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局风险评估工作方案 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及不稳定因素,推进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关于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常办发201014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我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主要范围与责任分工 根据意见精神,我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具体范围与分工如下: 1.由我局实施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在可研阶段由建设单位具体负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各相关职能科室按照管理职责实施督查。 2.由我局负责出台的
2、重要政策,由负责起草政策的科室负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局综合科负责初查。 3.由我局作出的重大决策,由决策的提出科室或相关单位负责社会稳定评估工作,局分管领导负责初查。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形成科学、客观、全面的评估报告,与项目开工报告、政策草案、决策建议一并提交局领导办公会议审议。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内容和程序 (一)评估工作的主要内容 1.重点工程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项目建设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项目建设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的风险分析,包括可以预见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以及控制、化解的措施。 2.重要政策和重大决策的社会稳定风险
3、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政策、决策的基本情况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发展的影响,政策、决策的合法性、连续性、稳定性,政策、决策的出台对各方群体利益的影响和由此引发的社会稳定的风险分析,包括可以预见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以及控制、化解的措施。 (二)评估工作的程序 1.制定评估方案。针对拟报建的重点工程、拟出台的重要政策和重大决策,由评估责任主体牵头,在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前,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评估小组,根据评估要求、原则和评估事项特点,制定评估工作方案,明确评估重点、方法步骤、时限要求,保证有序组织实施。 2.广泛听取意见。根据评估工作特点,采取召开座谈会、民意测评、重点走访等多种形式,广泛听
4、取利益各方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对专业性较强的评估事项,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确保科学、客观、全面地掌握第一手资料。 3.研判重点和难点。结合各方面掌握的信息,进一步分析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引发或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及所涉及的人员数量、范围、烈度等,从而准确分析研判难点和重点。 4.制定应对措施。根据明确的重点和难点以及评估事项实施的前提、时机及后续社会影响、配套措施等进行科学的预测分析和研究论证,邀请矛盾化解部门、风险处置部门、维稳部门参与,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应急预案。 5.作出评估结论。在充分调查分析、科学预测、完善措施的基础上,邀请有关专家进行论证,由评估小组根据风险大小和可控程度提
5、出评估意见,责任主体单位对评估报告进行审核并作出实施、暂缓实施、暂不实施的评估结论,提交局领导办公会议审议。 6.跟踪评估反馈。对已经评估并付诸实施的项目、重要政策、重大决策,要进行全程跟踪并做好后续评估,及时发现和化解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完善相应措施,保持项目的顺利推进和重要政策、重大决策工作的贯彻执行。 三、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步骤 根据意见的要求,我局将逐步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1.2013年制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2.2013年开始对局重要政策、重大决策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3.2013年底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试点。 四、开展社
6、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顺利推进,决定成立区建设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协调和监督实施。 2.突出工作重点。在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时,应当全面关注新政策、新决策、新项目,重点关注项目施工建设、保障各方主体利益等方面,积极排查矛盾、评估风险,做到“不留死角”,对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做到评估有所值、评估出效益,最大限度防止损害群众利益、引发社会矛盾事件的发生,努力把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过程,变为做好群众工作的过程、密切党群和干群关系的过程、促进又好
7、又快发展的过程。 3.实行考核奖惩。从2013年开始,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纳入局属各单位平安创建和综合治理年度考核体系,适当提高考核分值,加大考核力度。对因没有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造成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将实行平安创建和综合治理工作“一票否决”。 4.建立工作制度。各有关科室、单位要本着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评估措施的可操作性、评估结果的实效性,进一步明确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大事项的具体范围,制定评估办法,细化工作流程,保障评估经费(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所需经费可列入工程前期费用),有序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5.严肃责任追究。局各有关科室、单位要严格执行省维护稳定工作责任查究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发生以下情形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未进行的; 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评估的; 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查把关而作出决定的; 未按照评估意见制定落实相关防范、化解、处置措施,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造成影响社会稳定严重问题的。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