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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集团物资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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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后勤集团物资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各类物资,包括各类原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劳保用品、包装物等的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一、物资购进的管理。 1、大宗物资的采购:单项价值在2万元以上,批量价值在8万元以上的大宗物资和单项价值在50元以上较贵重物资,由相关中心书面报告报集团办公室,通过集团办公会批准后交采购部办理。 2、一般物资的采购: 各中心批量购进材料、低值易耗品、劳保用品等物资,必须由中心班组长根据工作需要,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并填写物资采购单报到中心主任,报告中预算金额在50元以内(含50元)由中心主任审批,超过50元的须报集团办公室转呈分管副总审批。由采购部组织采购或委托相关中心组织采购。 3、物资采购时,须两人以上共同参与采购,并取得原始发票,发票上所开物资品种、数量、单价、金额必须与所购回实物一致,不得弄虚作假,虚报冒领。 二、物资入库和出库管理。 购回的物资不论批量大小,一律经保管员验收,并填写物资入库单,对购进不符合要求的物资,保管员有权拒收并填制退货通知单,要求退货。物资领用时,由领用人填写物资领用单,并由中心分管负责人签字认可,方能出库。 物资的购进和领用,各中心物资保管员必须按类别登记材料物资明细帐。 三、每月末,财务部、各中心相关人员共同对各中心库存物资进行盘点,并与中心'物资明细帐核对一致。发生物资盘盈或盘亏情况均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告集团办公室,并经分管老总批示后处理,各中心不得私自处理盘盈或盘亏物资,更不得隐瞒不报。 四、财务部在办理购进物资报帐时,对购进的物资,须检查中心书面申请报告、物资计划采购单及入库单的数量、单价、金额是否符合管理要求后,方能报帐。 月末物资出库,还须检查盘存表及物资领用单。 五、物资管理工作由财务部、采购部负责监督实施,各中心在物资采购领用等管理过程中,要严格按集团物资管理规定办理。凡违反以上规定而导致违法、违纪或给集团造成损失的,一经查实,集团(或有关纪委部门)将追究有关人员违法违纪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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