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寓管理员工作职责为配合宿管科目标管理责任制,顺利完成宿舍的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给学生创造安全、温馨、整洁、方便的良好环境,特制定宿管员工作职责。一、公寓管理员要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增强爱国、爱党、爱校意识,树立爱岗敬业观念,倡导奉献精神,服从学院宿管科的统一领导,做好本职工作。二、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时刻关心学生生活、学习,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中的困难问题,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三、做好上传下达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宣传学院的有关政策。队学生提出的合理化可行性建议和意见及时上报宿管科。四、公寓管理员隶属于宿管科领导,主要负责本楼的安全保卫、卫生、来信、来访、昼夜值班等工作。五、学生公寓楼门
2、开启时间:早6点,关闭时间:晚冬季22:00、夏季22点30分,晚冬季21:00、夏季21:30分开始只进不出,节假日关闭时间及出入时间顺延半小时。六、在上课时间,学生公寓楼不接待外来探视者,其他时间,经交验有关证件并履行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公寓楼。七、对携带公物出楼人员进行询问、检查、登记,发现疑点及时处理汇报。严禁将公寓内公物带出公寓区。八、未在规定时间内出入公寓的学生,必须认真登记并核对学生证件。对晚归人员一律登记备案,第二天上报宿管科。九、未经允许,男性不得进入女生公寓楼;女性不得进入男生公寓楼。十、严禁商贩进入公寓楼内经商。十一、登记学生保修的项目,并做好维修记录(维修时间、损坏部位
3、及维修情况等)。十二、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不得酒后上岗,不得擅自离岗、空岗、窜岗,不准在岗位上干私活、聊天、睡觉等。十三、加强安全措施,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了解基本的防火知识,熟悉防火器材的性能、作用,牢记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十四、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从事商品交易,收受或索取学生及其家长的礼品,违者一经发现由宿管科给予经济处罚,严重者开除。十五、值班时,出现重大事件要及时报告,采取一定的措施,并做好工作记录,不得故意隐瞒事件真相。十六、发生地震、火灾等事件时,要及时开启所有的通道供学生逃生,并指挥学生有序离开,同时尽快向领导汇报。十七、宿管员要熟悉本楼的宿舍情况,包括宿舍设施情况、学生情况等。十八、宿管员对本楼宿舍内外的卫生有监督、管理的义务,每天要对卫生较差的宿舍进行检查、督促、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