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快手合伙人出资份额及经营权转让协议 【快手合伙人出资份额及经营权转让协议】甲方(转让方):(详细地址)乙方(受让方):(详细地址)鉴于:甲方为快手合伙人,持有总合伙企业(以下称“本公司”)的一定比例的出资份额和相应的经营权;甲方通过本公司逐步开展业务,但目前经营状况不尽如人意,难以承担进一步投资与风险;乙方为有意向并具备实力的投资方,愿意收购甲方持有的出资份额和相应的经营权,为本公司注入资金和创造更好的发展机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信和公平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转让份额和经营权1.1 甲方同意将持有的本公司出资份额转让给乙方,转让的份额总额为(具体数字),即占本公司总
2、出资额的(比例%)。1.2 甲方同意将持有的本公司相应的经营权利转让给乙方,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业务决策、管理、利润分配等方面的权利。1.3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转让的出资份额和相应的经营权,并支付相应的转让价格。第二条 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2.1 出资份额的转让价格为(具体数字)元人民币。2.2 经营权的转让价格为(具体数字)元人民币。2.3 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具体日期)天内,将全部转让价格支付给甲方,支付方式为(具体方式)。第三条 保证和承诺3.1 甲方保证,其持有的本公司出资份额和相应的经营权利不存在重大缺陷和任何法律争议。3.2 甲方保证,已依法依规履行了本公司出资手续,并未向任何第三方
3、转让或抵押持有的出资份额和相应的经营权利。3.3 甲、乙双方承诺,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就有关事项充分沟通、了解,并已提供了必要的证明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隐瞒情况,否则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损失。第四条 过户手续和税费4.1 双方同意,本协议签署后,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办理过户手续和完成各项履约手续。4.2 本协议项下的转让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第五条 保密义务5.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应遵守对方商业机密、保密信息的保护义务,不得将有关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5.2 在需要公开有关信息的情况下,应将有关方面告知对方,并取得其同意。第六条 违约责任6.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
4、规定,未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当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6.2 甲、乙双方均同意,如因本协议产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本协议签署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条 附加条款7.1 本协议作为双方间关于转让出资份额及相应的经营权利的最终协议,所有其他相关协议或安排均因本协议而终止。7.2 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如有未能与法律规定相一致的地方,不应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7.3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第八条 生效和解释8.1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8.2 本协议的解释、执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方(签名/盖章):乙方(签名/盖章):日期:3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