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清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对财政工作提出的“生财有道、聚财有方、用财有规”及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转变理财思路,通过对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清理,进一步规范支出管理,调整支出结构,严格审批程序,努力堵塞漏洞,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清理范围 本次清理所指的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除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纳入市级部门预算管理的项目支出的资金外,由市级财政预算内资金(含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设立的,具有专门用途的各项专项资金。 三、清理时点 2013年6月30日仍然设立存在的专项资金。 四、工作目标 (一)摸清基本情况。通过清理,掌握现有市级
2、财政各类专项资金的规模、分布、管理和使用情况;汇总、梳理有效专项资金目录,报市人民政府确定。 (二)分类清理。对已到期的或不符合公共财政要求的专项资金予以撤销;对性质相同或相近的专项资金整合归并;对支出结构不合理的专项资金进行结构调整。 (三)制定和完善管理办法。在分类清理的基础上,对照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照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研究制定和完善各类专项资金的审批分配管理办法。 (四)建立监督控制体系。要将专项资金的审批分配、监督检查与绩效管理结合起来,建立事前审核、事中检查、事后评价的全过程监督控制体系;将绩效评价的结果反馈运用到专项资金管理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本次清理工作采取
3、部门(单位,下同)自查和财政重点抽查相结合、全面清理和重点剖析相结合的方法,由市财政局牵头,市相关部门配合,按照职责分工组成工作小组。各小组要指定负责人和联络人,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五、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清查摸底阶段 以市财政局为主,通过财政内部清查,摸清现有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分布、规模、种类、年限和结构。 .拟定方案。由市财政局提出专项资金的清理范围、时间安排、工作目标要求,研究制定工作步骤。 .内部清查。市财政局进行内部清查,摸清专项资金设立的依据、年限、分配、管理办法及资金规模、种类、分布等情况,并将专项资金情况及下一阶段清理工作目标向市政府报告。 上
4、述工作于2013年9月20日前完成。 (二)分类清理阶段 由市相关部门对其管理范围内的专项资金进行自查,市财政局根据部门的自查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并提出清理意见。 .部门自查。市相关部门对各自管理范围内的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对设立专项资金的专门用途、绩效目标、使用范围、管理职责、审批程序、执行期限、分配办法、支出管理、责任追究等情况,向市财政局提交书面自查自评价报告。 自查自评价报告内容: ()项目概况: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实施依据、项目的基本性质、用途、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申报或安排项目时所确立的预期目标; ()项目执行情况:项目执行管理、资金落实、
5、项目支出、财务管理以及项目完成进度与质量等情况; ()项目绩效自我评价。项目执行与预期绩效目标分析比较、预算执行情况、绩效结果、项目经济、政治、社会效益和影响、对项目绩效实现程度的总结评价等。 .重点抽查。对金额较大、影响面较广的专项资金,市财政局要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财务检查;对资金投入效益进行绩效评价,并提出专项资金撤销、归并及调整支出结构等意见,报市政府审定。 上述工作于2013年10月30日前完成。 (三)整改总结阶段 .实施整改。市财政局根据各部门的清理情况,草拟市级专项资金清理工作意见,报经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具体实施。此项工作于2013年11月30日前完成。 .完善资金管理。经清理同意保留的各专项资金,要进行规范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市相关部门根据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研究制定。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