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 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办20131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我镇新农村建设成果,形成村点出彩、沿线美丽、面上洁净的美丽乡村格局,围绕美丽乡村建设“净、形、景”的要求,全面开展农村环境卫生大整治,推进美丽乡村洁美建设,助推生态景区全域化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推进“美丽茭道、富裕茭道、幸福茭道”建设为目标,结合“四边三化”行动,着力开展农村环境卫生大整治,健全农村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投身改造家园、建设洁美新农村的积极性,为打造美丽乡村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 二、工
2、作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全面提升农村垃圾收集处理的基础设施水平和垃圾处理运转能力,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卫生评星”活动有序开展,农村干部群众环境卫生意识和生活品质明显提高,全面打造村庄道路洁化、水域净化、庭院美化、环境优美的洁美示范村庄,推进洁美茭道建设,实现农村卫生环境明显好转。 三、工作措施 (一)推行村庄保洁评星制。实行农户房前屋后洁美三包制度,开展农户洁美评星。成立由镇效能办、镇农办、文明办等工作人员组成的洁美监督检查组,对各行政村开展的洁美评星活动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并做好督查台账,每月25日前将当月检查台账上报县农办,各行政村也要相应建立监督检查组负责对农户洁美责任
3、区进行每月不少于2次的检查考评计分,评分结果在公示栏张榜公布。 (二)落实园区卫生包干制。要加强工业功能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园区内保洁工作实行企业区域包干制。提升园区及周边村的管理水平,努力营造园区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三)实行舆论公开监督制。镇督查组每月对各村开展检查。检查结果通过公开栏排名公示。 (四)实行整治工作考核制。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纳入各村主职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内容,分值为10分,也作为各村五星党支部考核的一项内容,列入党员干部星级评定依据。考核结果与镇配套农村卫生保洁补助挂钩,考核以百分制,根据镇检查组每月督查得分年度累计,平均分为年度考核分。90分(含)以上为优秀,全额
4、拨付;80分(含)以上为良好,拨付90%;70分(含)以上为合格,拨付85%;7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予拨付。考核结果与各村主职干部基本报酬挂钩。一年内受到县媒体曝光一次以上不得评为优秀档次,曝光两次以上不得评为良好档次,同时每曝光一次扣除年度考核分5分。 四、工作责任 1、行政村(社区)是实施主体。各行政村(社区)要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好每月15日党员干部洁美乡村公益日活动,并做好日常检查、月评比的评星工作,要因地制宜,合理安排保洁人数、清扫范围,健全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完善奖惩制度,切实做好农户(居民)垃圾的收集和村庄保洁工作。各村(社区)明确建筑垃圾堆放点,建筑垃圾在确保无害情况下,督促产生单
5、位或个人负责运至指定堆放点。 2、镇政府是责任主体。切实加强领导,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建立由“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驻村干部入村抓的领导机制,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提供强有力保障。负责辖区内各村垃圾的清运,明确、协调各行政村(社区)保洁范围(包括道路、河沟),加强对村(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开展好周巡查、月通报和年终考核工作,把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考核纳入主职干部考核内容,与评先评优、支部星级评定和党员星级评定、安排项目等相挂钩。 3、相关科室责任。镇工办负责工业功能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村镇办负责东莹社区、镇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全镇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镇农办负
6、责各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交通办负责镇区公路、铁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五、资金配套补助 1、清扫费补助标准。清扫费按每人每月1元配套补助,实际补助金额根据县、镇考核得分结果进行计算补助到村。人口数按上年度农经报表确定,人口数不到250人的按250人计算;人口数251400人的按400人计算,人口数401人以上的按在册人口数计算。 2、对洁美示范村奖励。被县评选为洁美示范村,800人口以下的村奖励0.5万/个,800人口以上村奖励1万/个。 六、工作要求 1、建立领导小组、督查组,确保工作有人抓,抓到实处。建立镇、村二级领导小组、督查组,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把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作为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提升农村居民生活品质的民心工程,抓实抓好。各行政村(社区)要组建好村级监督检查组,将农户洁美评星工作落到实处。 2、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和要求,明确工作重点,分解工作任务,出台细化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健全长效保洁工作制度,确保工作目标明确,措施有效,常抓不懈,防止“脏乱差”现象反弹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