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安全标识治理制度
1.目的
为标准公司各区域内标识的治理,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
适用于公司对内的各类标识。3.职责
3.1 设备部负责全公司设备、储槽、阀门、仪器、电器等名称标识标准的公布、设计和对执行状况的监视检查工作;
3.2 ESHQ 部负责全公司各种安全标识标准的公布、设计和对各种标识的监视检查工作;
3.3 办公室负责公司公共设施、会议接待、来访检查标识标准的公布、设计和对各种标识的监视检查工作;
3.4 各车间(部室)负责依据本部门工作需要提出标识的制作需求,负责标识的使用及日常维护工作。
4. 方法和过程把握
4.1 标识的种类
标识包括厂区内的各种区域标识、设备标识、状态标识、安全标识、产品标识等。
4.2 标识的制作
4.2.1 除国家〔部门〕有明文规定的标识外其它各种标识设计与制作必需符合公司整体基调及要求。
4.2.2 各部门依据工作需要提出标识的制作需求,依据物资选购程序进展审批后,由供给部负责统一协调制作。
4.2.3 标识制作时,应要求供给商先设计出效果图或制作样本,确认满足使用要求后,方可制作。
4.2.4 标识制作、安装完成后,申请部门与选购人员负责对全部标识的效果、质量进展验收。
5. 标识治理内容
5.1 区域标识
5.1.1 区域标识牌
各车间、各部室的区域都应设立标识牌,并通过区域标识的设立,到达区域规划目视化。标识牌应悬挂于区域上方的醒目位置,保持清 洁。
5.1.2 定位线
安全线分隔线为黄色,线宽 100mm,分布在厂区道路两侧。
一般区域分隔线使用黄色线,线宽 50mm。生产中的不合格品、化学品、危急品的摆放使用红色区域线,线宽 50mm。车间危急部位使用黄黑斑马线,宽 50mm。配电柜及消防设施前使用黄色网格线,网格线上不得摆放物品。
地面物品定位使用黄色线,线宽 50mm。固定物品使用四角定位线,不固定物品使用黄色虚线,定位线四角应为直角过渡。
5.2 设备标识
5.2.1 设备治理卡
工作现场全部设备都应有设备治理卡。设备治理卡内容包括:设备所属部门、设备型号名称、设备编号、负责人姓名、点检要点等。设备治理卡应贴在设备主体上,每台设备设专人治理、操作、维护与保 养,责任到人。
重点设备建立设备简介,简介内容包括设备的名称、型号、供给商、购置日期、购置金额、使用人状况、大修状况及维护状况等。
5.2.2 工具箱、资料柜、货架标识卡
公司全部工具箱、资料柜、货架等均设立标识卡。标识卡内容包括所属部门、编号、责任人、清洁规定等。
5.2.3 消防器具标识卡
公司全部消防器具均应设立标识卡。标识卡内容包括消防器具性质、适用范围、所属部门、责任人、状态等。
5.2.4 电器把握开关标识贴
工作现场的电扇、灯、设备开关及把握盒均应设立标识贴。明确每一个开关所把握的电器名称,并明确责任人。
5.2.5 各单位、部门的标识张贴位置可依据实际状况自行打算,但应有统一标准。
5.3 状态标识
状态标识一般可分为物料状态、生产状态、设备状态三种。
物料状态标识分为待验、合格、不合格三类,承受黄、绿、红色三种色标卡进展区分。全部在生产现场的物料必需进展状态标识。
生产状态标识应以文字或图表形式,在班组或工位上标明当前正在加工的产品或物料的名称、批号、数量及完成状况。生产状态应贴于班组治理看板上,并在看板上方显著位置用红、黄、绿、蓝色标牌表示本班组和工位当前的运行状况。
设备状态标识分为:设备的本身信息状态、使用状态和设备的清洁保养状态。设备的本身信息状态可归附于设备治理卡。设备的使用状态分为完好、运行、修理、封存四类,每台设备必需悬挂设备使用状态标识牌。
5.4 安全标识
安全标识是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构成,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安全标志分为制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四类。
制止标志是制止人们担忧全行为的图形标志,根本形式是带斜杠的圆边框。
警告标志是提示人们对四周环境引起留意,以免可能发生危急的图形标志。根本形式为正三角形边框。
指令标志是强制人们必需做出某种动作或承受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根本形式为圆形边框。
提示标志是向人们提示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标志。根本形式为正方形边框。
安全标志牌设置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全都。标志牌不应设置在可移动的物体上和有爆破、腐蚀等易损坏的地点或物体上,以免物体位置移动和标志牌受损坏后,看不见安全标志和损坏不起作 用。安全标志牌前不得放置阻碍认读的障碍物,要设置在与安全有关的明显的地方。安全标志牌应定期清洗,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如觉察有破损、变形、变色、图形符号脱落、亮度老化等现象应准时修理或更换。
5.5 产品标识
对公司的产品生产的全过程,包括从原辅材料的接收、工序生 产、成品入库,直至出厂,都保持相应的标识,以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规定相应检验状态的标识种类和治理方法,确保合格的原料才能使用,合格的成品才能出厂。
6. 标识治理
6.1 各车间、部门应加强标识治理,对丧失或损坏的标识准时进展安装或修复。特别状况应安装临时标识牌。
6.2 检修时,在有可能损坏标识牌的状况下,必需先行拆下标识牌并妥当保管,检修完毕后应准时恢复。
6.3 各车间、部门标识负责人必需对现场标识的正确性、完整性和标准性负责,定期组织对各类现场标识进展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准时进展整改。
6.4 安装和制作好的标识由使用部门负责日常清洁保养工作。
6.5 如觉察标识已经被污染、涂抹、撕毁、破损或已失去标识意义,应准时申请更换、替补或直接撤销。
6.6 当所设置的固定标识需要更改部位或予以撤消时,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前方能执行。
6.7 当有追溯性要求时,应记录其唯一性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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