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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厂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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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保资证乙字第013号 xx城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报批稿) 项目负责人: 审 核: 编 写: 27 xx城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前言 前 言 xx城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包括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两部分建设内容,其中污水处理厂位于浦江县浦南街道的潘宅村和万田村交界处,一期污水处理厂西南侧,污水管网涉及浦江县城区域的浦阳街道、仙华街道和浦南街道,包括江北片区和江南片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设计规模6万m3/d,本工程所建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为63312m2,污水管网总长22km,工程计划在2010年前建成投产,总投资为12650万元,厂区施工期2年,管网施工期4年。随着工业园区的扩大及工业的快速发展,现有的2万t/d一期污水处理厂已不能满足治理要求,因此,开展浦江县的污水处理厂扩建工作势在必行,xx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于2005年5月上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并于2005年5月委托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 工程区地处浦江盆地,位于xx江左右两岸的一级阶地和高低漫滩,地表总趋势是西北高,东南低。项目区属钱塘江中上游重点治理区。在浦江县的“三区”划分中,工程涉及的浦阳街道属重点监督区、治理区,浦南街道属重点监督区,仙华街道属重点治理区。 由于工程建设过程中会扰动大量原地貌、损坏土地和植被,共计面积30.97hm2以及存在大量土石方的开挖回填,其中开挖方总量85611m3,回填方88250m³,施工计划安排从2006年6月开始,至2010年6月底结束,总工期4年。污水处理厂区施工从2006年6月至2008年6月,管网施工从2006年6月至2010年6月。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凡从事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为此2006年1月,建设单位浦江县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委托金华市山川水利科技开公司承担《浦江县城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进行了现场查勘,并搜集了有关水土保持资料和工程设计资料,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浦江县城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对报告书(送审稿)进行了咨询,根据咨询意见,我公司有关人员对工程现场作了进一步的全面查勘,根据工程设计的变动情况及查勘情况对报告书(送审稿)进行了补充和修改,于2006年4月完成本方案报告书(报批稿)。 在报告书的编制过程中得到浦江县环保局、浦江县水务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与协助,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浦江县城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目录 目 录 1总则·········································································1 1.1 项目由来·······························································1 1.2 编制目的·······························································2 1.3 编制依据·······························································3 1.3.1 法律、法规····························································3 1.3.2 部委规章·····························································4 1.3.3 规范性文件··························································4 1.3.4 设计技术规范与标准················································5 1.3.5 技术文件及资料·····················································6 1.3.6 委托合同·····························································6 1.4 方案编制深度、设计水平年···········································6 1.4.1方案编制深度························································6 1.4.2方案设计水平年······················································6 1.4.3方案服务期限························································7 2 建设项目及项目区概况···············································8 2.1 工程概况······························································8 2.1.1 地理位置···························································8 2.1.2 工程规模···························································8 2.1.3 污水处理厂厂区··················································10 2.1.4 污水管网··························································11 2.1.5 工程占地··························································17 2.1.6 施工组织规划·····················································17 2.1.7 工程投资及建设单位·············································18 2.2 项目区概况··························································18 2.2.1 水文、气象·························································18 2.2.2 地形、地貌························································19 2.2.3 地质································································19 2.2.4 土壤、植被·························································20 2.2.5 土地利用···························································21 2.2.6 社会经济····························································21 2.5 水土保持现状························································21 3 工程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预测········································23 3.1 水土流失预测时段的划分···········································23 3.2 预测的内容和方法···················································23 3.2.1 扰动原地貌、损坏土地和植被面积······························23 3.2.2 损坏水土保持设施················································24 3.2.3 弃土、弃石、弃渣量··············································25 3.2.4 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预测········································26 3.2.5 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30 3.3 预测结果及综合分析················································31 4 水土流失防治方案·····················································33 4.1 方案编制的原则和目标·············································33 4.1.1编制原则·····························································33 4.1.2编制目标····························································33 4.2 防治责任范围及责任者·············································34 4.3 设计深度与设计水平年·············································35 4.4 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评价···················35 4.5 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37 4.6 分区防治措施························································38 4.6.1 Ⅰ区(厂区主体工程防治区)·······································38 4.6.2 Ⅱ区(厂区临时施工防治区)······································42 4.6.3 Ⅲ区(污水管网防治区)···········································44 4.6.4 Ⅳ区(其他防治区)·················································44 4.7 方案实施进度安排··················································45 5 水土保持监测··························································47 5.1 监测目的、原则·····················································47 5.2 监测的重点地段·····················································47 5.3 监测内容、方法、时间···············································48 5.4 监测方案实施及资料整编上报·····································49 6 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51 6.1 水土保持投资估算···················································51 6.1.1 编制依据···························································51 6.1.2 编制方法···························································51 6.1.3 编制说明···························································52 6.1.4 水土保持投资及年度安排········································53 6.2 效益分析·····························································56 6.2.1 基础效益···························································56 6.2.2 经济效益···························································57 6.2.3 社会效益···························································57 6.2.4 生态效益···························································58 7 方案实施保证措施·····················································59 7.1 组织领导措施和管理措施···········································59 7.2 技术保证措施························································59 7.3 资金来源及安排·····················································60 7.4 监督保障措施························································60 8 结论与建议·····························································62 8.1 结论···································································62 8.2 建议···································································63 附 录: 附录1:水土保持方案工程特性表 附录2:主要材料单价汇总表 附录3:单位估价表 附录4: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附录5:浦江县城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会评审意见 附录6:污泥利用协议 附 图: 附图-01 工程地理位置图 附图-02 工程平面布置图(1/2~2/2) 附图-03 工程建筑物及流程图 附图-04 厂区现状地形图 附图-05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图(1/2~2/2) 附图-06 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水土保持措施平面布置图(1/2~2/2) 附图-07 临时排水沟和沉砂池设计图 附图-08 临时堆土堆料防护措施图 附图-09 污水管网沟槽临时防护图 浦江县城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1 总则 1 总 则 1.1 项目由来 xx江是xx县全县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的主要纳污水体。近年来,随着浦江县经济的迅速发展,污水排放量日益增加,浦阳江河水已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据《浦江县环境监测年鉴》(2004),浦阳江上游水质达到Ⅲ类水标准;中下游水质较差,为劣Ⅴ类水,属重度污染,主要超标项目有溶解氧、高锰酸钾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等。这不仅影响到人们的正常生活和身体健康,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浦江县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也影响下游诸暨饮用水源的水质,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随着工业园区的扩大及工业的快速发展,于2005年6月才投入运行的2万t/d浦江县城市污水处理一期工程,仍不能满足城市污水处理要求,现状仍有大量未经处理污水直接排入浦阳江,因此,开展浦江县的污水处理厂扩建工作势在必行。浦江县政府对此十分重视,决定建设浦江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于2005年5月上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并于2005年5月委托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进行可行性研究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于2005年10月分别编制完成《xx县城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和《xx城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2005年11月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投资[2005]8号”文件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予以批复。由于工程建设内容和设计建构筑物结构与一期工程相似,业主从经费考虑不进行初步设计的编制,其建设图纸以一期工程作为依据,直接进行施工(同一施工单位)。一期工程于2004年开工建设,设计规模2万t/d, xx县城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的服务范围为xx县城区,包括浦阳街道、浦南街道和仙华街道,服务面积20.40km2。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能力为6万m3/d,污水管网总长22km,总投资为12650万元。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凡从事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根据这一规定,为此2006年1月,建设单位浦江县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委托金华市山川水利科技开公司承担《浦江县城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进行了现场查勘,并搜集了有关水土保持资料和工程设计资料,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浦江县城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对报告书(送审稿)进行了咨询,根据咨询意见,我公司有关人员对工程现场作了进一步的全面查勘,根据工程设计的变动情况及查勘情况对报告书(送审稿)进行了补充和修改,于2006年4月完成本方案报告书(报批稿)。 1.2 编制目的 浦江县城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位于浦江城区,所在区域属于浙中丘陵盆地区,是钱塘江中上游重点治理区。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可有效地防治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编制的主要目的有: 1)明确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法律和技术依据; 2)调查分析工程区自然状况、水土流失及影响因子,确定工程区现有水土流失治理的措施及经验; 3)对主体工程施工方法及工艺、施工时序和相关防护措施,进行分析论证,从水土保持角度,提出改进建议并完善相关设计措施; 4)现场调查和工程特点,对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及其危害进行预测,确定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域,进行重点预防、治理和监督。 5)确定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明确水土流失防治区域,为落实“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提供实施依据; 6)根据各个施工区域水土流失特点,进行分区防治,制定针对性强的水土保持措施,进行典型措施设计,提出工程量,并明确水土保持措施进度安排和施工条件; 7)提出水土保持监测方案,制定水土保持监测体系,确定重点监测区域及时段,以便了解水土流失部位的流失强度、发展趋势和防治效果等情况,为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设施,发挥其作用提供依据; 8)编制水土保持投资估算,提出方案实施的效益分析和实施的保证措施; 9)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水土保持设施的竣工验收提供依据。 1.3 编制依据 1.3.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1991年6月29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1989年12月26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2003年9月1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02年8月29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1998年1月1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1998年8月29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国务院[1993] 令第120号); 8)《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1996]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五十号); 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 令第253号);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1988] 令第3号)。 1.3.2 部委规章 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国家计委、国家环保局 水保[1994]513号); 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水利部令[1995]第5号); 3)《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水利部令[2000]第12号); 4)《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令[2002]第16号); 5)《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005] 第19号)。 1.3.3 规范性文件 1)《全国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纲要》(国务院 2000年11月); 2)《国务院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国发[1993]5号); 3)《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暂行办法》(水利部,水建管[2003]79号); 4)《关于印发<规范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程序、编写格式和内容的补充规定>的通知》(水利部司局函 保监[2001]15号); 5)《关于规范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工作的意见》(水利部,水保[2005]121号); 6)《浙江省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局、水利厅 浙价费[1997]107号 [1997]财综37号); 7)《金华市实施<浙江省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细则》(金华市物价局、财政局、水利局 金市价费[1997]129号,金财综(1997)249号,金市水政[1997]62号); 8)《浙江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浙政发[2003]23号); 9)《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浙水政[1994]5号); 10)《关于加强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通知》(水利部 水保[2003]89号); 11)《关于公布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发[1999]141号); 12)《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 28号); 13)《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国家物价局、建设部 [1992]价费字479号); 14)《关于颁布<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和定额>的通知》(水利部 水总[2003]67号); 15)《关于颁布<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和定额>的通知》(水利部 水总[2003]67号); 16)《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水利部 保监[2005]22号); 17)《关于认真执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通知》(浙水政[2002]47号)。 1.3.4 设计技术规范和标准 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 204-98); 2)《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GB/T 16453.1~16453.6-1996); 3)《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效益计算方法》(GB/T 15774-1995); 4)《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 190-96); 5)《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 水土保持图》(SL73.6-2001); 6)《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 7)《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部,水总[2003]67号); 8)《水土保持工程估算定额》(水利部,水总[2003]67号); 9)《浙江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费用构成及编制办法》(试行); 10)《浙江省水土保持植物措施概算定额》(试行); 11)《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 1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13)《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 14)《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 1.3.5 技术文件及资料 1)《浦江县城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2005年10月); 2)《浦江城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2005年10月); 3)《浦江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浦江县水务局,2000年7月); 4)《浙江省水土保持总体规划报告(2006-2010年)》(报批稿)(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2005年8月); 5)《浙江省浦江县城市总体规划》(浦江县人民政府 武汉城建学院规划设计研究院,2003年6月)。 1.3.6委托合同 浦江县城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编制委托合同书。 1.4 方案编制深度、设计水平年 1.4.1方案编制深度   目前主体工程设计为可行性研究阶段(现阶段未进行初步设计的委托),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98)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深度与项目主体工程所处的阶段要求相适应的规定,本水土保持方案按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深度的要求进行编制。 1.4.2方案设计水平年 本工程建设期为4年。 污水处理厂厂区工程建设时间为2006年6月~2008年6月,工程建设期为24个月。 污水管网建设时间为2006年6月~2010年6月,工程建设期为48个月。 根据主体工程施工进度安排,本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水平年为工程完工后的第一年,即2011年。 1.4.3方案服务期限 本工程为建设生产类项目,计划于2006年开工,2010年完工。 本方案服务期限为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到工程完建后的第6年,共10年,即2006年~2016年。 浦江县城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2 项目及项目区概况 2 项目及项目区概况 2.1 工程概况 2.1.1 地理位置   浦江县位于浙江省中部,地处北纬29°21'-29°41'和东经119°42'-120°07'之间。东南界义乌,东北连诸暨,西南毗兰溪,西北与建德、桐庐接壤。 浦江县城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包括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两部分建设内容,其中污水处理厂位于浦江县浦南街道的潘宅村和万田村交界处,一期污水处理厂西南侧,距离已建的一期污水处理厂约500m,北距浦阳江800m,并处于东侧冯潘公路和南侧下胜公路交叉口位置。污水管网纳污范围为浦江城区的浦阳街道、仙华街道和浦南街道,包括江北片区和江南片区。江北片区位于浦阳江北岸,属于浦江老城区(浦阳街道和仙华街道),污水管网布置北起外环北路,南至江滨路(迎宾路),收集该范围内的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后,经江滨路(迎宾路)由西向东至丹浦路过浦阳江后排至污水处理厂;江南片区位于浦阳江南岸,属于浦江新城区(浦南街道),污水管网布置北起体育场路,南至外环南路,区域收集浦阳江南面的新区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江南片区污水管网沿文溪路和体育场路由西向东与北片区管网合并后送至污水处理厂。工程地理位置详见附图-01。 2.1.2 一期工程概况 2.1.2.1 工程简况 浦江县城市污水处理一期工程位于浦江县浦南街道万田村,东北向距离二期建设场地约500m,设计规模2万t/d,工程占地8.24hm2,总投资1.77亿元,一期工程于2004年开工建设,并于2005年6月开始正式投入运行,一期工程采用水解酸化+CASS工艺,主要接纳县城部分工业企业废水,由于污水收集管网问题,目前生活污水进厂极少。另外一期工程尾水排放口设置在污水处理厂北侧,通过管径1.2m管道排入浦阳江。工程运行产生的污泥经过机械脱水后外运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部分于当地砖瓦厂签订协议加以综合利用。 一期工程征占地面积详见表2-1。 表2-1 一期工程征占地面积表 序号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备 注 1 厂区占地面积 hm2 8.24 (1) 各建筑物、构筑物用地面积 hm2 2.98 (2) 道路用地面积 hm2 2.46 (3) 绿化用地面积 hm2 2.80 2 污水管网借地 hm2 6.55 结合道路建设 合计 hm2 14.79 2.1.2.2一期工程厂区布置及建设内容 一期工程根据当地的主导风向、排放口位置、工艺流程和厂址地形特点等进行布置,厂区周围布置绿化隔离带。整个厂区分为厂前区和生产区二部分,厂前区布置在厂区东侧,生产区布置在西侧,中间用道路和绿化带隔开。厂前区主要布置建筑物有综合楼、车库、维修间和仓库等。综合楼内设有中央控制室、化验室、办公室、会议室等。建筑物以框架、砖混结构为主。生产区主要建构筑物有集水井、旋流沉砂池、水解酸化池、CASS池、贮泥池、污泥脱水机房、鼓风机房等,建构筑物以钢筋砼结构为主,地表硬化。厂区周围布置绿化隔离带,厂区内建设园林小景,增强绿化效果,厂区绿化率达34%。现有一期工程主要建构筑物详见表2-2。一期工程污水收集系统根据地形和规划路网走向,纳污范围分为江北片区和江南片区。江北片区:包括城东工业区、文化大观园、老城综合区、旅游服务综合区,建设管网包括江北工业二路至农民街段蒋义路上的污水主干管、月泉路的污水干管(过渠建倒虹吸1座),新华路部分污水管,中山北路(过浦阳江建倒虹吸1座)、浦后路、班班大道浦后街以南部分,亚太大道、北五路、北六路、北七路、平七路(过浦阳江建倒虹吸1座)、宏浦路(过浦阳江建倒虹吸1座)、浦宁路(过浦阳江建倒虹吸1座)、丹浦路(过浦阳江建倒虹吸1座)、滨江路等污水管网以及滨江路至南岸污水处理厂的过江管(过浦阳江建倒虹吸1座)。江南片区:包括文溪路、江南平七路、中山路、丰安路、工业二路的污水管,共计建设管网长度2.11km。 序号 名称 结构 规格(m) 单位 数量 备注 1 进水闸门井 砼 6.2×2.6×8.53 座 1 2 粗格栅渠 钢砼 7.0×1.4×8.53 座 2 合建 3 提升泵房 钢砼 14.2×9.4×10.28 座 1 4 出水渠 钢砼 28.5×1.4×2.16 座 1 合建 5 细格栅渠 钢砼 6.74×1.26×1.96 座 1 6 旋流沉砂池 钢砼 3.65 座 2 7 配水井 钢砼 4.0×1.6×6.5 座 1 合建 8 电磁流量计设备井 钢砼 2.55×2.04×2.58 座 1 9 水解酸化池 钢砼 49.9×11.6×8.6 座 1 合建 10 CASS池 钢砼 50.4×49.9×6.8 座 1 11 出水井 钢砼 3.8×2.6×4.5 座 1 12 综合楼 砖混 22.1×14 18.0×10.8 14.0×12.24 座 1 含办公食堂及总控室 13 变电室 砖混 24.3×12.1 座 1 14 鼓风机房 砖混 19.9×9.0 座 1 15 脱水机房 砖混 40.9×22.04 座 1 16 维修间、库房、车库 砖混 44.1×24.6 座 1 17 门卫 砖混 7.2×5.1 座 1 18 围墙 砖混 m 1200 19 大门 座 2 表2-2 一期工程主要建构筑物一览表 2.1.2.3 一期工程存在问题 随着一期工程的建设投产,区域污染得到一定的治理,浦阳江水质有所好转,但是目前浦江主要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工业污水和生活废水排放量大(一期工程设计规模已不能满足要求),同时工业废水的B/C较低,悬浮物较高,处理难度较大,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时有超标。同时由于城区雨污水管设计没有统一规划,存在雨污混接的问题,浦江污水管网造成现状一期工程的污水水质偏低,进厂BOD5、氨氮、总磷、石油类进水浓度甚至低于污水处理厂设计的出水水质标准,因此浦江县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决定在一期工程场地南侧另外征地6.33hm2,作为二期污水处理厂厂区建设场地,同时对管网进行相关改造和建设,以满足规模和水质的要求。 2.1.2.4 一期工程水土保持现状 一期工程现阶段已全部完工,工程建设扰动土地全部得到治理,厂区内外排水、防洪系统较为完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工程建设整体水土保持现状良好。 厂区绿化、美化措施完善,现有厂区的植被覆盖率达到34%,在防止厂区水土流失同时,增强了厂区景观生态效果。 另外厂区西南侧由于场地回填形成边坡坡度为20°~30°的回填边坡,坡脚外侧采用浆砌石挡墙防护,边坡已完成草皮铺植。 一期工程整个厂区现状土壤侵蚀强度约300t/km2·a。 厂区道路长850m,为满足连接西侧冯潘公路的要求,道路采用砼路面,排水设施按城市排水标准建设,路基路面的来水通过路面横坡进入地下雨水管道后顺利排出,避免了雨水冲刷。 贮泥池,一期工程贮泥池位于厂区西侧,四周采用砖砌墙围护(10m×4m),墙高2.5m,采用水泥砂浆砖砌基础,上部采用混合砂浆空斗墙,隔2m设一墙桩。贮泥池砖砌墙对工程运行产生的污泥拦挡起到很好效果。一期工程运行过程将产生一定量的污泥,主要来自污泥经脱水后产生的干污泥,现一期工程处理的污泥经脱水后部分运至垃圾填埋场,部分运至浦江县前陈砖瓦厂,由污水处理厂负责污泥运输。 施工场地全部安排于厂区内,施工结束后作为厂区用地,已完成相应建构筑物和绿地的建设,在建筑物砼和绿地植被覆盖下,基本不产生水土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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