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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相关法律法规.ppt

上传人:可**** 文档编号:664373 上传时间:2024-01-26 格式:PPT 页数:29 大小:16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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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相关法律法规医疗相关法律法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德规范及行为规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方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相关法律法规2/29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德规范及行为规范医德规范:(一)救死扶伤,实施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二)尊重病人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情况,都应一视同仁。(三)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善,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四)廉洁奉公。自觉遵纪遵法,不以医谋私。(五)为病人保守医密,实施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医疗相关法律法规3/29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德规范及行为规范医德

2、规范:(六)互学互尊,切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问关系。(七)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停更新知识,提升技术水平医疗相关法律法规4/29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德规范及行为规范行为规范:(一)基本行为规范 (二)医师行为规范 (三)护士行为规范医疗相关法律法规5/29医疗从业人员医德规范与行为规范(一)基本行为规范 第一条 以人为本,践行宗旨。坚持救死扶伤、防病治病宗旨,发扬大医精诚理念和人道主义精神,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第二条 遵纪遵法,依法执业。自觉恪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医疗卫生行业规章和纪律,严格执行所在医疗机构各项制度要求。第三条 尊重患者,关爱生命。恪守医

3、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和健康隐私,维护患者正当权益;尊重患者被救治权利,不因种族、宗教、地域、贫富、地位、残疾、疾病等歧视患者。医疗相关法律法规6/29 第四条 优质服务,医患友好。言语文明,举止端庄,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交流与沟通,主动带头控烟,自觉维护行业形象。第五条 廉洁自律,恪守医德。弘扬高尚医德,严格自律,不索取和非法收受患者财物,不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回扣、分成,不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营业性娱乐活动;不骗取、套取基本医疗保障资金或为他人骗取、套取提供便利

4、;不违规参加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倒卖号源。医疗相关法律法规7/29 第六条 严谨求实,精益求精。热爱学习,钻研业务,努力提升专业素养,老实守信,抵制学术不端行为。第七条 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忠诚职业,尽职尽责,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关系,相互尊重,相互配合,友好共事。第八条 乐于贡献,热心公益。主动参加上级安排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活动,主动开展公众健康教育。医疗相关法律法规8/29(二)医师行为规范 第一条 遵照医学科学规律,不停更新医学理念和知识,确保医疗技术应用科学性、合理性。第二条 规范行医,严格遵照临床诊疗和技术规范,使用适宜诊疗技术和药品

5、,因病施治,合理医疗,不隐瞒、误导或夸大病情,不过分医疗。第三条 学习掌握人文医学知识,提升人文素质,对患者实施人文关心,真诚、耐心与患者沟通。医疗相关法律法规9/29(二)医师行为规范 第四条 认真执行医疗文书书写与管理制度,规范书写、妥善保留病历材料,不隐匿、伪造或违规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相关资料,不违规签署医学证实文件。第五条 依法推行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传染病疫情、药品不良反应、食源性疾病和涉嫌伤害事件或非正常死亡等法定汇报职责。第六条 认真推行医师职责,主动救治,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增强责任安全意识,努力防范和控制医疗责任差错事件。医疗相关法律法规10/29(二)医师行为规范 第七条

6、严格恪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和单位内部要求医师执业等级权限,不违规临床应用新医疗技术。第八条 严格恪守药品和医疗技术临床试验相关要求,进行试验性临床医疗,应充分保障患者本人或其家眷知情同意权。医疗相关法律法规11/29(三)护士行为规范 第一条 不停更新知识,提升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素质,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隐私,重视沟通,表达人文关心,维护患者健康权益。第二条 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正确执行临床护理实践和护理技术规范,全方面推行医学照料、病情观察、帮助诊疗、心理支持、健康教育和康复指导等护理职责,为患者提供安全优质护理服务。医疗相关法律法规12/29(三)护士行为规范 第三条 工作严

7、谨、慎独,对执业行为负责。发觉患者病情危急,应马上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及时实施必要紧抢救护。第四条 严格执行医嘱,发觉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临床诊疗技术规范,应及时与医师沟通或按要求汇报。第五条 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完整规范书写病历,认真管理,不伪造、隐匿或违规涂改、销毁病历。医疗相关法律法规13/29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分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造成严重功效障碍;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造成普通功效障碍;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显著人身损害其它后果。详细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8、制订。医疗相关法律法规14/29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不属于医疗事故情形:(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办法造成不良后果;(二)在医疗活动中因为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不良后果;(四)无过失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造成不良后果;(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医疗相关法律法规15/29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预防与处置:第一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恪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第二条 医疗机构应该对其医务人员进

9、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第三条 医疗机构应该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置专(兼)职人员,详细负责监督本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服务工作,检验医务人员执业情况,接收患者对医疗服务投诉,向其提供咨询服务。医疗相关法律法规16/29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预防与处置:第四条 医疗机构应该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相关医务人员应该在抢救结束后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第五条 禁止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第六条 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

10、嘱单、化验单(检验汇报)、医学影像检验资料、特殊检验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统计单、病理资料、护理统计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要求其它病历资料。医疗相关法律法规17/29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预防和处置:第七条患者依照前款要求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医疗机构应该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上加盖证实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该有患者在场。第八条 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该将患者病情、医疗办法、医疗风险等如实通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不过,应该防止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疗相关法律法规18/29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预防和处置:第九条 医疗机构应该制订防

11、范、处理医疗事故预案,预防医疗事故发生,减轻医疗事故损害。第十条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觉医疗事故、可能引发医疗事故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应该马上向所在科室责任人汇报,科室责任人应该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汇报;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汇报后,应该马上进行调查、核实,将相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责任人汇报,并向患者通报、解释。医疗相关法律法规19/29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预防和处置:第十一条 发生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应该按照要求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汇报。第十二条 发生或者发觉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该马上采

12、取有效办法,防止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损害,预防损害扩大。第十三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统计、疑难病例讨论统计、上级医师查房统计、会诊意见、病程统计应该在医患双方在场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病历资料能够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医疗相关法律法规20/29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预防和处置:第十四条 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品等引发不良后果,医患双方应该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应该由双方共同指定、依法含有检验资格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疑似输血引发不良后果,需要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医疗机构应该通知提供该血液采

13、供血机构派员到场。第十五条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应该在患者死亡后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能够延长至日。尸检应该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医疗相关法律法规21/29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预防和处置:第十六条 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尸体应该马上移放太平间。死者尸体存放时间普通不得超出周。逾期不处理尸体,经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并报经同级公安部门立案后,由医疗机构按照要求进行处理。医疗相关法律法规22/29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分类: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经典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

14、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医疗相关法律法规23/29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分类: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感染性腹泻病。医疗相关法律法规24/29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发觉传染病处置:(一)对病人、病原携带者,给予隔离治疗,隔离期限依据医学检验结果确定;(二)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

15、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三)对医疗机构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亲密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它必要预防办法。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私自脱离隔离治疗,能够由公安机关帮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办法。医疗机构发觉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病人,应该依据病情采取必要治疗和控制传输办法。医疗机构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要求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医疗相关法律法规25/29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方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由含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同一患者一

16、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由含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到达或超出1600毫升,由含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同意,方可备血。医疗相关法律法规26/29药品不良反应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惯使用方法用量下出现与用药目标无关有害反应。药品不良反应汇报和监测:是指药品不良反应发觉、汇报、评价和控制过程。新药品不良反应:是指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不良反应。说明书中已经有描述,但不良反应发生性质、程度、后果或者频率与说明书描述不一致或者更严重,按照新药品不良反应处理。药品群体不良事件:是指同一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在相对集中时间、区域内,对一定数量人群身体健康或者生命安全造成损害或者威胁,需要给予紧急处置事件。医疗相关法律法规27/29药品不良反应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因使用药品引发以下损害情形之一反应:1.造成死亡;2.危及生命;3.致癌、致畸、致出生缺点;4.造成显著或者永久人体伤残或者器官功效损伤;5.造成住院或者住院时间延长;6.造成其它主要医学事件,如不进行治疗可能出现上述所列情况。医疗相关法律法规28/29Thank you!医疗相关法律法规2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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