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县发改委牵头任务进展情况县发改委牵头任务进展情况发改委牵头专项工作落实情况报告今年以来,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牵头(配合)任务通知书(*号),县发改委牵头的专项工作具体任务是:关于着力推进现代县场体系建设,重点抓好招投标统一县场和土地矿业权要素县场建设,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推动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项目、政府采购、土地和矿产资源进场交易。6月初,由县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局、国土局、财政局、交通局、水利局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召开了牵头(配合)单位分工任务落实情况的汇报会,相关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进行了动员发动。为着力推进现代县场体系建设,重点抓好招投标统一县场和
2、土地矿业权要素县场建设,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推动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项目、政府采购、土地和矿产资源进场交易工作,我委协同有关单位对今年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进行了部署。明确了具体工作要求:一是各有关部门按照统一要求,设立“专栏”,集中公开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二是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化基础,建设统一的信息系统和平台,实现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的长效工作机制;三是普遍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推动有关部门和地区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环节中使用第三方出具的信用报告。同时,为了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还确定了关键实施步骤,要求各单位严格按时间节点要求抓好落实
3、。二、探索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县场平台。一是进一步完善综合招投标平台运行程序。县招投标中心将所有进入中心招投标项目从备案环节开始至评标结果公示结束都在网上实现过程控制,环环相扣,责任到人,杜绝项目运行过程中人为因素的干扰,保证工程项目规范有序和每一个工作环节公开、公平和公正。二是大力推进评标专家资源共享。细化完善了专家资格审查标准和分类管理办法,并对县评标专家总库进行了扩容和优化升级。三、加快完善招投标诚信体系建设。一是大力推进行业自律,大力宣传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行为准则,积极倡导公平与规范的职业操守,引导广大招投标工作者诚信自律、规范从业。二是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公示力度。同
4、时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了记录公告制度和公告程序,安排专人负责信息采集、公告发布和平台管理。三是加大招投标失信惩戒力度。为从源头上治理腐败,有效防控招投标领域的职务犯罪行为,促进招投标活动健康有序开展,积极探招投标领域失信惩戒的有效手段,进一步强化招投标县场诚信制约。四、做好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自查和督查工作,同时组织开展对非政府投资和未使用国有资金工程建设项目突出问题的排查。(一)排查范围和主要内容。排查范围是201*年以来立项、在建、竣工的,总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排查的主要内容是工程建设项目的核准、备案、用地、规划、环评、质量、安全生产、资金
5、管理、建设实施等情况。(二)排查方式。1、项目自查。各乡镇(牧场)项目建设单位对照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项目立项、工程建设各环节进行自查,认真如实填报自查表,形成综合分析材料,包括四部分内容:一是自查及排查工作基本概况;二是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原因分析;四是对策和建议。2、县工程领域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乡镇(牧场)上报的自查情况,将会同发改委、住建局、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等职能部门对各项目自查情况逐项进行联合核查,查找立项决策、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措施落实、土地审批和出让、规划管理、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等环节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提
6、出对策建议。(三)相关要求。各项目建设单位本着“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容易解决就先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进行深入排查,摸清底数,找准症结,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落实整改,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效。排查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201*年1月下旬以来,县发改委会同财政局全面启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通过开展培训交流、专项检查等措施,在政府采购制度执行、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概算变更随意性大,超支严重;二是项目配套资金不落实,影响
7、工程进度和质量;三是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自行招标采购现象;四是竣工财务决算办理不及时,资产交付手续滞后;五是项目财务管理混乱,未对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分账核算,工程款支付手续不全,存在超付、截留、挤占、挪用项目建设资金等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着重解决工程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混乱等突出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建议汇报如下:1、加强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管理。县财政局负责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管理,实行“先审核,后下达预算”的办法,主要审核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办理情况、项目资金来源落实情况,根据经批准的初步设计
8、、概算和年度计划下达项目资金预算,初步设计和概算未批复的,暂缓或停止下达预算。2、加强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基本建设资金来源包括财政性资金、政府融资平台筹集资金、银行贷款和单位自筹资金。项目资金实行专户专账管理、分账核算的办法。严禁多头开户。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有多个建设项目的,应按建设项目分账核算。杜绝白条记账,报销凭证应有经办人、证明人、财务审核及审批等手续。严格执行有关银行存款及现金管理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工程价款结算的制度规定,坚持按照规范的工程价款结算程序支付资金。支付手续必须齐备,应有施工单位合同、发票及进度报表、工程监理审核、
9、总工程师审核、财务审核及主要负责人审批等手续,应按严格合同规定预留工程尾款(质量保证金)。重要物资、设备应经过政府采购,款项支付应严格按照合同执行。预付设备款要及时清理凭发票转为投资支出。3、加强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拨款管理。根据规定,基本建设拨款必须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坚持“按基本建设项目计划、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基本建设程序、基本建设进度”及“配套资金同比例到位的原则”进行拨款。各单位向财政部门申请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时,应按财政部门规定提供资料。用财政性资金和其它资金“拼盘”项目的建设,配套资金不落实或到位不及时的,财政部门可停止拨付财政资金。按照现行规定,对建设项目实行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
10、,按批准的工程总造价的5%提取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算内投资计提的质量保证金由财政部门办理拨款时扣留。工程完工且财务决算审查批复后,方可办理拨付。4、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建设单位要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按规定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基本建设财务工作,主管会计与出纳不得由一人兼任;按照会计法和基建财务管理等相关规定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5、加强基本建设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将各类工程项目以及与工程项目有关的货物和服务纳入政府采购。6、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批工作。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
11、组织领导,组织专门人员,在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财政部门对竣工财务决算的审批实行“先审计、后审批”的办法,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将财务决算资料、工程决算资料报送县审计局进行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经审计部门审计后,建设单位将审计确认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批表报送财政部门予以批复。201*年天津市环境状况公报综述201*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环境保护部的领导下,全市环保系统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四次会议精神,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污染减排和奥运保障为重点,全面推进生态城市建设,巩固提高创模成果,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环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1.国民经济与社会
12、发展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6354.3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6.5%,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市人均生产总值达到55473元,按年平均汇率折合7987美元,比上年增长11.3%。三次产业全面发展,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增加值分别比上年增长3.1%、18.2%、14.7%。三次产业结构分别为1.9:60.1:38.0。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423元,增长18.7%。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670元,增长10.5%。2.环境质量201*年,全市环境质量主要指标继续保持较好水平。环境空气质量继续好转,主要污染物浓度均有不同程度下降,达到或优于二级良好水平的天数为322天,占
13、总监测天数的88.0%;在全国47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日报排名中,我市总体排名为倒数第21位,其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年均值分别为0.088毫克/立方米、0.061毫克/立方米、0.041毫克/立方米;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连续7年保持100%;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为64.3%;近岸海域水质基本保持稳定;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声级为67.8分贝(A),比上年升高0.1分贝(A),声环境质量等级总体评价为“好”;中心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声级为54.6分贝(A),比上年下降0.1分贝(A),声环境质量等级总体评价为“较好”;辐射环境与本底水平持
14、平。3.环境建设与环保投入全市用于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业污染源治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环保设施建设、环境管理能力建设等环境保护投入166.73亿元。4.主要污染物减排201*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3.31万吨,比上年下降3.03%,比201*年下降8.81%;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4.01万吨,比上年下降1.90%,比201*年下降9.41%,完成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1%的年度目标。5.生态城市建设生态城市建设工作进一步推进,201*-201*年天津生态市建设行动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实施。滨海新区制定印发天津滨海新区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行动计划(201*-201*年)。生态区县建设
15、规划经区县人大审议通过,批准实施。中新天津生态城指标体系获得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批复,并已制定具体实施意见,目前正在全面推动实施。6.巩固提高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成果持续改进城市环境质量和综合功能,不断深化创模成果,32项创模指标基本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7.滨海新区环境保护滨海新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或优于二级良好水平的天数为325天,占全年总监测天数的88.8%,较上年增加11天;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声级均比上年下降0.1分贝,声环境质量等级分别处于“较好”和“好”水平。环境状况一、水环境状况天津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持良好,海河、津河等
16、城市景观河道水质基本达到相应功能区水质标准,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良好,水质达标率为100%。引滦入津天津段水质达到类水质标准。市区景观水体基本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国家城考断面达标率100%。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58.3%,与上年基本持平。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全市污水排放总量为61229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为20433万吨,生活污水排放量为40796万吨。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9.9%。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13.31万吨,其中: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2.78万吨,生活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0.53万吨。措施与行动启动了中心城区河道治理、污水集
17、中处理和大沽排污河治理201*201*年三年实施计划,201*年全市共投资8.4亿元,完成17个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9.26万吨/日,新建配套管网184公里,为改善我市的水环境质量奠定了基础。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执法巡查,与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确保饮用水源达标,推动跨部门、跨流域联合保水护水;对重点污染源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偷排企业。201*年1月,颁布实施了天津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对主要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的排放做了更加严格的规定,强化了水污染物排放企业的运行管理。二、大气环境状况全年环境空气质量达到或优于二级良好水平的天数为322天,占总监测天数的88.0%,比上年增
18、加2天。可吸入颗粒物为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值为0.088毫克/立方米,较上年下降5.4%;二氧化硫(SO2)年均值为0.061毫克/立方米,较上年下降1.6%;二氧化氮(NO2)年均值为0.041毫克/立方米,较上年下降4.7%。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4.01万吨,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0.98万吨;全市烟尘排放量为7.02万吨,其中工业烟尘排放量为5.85万吨;工业粉尘排放量为0.74万吨。措施与行动发布实施天津市迎奥运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确保了奥运会期间环境空气质量全部达标。开展工业污染排放治理,如期完成了9台燃煤发电机组烟气
19、脱硫治理任务,落实了非电力企业燃煤锅炉高效脱硫除尘技术改造、结构调整和清洁能源替代共计182台(套)。加强机动车排放污染监管和油气回收治理。组织开展对冒黑烟公交车尾气排放的联合执法检查;全市更新和改造公交汽车4013辆,更新出租汽车2.8万辆,更新车辆全部达到国三标准;在我市承办奥运会赛事期间,实施了外环线以内机动车牌照单、双号行驶;完成了485座加油站、6座储油库、144辆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任务。实施扬尘污染治理。市市容委等七委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对建设工程运输撒漏和扬尘污染进行综合治理的通告,开展了施工场地扬尘污染和运输撒漏专项执法治理行动,落实了奥运期间重点区域停止土方施工举措,全面控制扬
20、尘污染。三、声环境状况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影响城市声环境的主要声源是社会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中心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声级为54.6分贝(A),比上年下降0.1分贝(A),声环境质量等级为“较好”。环境噪声声源按其面积覆盖率大小排序为:生活噪声60%,交通噪声24%,工业噪声15%,施工噪声1%。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声级为67.8分贝(A),比上年升高0.1分贝(A),声环境质量等级为“好”。措施与行动继续巩固“创模”成果,实施“安静工程”。201*年在全市范围内创建26个“安静居住小区”,至今已有183个居民小区被授予“安静居住小区”称号。通过该项工作,居民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加强对固定声源的定期检
21、查工作,严格建筑施工申报和公示制度,组织对建筑工地的夜间监督检查。开展夏季及中、高考防噪工作,有效控制了噪声扰民。通过拓宽道路、禁鸣等措施,有效控制交通噪声。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状况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479万吨,综合利用1471万吨(含往年贮存量),综合利用率为98.21%;其中: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14.8万吨,综合利用11.6万吨,其余全部得到无害化处置。医疗废物产生量5671吨,全部无害化处置。措施与行动建立了危险废物转移及联单发放及回收数据库;根据国家新颁布的危险废物名录,对全市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换发新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落实电子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审查并认证了6家单位作为登
22、记备案的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定点单位。开展了有毒化学品的“污染物排放转移登记制度”试点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五、辐射环境状况截至年底,天津市共有放射源总数2289枚,其中I类放射源应用单位13家,共有放射源638枚,此外还有放射源暂存库21个,测井单位7家(共有放射源395枚),g探伤应用单位10家(共有放射源65枚)。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约9073台,其中以移动通信基站和高压输变电设施为主。辐射源比上年有所增加,但辐射环境质量近两年相比持平。措施与行动全年共设电离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点位65个,其中自动连续监测点1个,水体监测点28个,土壤监测点12个,气溶胶监测点8个,
23、陆地g辐射瞬时剂量率监测点15个。共设电磁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点13个。共收贮废放射源292枚,总活度约9.710贝可。共收贮放射性废物163桶,放射性液体325公斤。为加强辐射环境的监管,增加了10家一类放射源应用单位、天津电视塔和杨柳青中波台周围的监测点位密度。11六、生态环境状况截止年底,全市累计建成不同类型、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区8个,其中国家级3个、市级5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154202公顷,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12.94。全市7个生态示范区试点地区全部通过环境保护部验收,并获得命名。大港区已正式向国家申请进行国家级生态区建设考核验收。大港区中塘镇被环境保护部命名为第七批全国环境优美镇。继续
24、开展天津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完成了年度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任务。以国家下达的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为重点,开展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措施与行动编制实施了天津生态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继续开展生态环境建设。贯彻落实第一次全国农村环境保护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继续深入推进环境优美乡镇和文明生态村的创建工作,落实国家“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编制完成天津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1*201*年),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天津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资源开发生态保护监督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强化了与自然保护区相关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为保障北京奥运
25、会期间环境空气质量,开展了涉农区县秸秆禁烧监督检查工作。环境管理一、主要污染物减排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比上年度减少1%的目标,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污染减排工作会,对各区县政府、各部门应承担的减排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将全市减排项目进行细化、分类,责任分解到各级领导、干部,任务落实到区县、部门、项目。市发改委牵头定期分析研究减排进展情况,市经委积极推动燃煤电厂脱硫项目实施,市环保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市建委等有关部门千方百计扩大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和收水量,同时推动有关区县和工业园区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对减排工作进行重点督查,对存在问题的区县和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
26、有效地推进了减排工作进展。二、生态城市建设市政府批准实施了201*-201*年天津生态市建设行动计划,计划涉及的20项重点任务和149项重点工程顺利实施,截止年底已完成28项,开工项目66项。滨海新区生态城市建设进展顺利,在完成天津滨海新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的基础上,制定了三年行动计划。各区县基本完成生态区县建设规划的编制,并经区县人大审议通过批准实施。大港区生态区建设率先通过了我市预考核验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批复了中新天津生态城指标体系,生态城管委会已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正在全面推动实施。三、巩固提高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成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区县政府、各责任部门以生态城市建设为
27、契机,切实落实201*201*年天津市巩固提高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成果工作实施方案、201*201*年关于调整我市巩固提高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成果工作指标的通知精神,深化创模成果,持续改进,32项创模指标基本达到国家标准,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四、滨海新区环境管理天津滨海新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获得市政府批复,制定并印发实施天津滨海新区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行动计划(201*-201*年),截至年末,投资60.3亿元用于新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工程建设。积极推动污染减排工程建设,完成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15个,新增减排量3208吨。完成二氧化硫减排项目14个,新增减排量1430吨。建立滨海
28、新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集中会审制度,积极推动重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滨海新区环保部门共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409个,报告书88个。依法做好规划环评工作,对临空产业区总体规划、中新天津生态城总体规划提出了审查意见。抓住滨海新区迎接奥运会、达沃斯论坛及中新生态城奠基的机遇,组织新区各级环保部门,加强对“三迎”重点线路和区域检查和巡查,采取综合治理和严格执法等措施,重点解决大气和水环境污染问题。制定了天津滨海新区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体制机制工作实施计划等有关文件。环境监测预警中心已开工建设。组织开展了滨海新区发展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成立了滨海新区发展战略环境影响评价领
29、导小组,并取得了阶段成果。开展了“天津滨海新区产业发展导向与布局及环境指标研究课题”,探索适应新区特点的环境管理体制工作。五、环境法制与环境监察认真做好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的相关立法工作。开展了规范我市环保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形成了天津市环保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意见,共涉及环保法律7部,法规8部、规章11部,相关处罚条款134条。在“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中,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5000余人次,检查排污单位13079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企业216家,确定了9件省级挂牌督办环境问题,已结案127件。依法严肃查处一批污染严重、损害群众健康的
30、突出环境违法问题,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开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污染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出动执法人员2541人次,检查单位847家次,其中,立案处罚178件。为做好奥运期间空气环境保障工作,对奥运场馆周边半径三公里范围内的236个大气污染源进行了逐一调查,对8家企业违法行为依法立案处罚,对14家有小型燃煤锅炉的企业责令燃煤锅炉停止使用,并列出了重点监管的47家企业。六、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全市共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1992项,其中环境影响报告书211项,环境影响报告表1512项,环境影响登记表269项。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100。通过“以新代老”、推行清洁生产、区域总量控制、环保一票否
31、决、审批公示制度等措施,有效控制了新污染的产生。全市共办理环保竣工验收项目893项,通过环保验收落实环保投资15.98亿元,环保投资占项目总投资额的4.26。“三同时”执行率100,“三同时”合格率100。七、环境监测环境质量自动化监测水平进一步提高,更新改造部分自动监测系统,增加挥发性有机物、PM2.5监测项目;充实了环境空气质量流动监测车;保证奥运期间空气质量监测圆满完成;开展了灰霾天气空气质量及空气中臭氧的监测试点工作。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项分析。开展了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装备2部应急流动监测车,应急监测能力显著提高。市环境监测中心继续拓展业务领域,监测资质增加至九大类233
32、项,监测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天津市滨海环境监测预警中心建设稳步推进,201*年通过了市发改委立项,预警中心建设全面启动。八、环境科技投入环保科研经费3400万元,获天津市科技进步奖9项,国家环保科技奖1项。国家恶臭重点实验室通过环境保护部检查评估。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天津项目,通过了建设部及环境保护部组织的实施方案论证,正式启动实施。为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生态市,参与编制了天津市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率先被国家授牌为国家生态工业园,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被国家正式批准创建国家生态工业园;落实天津市与北九州市开展循环型城市合作备忘录,积极推进天津子
33、牙循环经济产业区建设。全市环保产业单位总计550家,实现产值近248亿元。九、公众参与全市环保系统共受理环境信访951件,处理率100%,办结率98%;市环保局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5件,办复率、见面率、代表和委员满意率均达到100%。12369环保投诉热线全年受理环保投诉共15079件,办理率100。环境宣传教育以节能减排和生态城市建设为重点,广泛搭建公众参与平台,组织开展了生态文明与绿色奥运为主题的世界环境日大型环保主题公益宣传、津沽环保行、大众汽车畅想绿色未来奥运城市之旅、壳牌美境行动、控制吸烟危害立法研讨会暨推动无烟奥运环保行动等系列环境宣教活动,使社会公众的环境意识和参与
34、意识不断提高。为了探索环境宣传教育新途径,在有条件的社区启动了生态城市建设电子宣传屏设置工作,201*年已在全市500多个社区安装生态宣传电子屏,将环境保护宣传到社会各层面。面向社区和学校,以绿色系列创建为抓手,以环保进社区、绿色社区和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及环保主题实践为载体,深化环境教育,通过加大对社区和中小学环境教育工作者的培训,加强环境教育领域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提高了全市环境教育质量和水平,增强了公众环境意识。“六五”世界环境日期间,全市有29所绿色学校、10所绿色幼儿园受到了市级表彰。全年各级媒体刊播反映本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新闻稿件1200余篇,为环境保护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舆论
35、保障。十、环境信息化建设完成天津市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控中心建设、国控重点污染源公众监督与现场执法管理系统和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的搭建。完成了天津市无线网络建设,为污染源自动监控、应急监测数据传输提供了方便快捷的网络环境。十一、国际合作与交流围绕我市生态城市建设、节能减排、滨海新区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积极拓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全年接待来自美国、澳大利亚等国的来访人员63人次;同时派出79人次赴境外学习与交流。推动完成了中美三期合作于桥水库水源地保护示范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再次获得美国政府赠款用于示范工程建设。与日本住友商事合作项目一期环保工程进展顺利,天津市-四日市友好城市合作进一步加深。围绕环境教育,与四日市、美国长滩市青少年开展了环境教育夏令营活动。结合污染物减排工作,在津成功举办了中日二氧化硫污染物减排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