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学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五篇 溪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2012年3月5日初拟】 六、评定标准 对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一级指标 1、2项实行“合格”与“不合格”的评定, 3、 4、 5、6项采用a、b、c、d等级评定。 (一)评定标准说明 1.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 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评定标准分为热爱祖国、思想道德、法纪意识、环境保护四个评定要素。依据国家、省关于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及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初中教育现状,每个要素设计了相关评定指标(即相关行为表现),共14项。达到评定指标中的8项及以上,且达到的指标必含第 1、 2、 3、 5、 6、 10、1
2、1项关键指标为合格;其他为不合格。 2.交流与合作: 交流与合作能力评定标准分为团队精神、沟通与分享两个要素。依据国家、省关于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初中教育现状,每个要素设计了相关评定指标(即相关行为表现),共4项。达到评定指标中的2项及以上,且达到的指标必含第15项关键指标为合格;其他为不合格。 3.根据国家有关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初中教育现状,对一级指标中的 3、 4、 5、6项指标评定要素作如下规定: (1)学习习惯与学习能力分为学习态度、学习习惯、学习能力、学习效果四个评定要素。(2)运动与健康分为生活习惯、身心健康、运动素养三个要素。 (3)审美
3、与表现分为审美情趣、审美表现两大要素。 (4)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分为创新意识、实践能力两大要素。 凡符合基本标准者,视情况可得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得d;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且有详细、明确证据的(以附件形式【“奖状”“证书”“获奖名单”“星级证书“】 提供),经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得a。凡得a等第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被评定为不合格或d等级的须通知学生本人,告知家长,并允许其申诉。 (二)评定合成说明: 1.学校每学期评定一次,初中毕业时总评一次。 2.综合素质评定中 1、2项指标的毕业等级汇总方法: 九年级2个学期均合格且其余4个学
4、期至少有3个学期合格,则毕业总评等级为合格;其他情况为不合格。 3.综合素质评定中 3、 4、 5、6项指标的毕业等级汇总方法: 单项指标6个学期有5个学期及以上评为a,且初三2个学期为a,同时无c、d者,总评为a等; 单项指标6学期只要有1个学期评为c或d者,总评即为c或d等;其他情况则评为b等。 (三)评价程序及规定 综合素质评价一般按照学生自评-同伴互评-教师评价-学校评价的程序进行。 1.学生自评。评价前应组织学生认真学习评价方案,广泛宣传评价目的、意义,每个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班级展示自己成长记录中最有代表性的内容,对照评价方案的六个方面要求进行自我评定。 2.同学互评。全班(或
5、学组)所有学生对每个学生进行综合评价,班主任组织汇总。 3.教师评价。班主任牵头召集学科教师共同按六项考评内容逐条为每个学生进行综合评价。教师评价组成员应参加学生自我评价活动、考察学生的成长记录袋,主动了解被评价学生的情况。 4.学校评价。各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小组综合学生自评、同学互评与教师评价意见,确定被评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第,报经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评价结果必须在班级公示。 5.学生及其家长对评价结果如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向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或复议,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应在收到申诉或复议之日起7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综合
6、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复议仍有异议,可以通过正常的途径和程序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 (四)评价要求 1.XX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每个学生每学期一张,并在六个学期表的基础上形成初中三年的总表。 2.学校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成长记录袋中包括每学期的评价表、三年的总表,学生六个方面突出表现的材料以及其他有价值的材料。成长记录袋进入学生档案。 3.学校在组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采取学生自评、同伴互评、任课教师评价、班主任评价、学校评价等方式进行评定。通过评价激励学生成长。 4.在学期末和毕业前,学校以书面形式将评价表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各评价内容得a等第的学生应在校园内公
7、示15日以上。 (五)保障制度 1.公示制度。在开展评价工作期间,学校要将综合素质评价内容、方法、程序及评价结果使用、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和各班级评价小组名单等向社会公示,评价结果要及时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如有异议,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将及时调查处理。 2.举报和申诉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设立举报电话,学生、家长、教师或社会其他人士若对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和程序、结果等环节的公正性存在质疑,可向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评价领导机构逐级举报或申诉,评价领导机构要对举报或申诉做出答复或处理,并对各项举报、申诉及处理过程和结果作详细记录。 3.信用记录制度。为了防止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出现弄虚作
8、假行为,对所有参与评价人员及学校建立信用记录,将信用记录作为考核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质量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学校、个人的年终评估。对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的学校,予以通报批评。对评价人员弄虚作假的,除取消其评价资格外,三年内不得晋级、评先,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查处,追究相应责任。 4.监督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评价领导小组对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质量评估,及时改进和纠正评价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不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和校长的责任。市教育局不定期组织对学生的理化生实验操作能力和音乐、美术、体育等项目a等第的学生进行抽测。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评价程序操作的,一律取消其相应的等第,并将抽测学生和学校的有关情况记录在案,采取适当的形式向社会公布。 附录各班级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小组: 由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可聘请家长或社会人士参加),班主任任组长,具体负责对班级中每个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