需求就是我的需求”为目标,以“客商的满意度100%”为总的要求,搞好招商服务工作。 2、进一步认清形势,强化措施,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环境有突破性的改观,为招商引资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作出更大贡献。第3页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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