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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责任保障民生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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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责任保障民生实施方案 一、清理整顿总体要求 “落实责任,保障民生”专项清理整顿活动,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集中力量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有效纠正不正之风,为全市人口计生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清理整顿主要内容 (一)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整顿。整顿在发放《生育证》和《生育服务证》过程中收取费用、押金,以经济处罚代替落实节育措施的各种收费、罚款等问题。 (二)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专项整顿。整顿随意降低或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征收票据不规范,征收程序不合法,截留挪用社会抚养费等现象。 (三)开展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专项整顿。整顿粗暴执法,违规施术,办理相关证件人为设置前置条件,漠视群众利益,行政不作为,政策不落实等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四)开展党员干部违法生育查处专项整顿。整顿党员干部及其亲属违法生育党纪政纪处分不到位,节育措施不落实,社会抚养费未征缴等问题。 三、清理整顿方法步骤 清理整顿活动为期一个月,从2013年11月15日起到12月15日止,共分三个阶段: (一)查找问题阶段(11月15日至11月25日)。各县市区要搞好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提高广大计生工作者对整顿活动目的、意义的认识,使全体人员全身心地投入到整顿活动中来。各地要通过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和自查的方式,以村(居社区)为单位深入查找乱收费乱罚款、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不统一、粗暴执法、违规施术、党员干部及亲属违法生育处理不到位、行政不作为等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 (二)集中整改阶段(11月26日至12月10日)。各地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在社会和媒体监督下集中整改,对违规收费、乱罚款的现象要集中清退,并作好群众解释工作;对随意减免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要严格按照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对党员干部及亲属违法生育者,要公开曝光集中进行党纪政纪处理、社会抚养费征收和落实节育措施。 (三)整顿总结阶段(12月11日至12月15日)各地要对清理整顿活动以来的发动情况、查摆情况、整改措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总结于12月15日前报市人口计生委监察室。清理整顿阶段,市人口计生委将组织专人对各地清理整顿活动进行督办检查,对工作突出的,给予表扬;对工作达不到要求的,责令继续整顿。对工作敷衍、走过场、问题得不到扭转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公开通报批评。 四、清理整顿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市人口计生委成立以党组书记、主任王洪林同志为组长,副主任刘振伟、王祖珍、张芳华,纪检组长尹俊英为副组长,委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清理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委行评办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各市(县)区人口计生部门要把清理整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统一研究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把行风建设融入业务工作之中,确保任务落实。 (二)注重制度建设,加强源头防治。坚持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与建立健全政风行风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推动纠风工作制度化建设。不断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努力把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遏制在萌芽状态。健全维护群众权益保障机制,逐步完善群众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 (三)强化案件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各地在清理活动中要切实做到“三不”,即查找问题不遮掩,责任追究不护短,建章立制不守旧。对群众的投诉举报要及时受理、依法查处、按时办结、认真反馈。要突出重点,严肃查处以权以业谋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等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以及带有苗头性和倾向性的案件,要严肃追究造成损害群众利益事故事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坚决遏制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 第4页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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