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销售返点协议书甲方(供货方): 乙方(需求方): 公司为长期发展,与客户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达到共赢与双赢的目的,对于销售公司脑心健产品的经销商,达到公司年销售额的返点标准,年终给予返点鼓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公平、诚实、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基础上,达成如下返点协议:一、本协议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二、返点标准1、在甲乙双方的协议有效期是从阳历每年的 1 月 1 日到年终的 12 月 31 日,次年的元月 15 日前核算好。2、乙方已支付的货款额应当达到甲方规定的利润返点标准,涉及月结的客户在当年结算周期前支付款项后达到销售业绩标准后的,方有资格参
2、与此项协议的落实。3.利润返点具体标准:A、客户年销售回款额达到人民币 200 万元至 300 万元,返点率为 1 % 。B、客户年销售回款额达到人民币 301 万元至 450 万元,返点率为 1.5 %。C、客户年销售回款额达到人民币 451 万元至 1000 万元,返点率为 2 %。D、客户年销售回款额达到人民币 1001万元以上的,返点率为 3 %。E、公司新产品推出在二个月内拿货超过 50 万元的,公司给予返点率为 3 %。 4、所有返点数均核算成金额,公司再按产品的总金额核算成产品的数量,最后公司统一以补发产品的形式给予支付,补发产品的时间则由乙方来确定。5、如果乙方年度销售额没有达
3、到最低销售回款目标200万/年的,公司不给予的奖励支持。 6、返点协议的有效期性,公司每年根据实际情况会进行调,所以返点协议的有效期以一年为期,过后重新签定新的返点协议。 7、因产品原因导致退货的,则需要减去相应的销售总金额。 8、针对在计算返点期限内乙方大量拿货的,非质产品量原因不得进行退货处理。 9、返点的产品只是鼓励销售的奖励,不不计入年销售任务内。 10、此协议只针对公司经销商,对一次性拿货的客户不在此范围之内。三、争议处理1、所有与协议及协议执行有关的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将该争议提交甲方公司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仲裁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方承担。3、仲裁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执行协议,但仲裁部分除外。四、其他1、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对本协议条款的任何修改、变更或增减,须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形成书面文件,成为本协议的补充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该协议的内容,除非事先征得协议对方当事人的同意。4、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另行通过协商解决。甲方: 乙方:地址: 地址: 甲方(签字):- 乙方 (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