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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违控违巡查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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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拆违控违巡查工作方案 巡查工作是拆违控违、整治违法用地的第一道防线,早发现、早制止,杜绝新的违法建设是拆违控违、整治违法用地的工作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拆违控违、整治违法用地相关工作要求,有效防范和遏制违法建设行为,建立健全巡查防控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共XX市委办公厅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长办〔2015〕7号)、《**市拆违控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浏拆办〔2013〕11号)、《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浏办发〔2015〕5号),《**市拆违控违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整治违法用地和拆违控违工作长效机制的通知》(浏拆违发〔2015〕3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拆违控违巡查工作方案: 一、镇拆违控违工作领导小组是全镇巡查工作的领导机构(下设拆违控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镇拆违办),负责巡查力量的统筹安排和调度,接受各巡查组的巡查报告并对发现的新建违法建设行为作出防控工作安排。 二、巡查防控力量人员构成,镇拆违控违巡查防控力量由网格化巡控组及机动巡控组两部分组成。其中网格化巡控组成员为全体村(社区)干部、联村(社区)干部、涉危涉爆企业的联厂安监员。机动巡控组成员由国土所、建设规划办、综治办、城管中队、林业站、水管站、项目交通环保办指定的成员组成,镇拆违办每年度建立名册一次,中途有人员变动由原单位指定专人补充。 三、巡查防控工作分工及相关职责 巡查防控分工以网格监管为基础、机动巡查为重点,建立依托网格片区监管与部门领域监管的群防体系。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对辖区内所有新动土建设的行为进行监管和把关、并及时将情况如实报告镇拆违办,报告程序及方式为:先电话报告(含手机短信,微信,qq报告),再书面报告备底。 人员职责如下: (一)全体村(社区)干部对所联系网格辖区内所有新动土建设的行为进行监管和把关,其职责如下: 1、宣传拆违控违政策,积极发现违法建设苗头,并及时将辖区内所有动土施工情况报告镇拆违控违办公室。 2、协助群众办理规划、用地等相关手续,代表村委会(社区)签署明确呈报意见,对不符合申办条件的做好先期解释工作。无联片村(社区)干部意见的用地申请,规划、国土等相关部门不得受理。 3、镇拆违办立案查处的违法建设行为由联片村干部负责掌握当事人思想、行为动态,积极化解相关矛盾。 (二)联厂安监员对所联系涉危涉爆企业动土建设的行为(含现有厂区内改、扩建)进行监管和把关,其职责如下: 1、宣传拆违控违政策,积极发现违法建设苗头,并及时将辖区内所有动土施工情况报告镇拆违控违办公室。 2、协助涉危涉爆企业办理规划、用地等相关手续,代表安监部门签署明确呈报意见,对不符合申办条件的、做好先期解释工作,无联厂安监员意见的涉危涉爆企业用地申请,林业、规划、国土等相关部门不得受理。 (三)镇联村(社区)干部应积极掌握所联系网格辖区内违法建设动向,发现违法建设应积极制止并及时上报镇拆违办。对发现的违法建设行为应以镇政府代表身份,先期制止当事人违法行为,宣讲拆违控违政策,了解群众实际困难为妥善解决矛盾提出合理建议。经镇拆违办决定立案查处的,联村干部为案件相关责任人,应与执法主体单位积极沟通,力争做到既消除违法行为又解决群众合法诉求。 (四)机动巡控组主要对市政府规定的重点区域实施巡查防控,其巡查时间要求及巡查路线按镇拆违办巡查计划执行。同时机动巡控组兼任镇拆违控违突击处置任务,按镇拆违办指令前期处置各违法建设现场,界定执法主体单位,为镇拆违办处置违法行为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沿宝公路、园永公路、东南干线公路、东南支线公路、集镇道路两边视线范围内,大溪河宝山河口至**大桥150米范围内为机动巡控组直接责任区,其职责同网格巡控辖区,直接责任区之外其他区域为协管区,负责指导和支援网格监控员履行职责。工作不力的情况判定:接镇拆违办指令,工作时间内当日未派人员到现场的,工作时间外次日20时前仍未到现场的,或者到现场但未有效制止的按工作不及时判定。接镇拆违办指令,3天内未有效制止施工且没有依法下达责令停工文书,也没有完成对当事人进行书面调查取证的,按工作失误判定。接镇拆违办指令后虽然采取了措施,但违法建设建成时还没有明确执法主体,未依法进入法定程序的按工作失职判定。机动巡控组成员未有效防控重点区域内违法建设和未履行镇拆违办指令前期处置各违法建设现场的,承担失职责任由镇纪委依党纪政纪处理。 四、巡查报告制度 各巡查监控员发现违法用地苗头和违法建设情况后应立即电话(短信)报告镇拆违办值班室,镇拆违办值班室应在工作日志(巡查台账)上书面记载并给报告人员作出书面回执,巡查监控员应主动索要回执,无回执又无书面记载需要问责的,由巡查监控员承担责任。 镇拆违办值班电话:xxxx) 镇拆违办值班室接报告后应立即报告镇主管领导,并按主管领导指示安排机动巡控组到现场进行处置,并将相关情况如实记录在工作日志(巡查台账)上。 五、责任追究制度 各巡查责任人对违法建设报告不及时、未发现或瞒报情形的,应扣除相关责任人或责任单位绩效考核分值,造成不良后果或明显失职渎职的,应由相关部门给予相应组织或党纪、政纪处理。 报告不及时的判定标准为。报告时建筑物超过基础面高度2米以上,1层未放板(未封顶)的,或者无地面建筑物、但动土地面积超过1亩不足3亩的。 未发现的判定标准为:报告时建筑物已放1层板(平房、棚结构超过基础面高度3米及3米以上的),或者地面无建筑物但动土面积达到3亩不足5亩的;未报告由其他途径发现的; 瞒报的判定标准为。建筑物基本建成、已建成的,或者地面无建筑物但动土面积达到5亩的,达到前述标准的无论是否报告,均按瞒报处理。 第5页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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