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XX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关于印发XX省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市府办发20091号)要求,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为期4个月的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成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全面加大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使用等各个环节的整治力度,坚决依法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打击生产销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依法严厉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有效遏制在食品生产经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
2、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 成立区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食药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三、工作安排 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严厉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着力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把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并抓好落实,通过4个月的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完成任务和目标。 (一)自查自纠阶段(2008
3、年12月10日2009年1月10日) 1、主要任务 (1)督促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调查掌握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易被添加的食品类别。 2、具体措施 源头环节:由区农业局负责实施 (1)根据上级农业和畜牧部门有关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使用规范要求,督促全区各饲料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对饲料中添加非饲料添加剂和不规范使用饲料添加剂的行为进行自查自纠; (2)对我区各饲料生产、加工、经营企业添加和使用非饲料添加剂和不规范使用饲料添加剂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掌握底数。在食品源头环节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调查摸清我区食品源头环节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品
4、种和易被添加的食品类别; (3)按照农业部门监管职责、监管对象和范围,制定饲料抽检计划,确定抽检的重点品种、重点饲料类别,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检工作。 生产环节:由*质监分局负责实施 (1)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发布公告的要求,督促全区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对食品中添加和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进行自查自纠; (2)对我区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及食品企业添加和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进行摸底,统计我区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底数,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调查摸清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易被添加的食品类别; (3)按照监管职责、监管对象和范围,制定食品抽检计
5、划,确定抽检的重点品种、重点食品类别,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检工作。 流通环节:由*工商分局、开发区工商分局负责实施 (1)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发布的公告要求,督促全区食品添加剂销售经营单位对所经营的食品添加剂和可能添加到食品中的非食用物质的销售行为进行自查自纠; (2)对我区食品添加剂销售经营企业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统计。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调查摸清非法食品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易被添加的食品类别; (3)按照监管职责、监管对象和范围,制定食品抽检计划,确定抽检的重点品种、重点食品类别。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检工作。 餐饮环节:由区卫生局、区卫监所负责实施 (1)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发布公告的要
6、求,督促各餐饮单位对食品中添加和使用非食用物质和不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进行自查自纠; (2)对餐饮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进行摸底统计。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调查摸清餐饮经营单位中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易被添加的食品类别; (3)按照监管职责、监管对象和范围,制定食品抽检计划,确定抽检的重点品种、重点食品类别,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检工作。 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做好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收集、分析和汇总非法食品添加物和违法超范围、超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以及被添加的食品类别,通报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查处;
7、(3)定期制作专项整治工作简报向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通报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情况和成效; (4)汇总第一阶段工作情况,上报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5)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以“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二)清理整顿阶段(2009年1月11日3月10日) 1、主要任务 (1)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使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得到明显纠正。 (2)曝光一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查处一批违法犯罪单位和个人,以儆效尤。 2、具体措施 源头环
8、节:由区农业局负责实施 (1)根据第一阶段掌握的情况,组织对饲料源头环节发现的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开展突击检查行动,依法严厉查处在饲料源头环节中违法添加非饲料添加剂和滥用饲料添加剂的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员; (2)规范饲料源头环节中添加剂的使用。清理未列入饲料添加剂卫生标准仍在违法使用的饲料添加物品种。 生产环节:由*质监分局负责实施 (1)根据第一阶段掌握的情况,对发现的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开展突击检查行动,依法严厉查处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 (2)根据发现的问题,追溯非法食品添加物源头,依法严厉查处其生产和使用的单位和个人,采取有效措施切断非法食品添加
9、物的供应链,严防流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3)规范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清理未列入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仍在违法使用的食品添加物品种。 流通环节:由*工商分局、开发区工商分局负责实施 (1)根据第一阶段掌握的情况,对发现的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开展突击检查行动,依法严厉查处经营销售违法食品添加剂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 (2)根据发现的问题,追溯非法食品添加物源头,依法严厉查处销售的单位和个人。采取有效措施切断非法食品添加剂的供应链,严防流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3)建立规范食品添加剂的销售台帐。清理未列入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仍在违法使用的食品添加物品种,依法严厉查处以非食品物质作为食品添加剂销
10、售的行为。 餐饮环节:由区卫生局、区卫监所负责实施 (1)根据第一阶段掌握的情况,组织对发现的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开展突击检查行动,依法严厉查处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 (2)规范食品添加剂在餐饮环节中的使用。清理餐饮业未列入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仍在违法使用的食品添加物品种。 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组织联合督导组,对各部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2)组织协调、研究、解决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有关问题; (3)收集、汇总各部门清理的未列入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仍在违法使用的食品添加物品种的情况,上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通报各相关部门; (4)通过新闻媒体曝
11、光一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5)通过专项整治工作简报向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通报专项整治中查处的典型案例和工作开展情况; (6)汇总第二阶段工作情况,上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三)规范巩固阶段(2009年3月11日4月10日) 1、主要任务 (1)完善治本措施,建立健全有效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的长效监管机制; (2)建立和实施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管理制度。 2、具体措施 源头环节:由区农业局负责实施 (1)建立针对在饲料中违法添加和不规范使用饲料添加剂的有效监督措施和管理制度,建立饲料添加剂快速追查溯源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 (2
12、)建立饲料生产企业添加剂使用申报制度,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的力度,加强日常巡回检查和监督抽检,发现仍在违法添加和滥用饲料添加剂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重处理; (3)加强饲料生产经营行业诚信和自律机制建设,组织有关行业协会对饲料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诚信教育活动,指导建立和完善自身管理制度; (4)加强从业人员的道德教育及专业知识教育、建立监管措施长效机制。 生产环节:由*质监分局负责实施 (1)建立针对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有效监督和管理制度,建立非法食品添加物和不合格添加剂快速追查溯源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 (2)进一步推进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严把食品添加剂企业条
13、件审查关,严厉查处企业无证生产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加大对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监督力度,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单位的行为,依法取缔非法食品添加物加工黑窝点,严格食品添加剂运输、仓储的管理措施,切断非法食品添加物的供应渠道; (3)建立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制度。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的力度,加强对食品生产单位以及食品添加剂生产单位的日常巡回检查和监督抽检,发现仍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制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重处理; (4)加强食品行业诚信和自律机制建设。组织有关食品行业协会对食品生产单位开展诚信教育活动,指导食品生产单位建立和完善自身管理制度,强化食品生产者的守
14、法意识。 流通环节:由*区工商分局、开发区工商分局负责实施 (1)建立食品添加剂销售的有效监督和管理制度以及科学的快速追查溯源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 (2)加大对食品添加剂经营活动的监督力度,规范食品添加剂经营单位的行为。依法取缔非法食品添加物销售经营点。严格食品添加剂运输、仓储的管理措施,切断非法食品添加物的供应渠道; (3)加强食品添加剂经营单位的管理,督促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采购食品添加剂索证索票制度。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的力度,食品添加剂经营单位的日常巡回检查和监督抽检,发现销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重处理; (4)加强食品添加剂销售行业诚信和自律机制建设。组织有关行
15、业协会对添加剂经营单位开展诚信教育活动,指导建立和完善自身管理制度,强化守法意识。 餐饮环节:由区卫生局、区卫监所负责实施 (1)建立针对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有效监督和管理制度,建立非法食品添加物和不合格添加剂快速追查溯源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理; (2)加强餐饮经营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管理,督促餐饮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采购食品添加剂索证索票制度。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的力度,加强对餐饮经营单位的日常巡回检查和监督抽检,发现仍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重处理; (3)加强餐饮行业诚信和自律机制建设。组织有关行业协会对餐饮经营单位开展诚
16、信教育活动,指导建立和完善自身管理制度,强化餐饮经营者的守法意识。 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制定专项整治验收方案,组织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预验收; (2)总结专项整治情况,完成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报告,并上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明确整治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要依照本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于2009年1月14日前报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方案要明确目标和任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财
17、政部门负责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者将进行责任追究。 (二)部门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在专项整治中,各监督执法部门要集中力量,严格执法,重拳出击,将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要心系百姓,顾全大局,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沟通,形成监管合力,不留问题死角,保证专项整治取得预期效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食品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健全企业诚信和自律机制,促进食品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三)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 要加大对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处要及时公布查处结果。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各相关部门对专项整治中
18、发现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向公安部门移送。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行为。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监管部门中的失职渎职、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违纪行为,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采取一系列措施保障食品安全的政策措施,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曝光专项整治中查处的典型案例,让群众了解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形成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要组织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行培训,提高自身食品安
19、全管理水平。 (五)加强信息沟通,开展督查和评估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一名工作联络员,于每月5日、20日向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专项整治信息、监督检查和检测等工作情况(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大案要案线索及调查和处理情况要随时报送)。在2009年1月10日之前和2009年3月10日之前向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分别报送自查自纠和清理整顿的阶段性总结,在2009年4月10日之前向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报送专项整治全面总结。报送方式:邮箱*,联系电话:*(传真)。 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对各部门安排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验收,通过定期不定期检查和明查暗访等方式,于2009年2月上旬组织联合督导组,对各部门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2009年4月上旬,组织联合验收组对各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预验收。第12页 共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