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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卸备妥通知书是船舶代理业务中经常 接触到的重要文件。它的递接工作直接涉及 到滞期速遣费的计算,关系到船、港、货等有关 方面韵经济利益。递接工作办理得如何也反 映了代理工作质量的高低。笔者在综合分析 了各种有关国际航运书刊对如何办理装卸备 妥通知书递接论述的基础上,结合自己几年来 的工作实践,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一、装卸备妥通知书及其作用 装卸备妥通知书(N O T I C E O F R E A D I N E S S 以下简称(N O R)是指有滞期速遣的 船舶在租约或买卖合同或协议书或其他有关 规定(以下统称合约)指定的装卸港口,由船长 向租船人或发货人或港方或其代理人递交的、说明该轮在各方面具备了装卸作业条件并准 备就序的书面通知 通知书一般要载明船舶抵达合约中规定 港口或靠妥指定泊位的准确日 期和时间;说明 该轮在各方面都已具备装卸条件;强调装卸时 间的计算需按合约中有关条款办理;并且要写 明(N O L O的递交接受的日 期和时间。船舶装卸时间的起算是以通知书的接受 时间为重要依据的。通知书不仅起有通知准 备装卸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它是计算装卸时间 的一份重要凭证。二、(N o R 的关系 方和 递接 万 式 通知书必须经由有关双方,雕船方 租方 或船方 货方或船方 港方或船方 代理人的递 接鉴认,方为有效。如果台约中订有滞期速遣 条款(D E MU R R A G E D E S P A T C H C L ),船 长即有义务在适当的时候,以适当的方式向合 约中规定的另一方或其代理人递交(N O R 。各船舶代理公司可以受台约中另一方委托代 办 一般有下列三种 关系:l租方委托:代表租船人与船方办理递接 手续:2买或卖方委托:代表买或卖方与船方办 理递接手续;3 凡与港方签订滞期速遣合同的船舶:代 表港方与船方办理递接手续。如果有关方事先无委托,而只有船方委托 代理 船舶代理人原则上不能与船方办理(N O R)递接手续。但实际情况是船舶在抵达 港口时,船长不一定知道租约中是否订有滞期 速 遣条款。因此,为了保险起见,船长都坚持 按租约以船舶抵达时间递交 接受处写上“按租约”即“A c c E P T E D A S P E R C HA R T E R P A R T Y”。并可根据具体 情况在(N O R 上注明船舶进I=1 岸手续(卫检、门 V、维普资讯 水运营鲤 1 9 9 7 动植检等)时间、验舱通过或水尺公估等时间,以兹证明。此时的 N O R 只能起到初步证据 的作用,如果租约中定有的是 c Q D(C O S T O MAR Y QUI C K D E S P A T C H)条 款,则 N OR)不起作用。关于(N O R 的递接方式 应该肯定主要 是以书面形式递接的,因此很多书刊都讲(N O R)是一种书面通知。但近年来也出现过(N O R)采用电报、电传和传真等方式递接的。比如有的租约中就订有“N O R T O B E T E N DE REn W HETHE R I N W RI TTE N OR BY (B U F AX T E L 正X,WH T HE R I N F R E E P R ATI QUE O R NO T,WHE T HE R C US ToMS CL EARANC E ON NoT WHE THER I N P ORT OR NOT,W HETHER I N B ERTH OR N o T”条 款,实际工作中遇 到过不少这 样 的例子。三、N 0 R 递接的基本条件(N O R)的字面解释是“已作好装卸准备”的通知,因此通知书的递接一般要具备下列基 本条件:1 船舶抵达,即船舶必须已抵达合约指定 的港口锚地(商业区域)或泊位。因此,仅以高 频联系 但船舶尚未下锚,就不能作为船舶抵 达考虑。2 船舶必须在各方面具备了装卸条件 (I N AL L R ES P E CTS RE ADY F OR L QA D I N G O R D I S C H A R G I N G)。如需验舱的船舶 验船通过,合约中订有船方提供索具而装卸索 其已准备妥善等。3 在合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递接。有的 合约并未规定(N O R)递接的具体时间,而其 订有“办公时间内”或“当地办公时间内”在 我国港口,可根据港口当地的办公时间上午 8 点至 l 2 点 下午 2 点至6点办理(N O R)递接 手续。4 办妥船舶进口岸手续。根据我国国务 院第1 7 5 号令和边防总局第 1 8 7 号令,国际航 行船舶由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进入我国大陆各 港口作业,必须在办妥船舶进口岸手续后方准 许人员上下和安排作业,否则就不能说具备了 作业条件 而这相当于过去的“联检通过”。关于这一点 目 前尚存在一定的争议。在 我国口岸查验制度改革前,实行的是船舶进口 岸时各查验单位联合登轮检查,即所谓的“联 检”(J OI NT I NS P E C T I O N)。船舶进 口联检 时其代理人也参加,N O R)亦可以在船舶联 检时办理。因此,在租船合同中,一般都订有 滞期速遣条款,规定“装卸时间联检后2 4小时 起算”,这样在实际业务中关于 N O R)的递接 就具有较强的操作性。但在查验制度改革后 的情况是各查验单位官员均 不在锚地登轮办 船舶进口岸手续 而改由代理人去锚地或在船 舶靠岸后登轮,再击各查验单位办理船舶进口 岸手续。这样办妥船舶进口岸手续时间实际 上很难确定,加上存在进口电报检疫等情况,因此有的学者提出参照其他一些国家做法,无 需考虑是否办妥船舶进 口岸手续 即可接受 N O R)。四、N 0 R 递接中应注意的问题 1 N O R 的递接与合约相符。在实际业 务中,N OR)的递接是 一项严肃 的工作。当 合约中订有滞期速遣条件并能明确条款内容 时,N O R)的递接应严格按合约办理。即使 合约规定(N O R)的递接可以电报、电传和传 真(B Y【A B L E T E L E x F A X)而不管船舶是 否已办妥进口岸手续,笔者认为该条款亦应有 效。代理在代办 N O R)的接受手续前必须要 有有关方的正式委托,并要争取得到合约的文 本诫其中有关滞期逮遣条款的摘要,了解合约 中的具体规定,做到心中有数。如遇到 (N O R)递接与合约不符时及时提出,妥善解 决 以树立代理的良好信誉,避免日后产生争 议。(下转 第7页)维普资讯 No 9 叶红军:港1:2 管理体制系列研究之口 7 各个国家因其对港口基础设旋投资政策 的不同,在港口管理模式上有很大的区别。英 国政府不对港口 进行投资,其政府与港口的关 系也不够紧密,基本上是港口企业自己依法经 营,政府不加干预。德国和法国港口的基础设 施是由政府投资的,政府对港口的管理和干预 也相对要强一些。在德国,要么由州、市政府 直接对港口进行管理,要么就在港口设立资产 管理公司管理有关港 口基础设施和有关港 口 事务。在法国,自治港的部分董事会成员和总 经理由中央政府任命,同时中央政府还在港口 派驻两名监督员负责财务和技术方面的监督。国家对港口的这种控制是与其对港口的 投资政策相统一的。因为只有国家对港口进 行一定程度的控制,才能保证国家投资的有效 利用,实现港口的社会基础设施作用,促进社 会经济发展。3 经营管理权下放是港口管理模式的发 展趋势 日 本从 5 0 年代起开始效仿美国的港口管 理模式,将原属中央政府管辖的港口 逐步下放 地方。法国于 1 9 6 6 年将原属公共工程与运输 部主管的6 个重要港口确定为自治港 使这些 港口在经营管理上具有很大的自主权。8 0 年 代,英国和加拿大先后成立了联合港 口公司,取代了原来的国家运输码头局和国家港口局。联台港口公司所属港口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经营上完全 自主。原苏联也开始对港口管 理模式进行改革,港 口作为政企合一的单位,实行独立经济核算,虽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中 央政府对港口的隶属关系,但已开始体现港口 经营权下放的趋势。4 加强宏观调控是促进港口协调发展的 关键 尽管 目前世界上对此还存有不同的认识,但从成功的经验看,如 日 本和西欧一些国家,大多数港口属地方,中央政府在经营管理上放 权,而对港口的规划和建设却加强宏观调控,把港口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使港口 得 以协调发展,满足国民经济的发展需要。无论 港口本身的直接经济效益是否好,国家看中的 是港口发展对地区和整个国家经济发展所带 来的巨大社会效益。而在美国,虽然地方政府 从本地区利益出发对港口发展也给予了一些 优惠政策,但从整个国家来说,港口发展是不 平衡的。一方面港口能力过剩,另一方面又缺 少深水泊位,致使港口 发展不能满足国民经济 发展的需要。其主要原因就是联邦政府没有 统一的港口 政策,没能从整个国家利益出发加 强对港口的宏观调控。(上接第4 0页)2 N O R 的递接时间尽可能一致。有些 合约对递接通知书只规定“递交”(T E N D E R)的条件,有的只规定“接受”(A C C E P T)的条 件,有的两者兼有。因此有时会出现递接时间 不一致 的问题。船长没 有见到合约关于(N O R)递接条款时,常常以抵港时间作为递 交时间。这时签接受时间时就要注意,当接受 方式其代理人把握不准时,就其好签按有关台 约办理而不签具体接受时间,便在将来产生 争议时还有回旋余地。3 N O R)与(S O F)(S T A T E ME N T O F F A C T S)一致。N O R 与(S O F)是两份相辅 相成的文件,对滞期速遣费的结算起重要作 用。一旦某时接受 N O R 则在(S O F)中不能 出现与接受 N O R 相抵触的内容。此外,代理在首次登轮时应详细了解船舶 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认真做好单船记录。对于可能影响装卸货物的情况,如验舱是否通 过、船舶证书有无问题等要给以充分注意,做 好现场记录,必要时可请船长签字确认。一旦 以后有争议,这些单据也不失为重要的证据。(作者单位:辽宁船务代理套司)维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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