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畜牧局安全联合指导方案 根据市农委关于印发市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百日联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六农20126号)要求,为切实巩固近年来农产品安全“百日联合行动”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推进目前正在开展的食品安全整顿及食品添加剂整顿工作,进一步提升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肉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自2012年2月10日至2012年5月2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百日联合行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 保障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构建文明和谐。 二、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2012年农产品安全“百日联
2、合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坚持“延伸、拓展、巩固、强化”和“重在源头、重在治本、重在规范、重在引导”的工作机制,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分工协作与落实责任相结合的工作原则,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联合整治行动。重点解决全县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消除畜禽水产品质量隐患,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我县畜牧水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工作重点和目标 针对我县特点,紧紧围绕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通过大力开展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百日联合行动”,加大监管力度,有效解决“专项整治”中没有落实整改和出现的“反复”
3、、“回潮”问题。重点品种:肉食品、水产品、乳制品、兽药、饲料;重点区域:规模养殖场(户)、屠宰场、肉品冷藏库、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旅游景点以及畜禽水产品生产经营比较集中的区域。 通过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百日联合行动”,进一步净化我县畜禽水产品市场,有效提高畜禽水产品行业自律水平,健全完善养殖业全程监管工作运行机制,有效防范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进一步提高我县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四、主要任务 1、畜禽水产品源头环节监管。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渔业法、畜牧法、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养殖大户为纽带,推进畜禽水产品标准化生产水平,培育和发展
4、名牌畜禽水产品。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养殖大户为主体,将畜禽水产品标准化与畜禽渔技术推广有机结合,实现以优势、特色畜禽水产品为重点的标准化生产,因地制宜地发展有机食品,扩大国家级有机食品-万佛湖鱼头生产基地,建设好康元和富奇两个国家级标准化畜禽示范场。通过百日联合行动,畜禽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和饲料等养殖业投入品监测合格率进一步提高,确保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抽检合格率100%,杜绝在生鲜乳和饲料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行动,杜绝在生猪养殖中非法添加瘦肉精、在水产苗种繁育和养殖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氯霉素、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行为,从根本上杜绝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2、肉
5、食品安全质量监管。强化畜禽屠宰检疫监管工作,从源头控管肉食品质量安全。对全县30家畜禽屠宰厂(场),严格执行凭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入厂(场)查验制度,实行定期巡查,监督各屠宰加工企业规范执行屠宰检疫操作、无害化处理、标识回收登记等制度,开展集中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交易病死猪、病害猪肉等违法经营行为,严防未经检疫或检验不合格肉食品流入市场。节日期间对城乡各大市场肉食品经营摊位、肉品专柜、储藏肉品冷库开展突击性的联合执法检查,继续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备案登记制度,并实行报检管理,维护节日市场秩序。 五、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方案制定阶段(2012年2月10日至2月20日)。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和局属站、所、
6、中心按照本方案要求,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同时,对当前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落实好本地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百日联合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并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2、全面实施、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2月21日至5月10日)。各地各农业服务中心按照各自职责,围绕整治重点,整合监管资源,协调联动,集中力量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品种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对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畜禽水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公开曝光重大、典型案件,进一步规范畜禽水产品生产经营秩序。 3、自查总结、考核验收阶段(2012年5月11日至5月20日)。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局属站、所、中心对照整治目标
7、认真开展自查,查找不足、剖析原因,结合本年度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点,总结经验、强化措施,进一步研究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并于2012年5月14日前将“百日联合行动”总结报送县畜牧兽医局(水产局)。 六、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精心部署。要充分认识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此次“百日联合行动”的重要性,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为加强对联合行动的组织领导,县畜牧兽医局成立了2012年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百日联合行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 2、协同配合,重拳出击。围绕行动方案确定的目标和重点,建立县乡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对
8、重点畜禽水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打击查处;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落实“四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畜禽水产品质量不达标不放过、处罚教育不到位不放过、质量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四个一律”(不符合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条件的企业一律依法关闭,不合格畜禽水产品一律不准出厂销售,查实的制售有毒有害畜禽水产品违法行为一律严惩、曝光,发生重大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一律实行监管责任倒查)。符合依法移送条件的案件,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从严处理。在联合行动中,各农业服务中心和局属站、所、中心之间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真正发挥协同监管的作用。 3、落实责任,加强督查。联合行动期间,各乡镇农业
9、服务中心要层层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要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要强化执法监督,对在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中不认真或不及时履行职责、互相推诿、滥用职权以及其他渎职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4、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行动成果,报道工作动态,及时揭露并曝光制售假冒伪劣畜禽水产品行为。对重质量、守信誉的企业典型要加大宣传力度,正确引导消费,增加消费信心,提高我县的畜禽水产品信誉;深入开展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农村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广泛发动和
10、正确引导公众参与、监督食品安全,形成生产安全畜禽水产品、使用安全畜禽水产品的良好社会氛围。 5、打防结合,立足治本。坚持标本兼治、打防并举的原则,采取边整治、边规范、边宣传的办法,把舆论引导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把执法监督与制度建设相结合,把行业整治与行业自律、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积极探索建立维护畜禽水产品市场秩序、保障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褒奖诚信、惩戒失信力度,不断提高科学监管能力和监管效能。 6、加强沟通,畅通信息。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要及时报告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治成果,重大问题和大案要案要以专报的形式随时报告县畜牧兽医局领导组办公室,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局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群众举报和信访渠道,把发动群众广泛参与者和社会监督贯穿于“百日联合行动”的始终。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