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年秋季造林绿化工作方案 为切实抓好2018年秋季造林绿化工作,确保完成各项造林绿化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完成2018年三北五期工程造林任务2.54万亩; (二)完成历年国家重点工程补植和重造任务 完成2016-2018年各项国家重点工程补植面积1.2万亩,失败地块重造面积2.0万亩。 (三)完成2002-2006年退耕还林补植补建任务1.42万亩。 (四)完成环保督察问题地块造林876.9亩; (五)完成村屯绿化美化秋备工程。 二、时间 安排 (一)地块落实和规划设计阶段(10月8日前) 各造林责任单位要将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小班地块,编制补植、重造地块和新增
2、造林地块的作业设计。 (二)组织实施阶段(10月9日10月30日) 各造林责任单位要科学摆布,统筹安排,根据各自承担的造林绿化任务,组织实施造林。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1日11月15日) 检查验收分两步进行: 1、造林责任单位自检阶段。各造林单位要在造林结束后,于11月5日前完成自检,并形成文字材料和汇总表格,上报县林业局。 2、县里核查验收阶段(11月6日11月15日)。全县造林结束后,县政府根据各地上报的自检材料,由县委联合督查室和林业部门组成验收组,对各造林责任单位的各项造林绿化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结果上报县委、县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为切实加强领导,县里
3、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为组长的秋季造林绿化领导小组,实施“一把手”工程。各地、各部门要把秋季造林绿化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规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有效推进。“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要亲自研究,亲自调度。乡村干部要落实包村、包户、包地块责任,把造林绿化任务落实到地块、夯实到单位和个人,从规划设计到组织施工、从造林质量到管护措施,都要环环紧扣、务求实效。县林业局要向各乡(镇)场派工作组,加强技术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造林进度和质量。 (二)地块保障。一是抓清收保证用地。继续加大林地清收力度,以清收保证造林用地。三北五期工程新增造林地块严禁使用采伐迹地造林。二是用置换保证用地
4、。对于失败地块确实无法原地还林的,经林业局核实后,可以置换造林,但置换的地块必须适宜造林,退耕还林失败置换地块还必须符合地类要求。原退耕还林者本人无法置换的,由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负责置换。允许跨乡镇置换。三是强化林地管理。要依据合同进行管理,各地要进行一次林地承包合同清查清理,对没有造林的要重新签订合同补充事项,约定造林时限,同时要下达限期造林通知书,;对多年承包造林仍不合格的立即终止合同,收回林地重新发包。对在后期管理过程中,由于人为因素造成林木大面积死亡或严重损毁的,也要随时终止合同,重新发包给有能力、有责任心的造林户造林。要依照法律进行打击。严厉打击毁林种地、乱占林地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护生
5、态建设成果。 (三)苗木保障。今年秋季所有造林地块所需的苗木由县里按照乡镇场上报的作业设计提供苗木。没有上报作业设计的不提供造林苗木。秋季造林的苗木原则上使用一年生苗根和全株苗,特殊地块经林业部门审核后可以按设计提供苗木。林业部门要加强苗木检疫,所有造林用苗都要严格执行种苗专营和“两证一签”制度,严把苗木质量关,确保造林苗木质量。 (四)资金保障。坚持政府主导、多元化投入原则,用好林业投资和整合项目资金,创新投融资机制,采取“财政拿一些、乡镇筹一些、项目解决一些、部门帮扶一些、社会各界投一些”等办法,确保造林绿化资金落实到位。 (五)质量保障。要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科学规划造林地块,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努力打造精品工程和示范工程。结合脱贫攻坚工作高标准抓好未绿化村屯的村屯整治任务,为绿化留足空间,同时完成筑台、换客土等各项工作,为明春绿化做好准备。 (六)严肃追责。县委县政府联合督查室要加大督查力度,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对于消极不作为的责令限期整改,并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反馈;存在问题较多的,约谈主要领导;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将组织启动问责机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肃进行处理。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