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南医药学院XX年“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 湖南医药学院2015年“专升本”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湘教通湘教发20154号关于印发XX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5年“专升本”工作,特制定“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办事机构 为加强“专升本”工作的领导,使“专升本”工作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提出的推荐条件和选拔程序实行全程监督,确保“专升本”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二、报考对象 2015届(2012级)临床医学(含妇幼保健方向、医学影像方向)、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护
2、理(含涉外护理方向、社区护理方向)、助产、口腔医学、针灸推拿、药学、医药营销等13个专业及方向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1、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校期间无严重违纪现象。 2、各科成绩合格,考试科目总分进入本专业同年级前20%。 3、非英语专业(音、体、美专业除外)学生必须在进入专科阶段就读并取得有效学籍之后,至2015年3月底以前获得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以上。 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上条件。 4、应征入伍的在校专科生在部队荣获三等功的,退役后办理了复学手续并完成了专科阶段学习、取得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或四
3、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可免试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普通应届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要求“专升本”的,由学生本人持相关证件于3月1日20日(公休日除外)到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报名,按XX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教通2010479号)和本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1)未交清学校所有相关费用者。(2)在校期间受过处分,尚未撤消者。 四、报考事项 1、根据湘教发20154号关于印发XX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今年学校严格按通过审核的名单组织考试。考生资格审查与选拔程序严格按照湖南医药学院“专升本”管理办法
4、执行。 2、报考的专业必须与本人在专科阶段学习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3、报名费。400元/人。 4、报名时间。2015年3月26日4月9日。 5、4月15日4月22日公示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五、拟报考学校 1、中医药大学:口腔医学专业 2、湘南学院:临床医学(含妇幼保健方向、医学影像方向)、护理(含涉外护理方向、社区护理方向)、助产、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药学等专业 3、吉首大学:针灸推拿专业、医药营销专业 六、拟考试课程待定。 七、考试时间、地点待定。 八、工作要求 1.各系要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要将通知精神告知2012级三年制高专注册的所有学生,并在20 13、2014级学生中传达,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端正学风、严肃考风。 2.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3.严格把关,严禁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行贿受贿,一经查出,学生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有关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备注。报考具体相关事项及流程、拟报考课程、考试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15年1月23日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