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租 赁 合 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并收取租金等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1.1 该房屋坐落于 省 市 区(县) ,房屋的建筑面积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该房屋的房屋产权编号: ,该房屋(已 \ 未)设定抵押。
1.2该房屋用途为: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1.3甲方在合同签定后 日内向乙方交房,交房同时,乙方给付甲方第一年房屋租金。
1.4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该合同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二条 租赁时间和金额
2.1 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
2.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日通知对方。
2..3 租赁期限内,如甲方出卖房屋,应提前 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天内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如乙方逾期不予答复,那么视为其放弃该权利。
2.4甲乙双方商定,租金按照每月 元(大写 ),一年按12个月计算,共计 (大写 ),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2.5房屋租金按照每一年支付一次,第一次支付应在合同签定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之后的租金应于每年 月 日至 月 日期间缴纳。逾期缴纳的,经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还未缴纳的完全的,按照未完全缴纳租金的 收取违约金。租金缴纳期限届满后的 日,乙方任然没有完全缴纳租金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房屋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2.6租金以 方式缴纳,乙方足额缴纳租金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收款凭证。
2.7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该押金用于保障房屋内的设备完好,具体金额为: 元 (大写: 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如出现设备损坏的现象,甲方有权按照市场价格扣除相应的赔偿款。
第三条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3.1乙方承担 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3.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四条 房屋修缮和装修
4.1甲方应保证房屋符合合同约定的使用用途,保证正常的水电供应,如出现漏水、墙面自然脱落、水电无法正常供应等对乙方正常使用房屋具有影响的情形,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的__天之内予以解决。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情节严重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4.2乙方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装修情况,否则视为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3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4.4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4.5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4.6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4.7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届时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五条 房屋转让和出租
5.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5.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 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5.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6.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6.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用途使用。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用途使用。
(3)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日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6.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6.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甲方违约责任
7.1.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7.1.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7.1.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7.1.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7.1.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7.2乙方违约责任
7.2.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2.2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 %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2.3租赁期满,乙方若不续组或甲方不同意续租,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滞纳金。
第八条 免责条件
8.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8.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8.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8.4不可抗力系指 “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 。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管辖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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