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学校结核病防治应急预案 .docx

上传人:qwe****66 文档编号:6670901 上传时间:2024-12-20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5.8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学校结核病防治应急预案 .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学校结核病防治应急预案 .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学校结核病防治应急预案 .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学校结核病防治应急预案 .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学校结核病防治应急处置预案 三星镇宏星幼儿园结核病防治应急处置预案 为了有效控制结核病在幼儿园的发生、流行,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成卫计办201714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园实际,特制订本工作应急处理预案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原则 学校的结核病防治工作在卫生、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防控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各项防控工作。 组 长:付丽 (对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负总责,具体落实人员分工)副组长:蒋燕(协助组长做好相关事务工作) 组 员:各班教师(防控必须物

2、品的采购,幼儿园消毒、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 班主任。具体负责本班的卫生打扫,结核病防治知识教育、学生晨检及缺勤统计、学生突发事件处理及报告。 三、防范措施 1、加强学校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增强结核病防病意识,保障师生健康。学校采取了多种形式如:各班召开家长会、观看宣传片、为家长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各班为幼儿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活动,以提高广大师生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 2、在每学期开学后,老师们对生活区、食堂、厕所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扫。教室、专用活动室等人员集中的场所应进行空气消毒,并经常开窗保持场所内空气流畅,以保证室内“微小气候”符合卫生要求,预防呼

3、吸道传染病的发生。 3、及时发现可疑肺结核病人。对有咳嗽超过两周或痰中带血或低热、盗汗的学生应高度怀疑其结核病的可能,应立即动员其到结核病防治机构进一步检查确诊。 四、疫情报告 1、学校发现疑似肺结核或结核病人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时限向三星镇中心卫生院报告疫情,必要时送往XX县区疾控中心,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疫情。一经发现将视情节后果追究责任,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当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结核病暴发、流行时,结核病防治机构应当在24小时内向三星镇中心卫生院报告疫情。 五、应急响应等级和启动条件 应急响应等级共分为四级,即四级、三级、二级、一级。

4、其启动条件是:当我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中发生一例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包括结核性胸膜炎),无论痰菌阳性与否即启动四级应急响应;如在一个月内发生两例活动性肺结核病人,无论痰菌阳性与否即启动三级应急响应;如在一季度内发生三例活动性肺结核病人,无论痰菌阳性与否即启动二级应急响应;如在一个月内发生三例活动性肺结核病人,无论痰菌阳性与否即启动一级应急响应。 六、应急响应行动 1、对患者的处置: 确诊的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包括教职员工),立即休学隔离治疗,由结核病防治机构负责病人的治疗与管理。传染性消失后,凭县级以上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的诊断证明方可复学;非传染性病人在校治疗,由校医或家庭督导员负责治疗管理,确保规则用药。 2、应急响应行动: 四级响应行动。对其密切接触者教师、同班同学在病人发现15天内进行结核病筛查,筛查率达到95以上。 三级响应行动:对其密切接触的教师、同学在病人发现15天内进行结核病筛查,筛查率达到96以上 XX县区三星镇宏星幼儿园 2017年第4页 共4页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品牌综合 > 施工方案/组织设计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