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粮食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为确保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本单位的稳定,增强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防止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地降低财产损失和减少人员伤亡,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以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确认范围。本系统内发生的失火、失盗、泄密、车辆交通事故及其它突发事件影响到安全、稳定的事件,均属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确认范围。 二、机构设置。县局成立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应急办),由李星万兼任办公室主任,黎昌文,高春川负责具体工作处理。 三、处理程序及
2、步骤 1、安全事故的报告。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及知情者应立即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别、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采取的抢救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信息及时向上级报告,一般事故应在2小时内报告,重大事故应在半小时内报告,情况紧急的,可先电话报告,再详细报告。事故单位在报告事故的同时,必须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要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地保存好现场的重要痕迹、物证等。 2、凡发生重特大事故,除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外,同时根据事故种类、性质,向以下有关部门报告求援: (1)、火灾事故向消防部门报告求援,并协助调查处理; (2
3、)、盗窃事故向公安部门报告,并协助调查处理; (3)、交通事故向交警部门报告,并协助调查处理; (4)、粮油霉变事故向质检部门报告,并协助调查处理; (5)、急性中毒事故向卫生部门报告,并协助调查处理。 3、事故发生后,局领导应在第一时间及时赶赴事故现场,配合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力量指挥抢险救护工作。 4、成立事故现场处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开展事故调查。 5、事故处理机构成立后,若实际工作需要,可设综合协调联络、抢救、秩序维护、后勤保障、善后处理等小组,各小组按自己的职责进行工作。在抢险施救中,落实好安全保护措施,防止求援过程中再次发生其它意外事故。 6、做好受灾人员的安抚、慰问和稳定工作。 7、抢险救援结束后,对事故中的受灾情况进行清理、统计、上报。 8、做好事故情况通报工作。 四、责任追究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参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本局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对事故负有责任的领导和相关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处理。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