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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设计规划编制项目培训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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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新城祁连山路东、和谐路西地段城市设计规划编制工程 ZZ2021-SDHT-003 枣庄新城祁连山路东、和谐路西地段城市设计规划编制工程 招 标 文 件 工程编号:ZZ2021-SDHT-003 招 标 人:枣庄市规划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华泰工程造价咨询 日 期:二○一五 年 十二 月 50 目 录 第一局部 招标公告 1 第二局部 投标人须知 4 一、说明 4 二、招标文件 5 三、投标文件编制 6 四、投标文件递交 10 五、开标与评标 11 六、合同签订 16 七、公证费、效劳费、场地交易费 17 八、处分、质疑 18 九、保密和披露 19 十、解释权 20 第三局部 工程任务书 21 第三局部 合同条款及格式 31 第五局部 附 件 39 投 标 函 39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0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41 开 标 一 览 表 43 投标报价明细表 44 效劳要求偏离表 45 商务条款偏离表 46 工程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47 近年已完成同类业绩一览表 48 投标保证金退付表 49 封面格式 50 第一局部 招标公告 山东华泰工程造价咨询受托,就枣庄新城祁连山路东、和谐路西地段城市设计规划编制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 一、招标人:枣庄市规划局 二、工程名称:枣庄新城祁连山路东、和谐路西地段城市设计规划编制工程 三、工程编号:ZZ2021-SDHT-003 四、代理机构:山东华泰工程造价咨询 五、工程说明:本工程共分为一个包,A包:具体设计规划编制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任务书局部,财政预算资金为100万元(不包含方案补偿费用28万元)。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及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经验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投标人拟派工程负责人须主持过类似工程的设计规划编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违约、违纪行为,具有按时、保质完本钱工程的能力; 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相应的的城市规划研究能力和同类工程经验的机构可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本资格要求第2条之规定。如境外机构与国内机构组成联合体时,国内机构须为牵头人。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费用 时间:2021年12月 28 日至 2021 年 1 月 5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枣庄薛城区学府花园2号楼东单元2501室 招标文件工本费: 300 元/份,图纸500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报名时必须携带: 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拟派工程负责人主持过类似工程的规划编制的相关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报名)。 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为工程为资格后审,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2月2日 09 时 00 分—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2月2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九、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枣庄市政务效劳中心三楼 二 开标室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枣庄市规划局 地 址:枣庄市新城区光明大道3909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东华泰工程造价咨询 地 址:枣庄薛城区学府花园2号楼东单元2501室 联 系 人:吕经理 第二局部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 招标人 系指 枣庄市规划局 2. 招标代理机构 系指 山东华泰工程造价咨询 3. 合格投标人 3.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及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经验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投标人拟派工程负责人须主持过类似工程的设计规划编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4、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违约、违纪行为,具有按时、保质完本钱工程的能力; 3.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相应的的城市规划研究能力和同类工程经验的机构可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本资格要求第2条之规定。如境外机构与国内机构组成联合体时,国内机构须为牵头人。 4. 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当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构成 本招标文件共分六局部,内容如下: 第一局部 招标公告 第二局部 投标人须知 第三局部 工程任务书 第四局部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局部 附件 6. 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 6.1 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可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澄清要求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 6.2 招标代理机构对收到的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发给要求澄清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提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3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任何时候,招标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用补充文件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该澄清和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局部,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修改将向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发出,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认同。 6.4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修改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报价的截止与公开报价时间,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认同。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报价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三、投标文件编制 7.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7.2 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7.3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翻译文件,必要时可以要求提供附有公证书的翻译文件。 7.4 除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5 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其限期提供加盖公章的翻译文件或取消其投标资格。 8. 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及商务文件构成。 8.1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的投标函〔附件一〕 8.2 资格证明文件 1) 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经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 经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 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投标人拟派工程负责人主持过类似工程规划编制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二);(如联合体投标,可只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证明材料) ; 7)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如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附件三); 注: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报价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均应加盖单位公章,且开标当日需携带原件核验〔如为联合体投标,上述资格证明文件中除另行规定外,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任何一项不满足要求,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8.3 投标报价文件 1) 开标一览表(附件四); 2) 投标报价明细表(附件五); 8.4 技术文件 1)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 <<第三局部 工程任务书>>进行设计规划的编制,格式自拟。 2) 效劳要求偏离表(附件六); 8.5 商务文件 1) 工程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附件八); 2) 近年已完成同类业绩一览表(附件九); 3) 工程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专业结构、岗位职责、工作制度等相关设置。 4) 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5) 商务条款偏离表(附件七); 9. 投标报价 100万〔为中标后深化设计费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招标控制价,否那么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9.2 本次招标工程为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效劳工程,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如投标人对价格进行竞报,视为对招标人的让利。 9.3 本次报价一次性报价,报价币种为人民币。报价含完本钱工程所需的人工费、设备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验收费等全部费用。中标后不允许擅自改变效劳内容、质量标准、期限与追加工程预算。 9.4投标人对投标报价假设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备注处注明。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方案和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价格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9.5 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9.6投标人免费提供的工程,应先填写该工程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报价。 10. 投标文件装订与编写 10.1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中的有关文件按上述顺序排列装订成册(需胶装),并在首页编制“投标文件目录〞。 10.2 投标人应准备五份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和四份副本,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三份、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严格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如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如果单独的开标一览表与报文件正本有差异,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三份开标一览表之间如有差异,按无效投标处理。 10.3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用A4幅面的纸张打印。 10.4 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答复文字。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0.5 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当。 11. 投标文件签署 11.1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各附件〕、开标一览表上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那么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那么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或加盖公章。 11.2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才有效。 12. 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 12.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开标一览表密封〔封面及封口格式见附件十一〕。 12.2 为方便公开唱价,请投标人将三份“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封面及封口格式见附件十一〕,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12.3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13. 投标保证金 14.1 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局部,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 收款单位:山东华泰工程造价咨询枣庄分公司 开户银行:枣庄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市中支行 银行账号: 2016年 1 月 30 日 16 时 30 分〔以到账时间为准〕前到达上述指定账户,逾期交纳保证金的潜在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资格。保证金需从其根本账户汇出,否那么按无效报价处理。 14.3 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 14.4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必须在用途栏〔款项来源〕中注明工程编号; 14.5 联合体参与投标,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4.6 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 14.7 投标人必须填写?投标保证金退付表?〔格式详见附件十〕,并附于投标文件最后一页。未按要求办理的,影响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退付的,招标代理机构不承当任何责任。 14.8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4. 投标有效期 14.1 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 60 日。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报价将被拒绝。 14.2 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四、投标文件递交 15.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5.1 投标人代表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如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报价截止日期的,那么按招标代理机构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15.2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16. 投标文件签收 16.1 招标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时间前接收合格的投标文件,投标人授权代表同时签字确认。 16.2 投标文件须采用纸质形式,以电报、 、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交的报价不予接受。 16.3 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报价截止时间后不予退还。 17. 投标文件修改与撤回 17.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17.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17.3 撤回投标的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 17.4 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开标仪式后撤回投标的行为将被记录在案,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工程的时机可能会受到影响。 五、开标与评标 18. 开标 18.1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招标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的代表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应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8.2 开标时,由投标人授权代表及公证人员共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经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公证人员对密封情况进行公证。 18.3 工作人员当众拆启投标文件,唱标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其它主要内容。 18.4 记录员将唱标内容分项记录,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 18.5由公证人员对整个开标过程进行现场公证。 19. 组建评标委员会 招标人将根据本工程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及有关方面的专家5人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标,推荐中标候选人。 20. 评标原那么 20.1 客观性原那么: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依据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20.2 统一性原那么: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统一的评标原那么和评标方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审。 20.3 独立性原那么: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出具的意见承当个人责任。 20.4 保密性原那么: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0.5 综合性原那么: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评审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中标人。 21. 初步评审 21.1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符合性检查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1.2在综合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1〕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存。 2〕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3〕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对招标文件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A、应交未交或未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 B、资格证明文件不齐全或无效的; C、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D、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E、投标有效期缺乏的; F、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仪式及询标事宜; G、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H、投标文件中的效劳方案、效劳承诺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1.3 初审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那么处理: 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如果单独的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正本有差异,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三份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异,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如果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调整后的数据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2.1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有权向投标人询问。评标委员会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局部。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 22.2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投标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假设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可否决该投标。 23. 综合评审 23.1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作进一步的比拟和评价。 23.2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第三局部<<工程任务书>>作为评审的因素及依据,对各投标人的规划设计方案按十分制进行评分(总分值10分)。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排列顺序。 评分细那么(方法): 评标内容 评分标准 规划设计方案 (10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第三局部 工程任务书所提出的要求,仔细审阅各投标人的规划设计方案并进行打分。 合计 10分 23.3 无论在评标过程中或其他任何时侯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将被拒绝,假设中标,那么无效。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 恶意串通投标的; 4) 其他任何有企图影响招标结果公正性的活动。 24. 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25. 方案补偿方法 25.1. 经评标委员会详细评审后,招标人对排序在前5名的有效投标人依次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3万元、2万元的设计方案费用补偿,其余排序未进入前5名的投标人不给予设计方案费用补偿。有效投标人缺乏5家时,按照排列顺序依次给予人民币10万元、8万元、5万元、3万元的设计方案费用补偿。获得补偿费的应征人应征所提交的设计方案所有权归征集人所有。 25.2 三名中标候选人的设计方案提交枣庄市规划委员会审议确定最终中标人及其中选设计方案。中标人获得方案深化设计权,并与征集人签订方案深化设计合同。 26. 评标过程保密 开标之后,直到签订合同止,但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拟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意向等,均不向投标人或者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27. 投标人瑕疵滞后的处理 27.1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综合评标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那么招标代理机构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或纠正措施。一旦该投标人被拒绝或被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其现有的位置将被其他投标人依序替代,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投标人承当。 27.2 假设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没有被发现且已经签订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且假设一旦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效果的处理措施将对本次采购更为不利,在此情形下准备考虑维持结果,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该存在瑕疵的投标人提供特别担保金用以承当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假设其拒绝提供该等担保或所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缺乏要求金额,评标委员会有权并且应当决定取消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效果的措施。 28. 废标 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所有投标人的投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缺乏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投标均超过了采购预算;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六、合同签订 29. 中标通知 29.1 评标结果将在招标公揭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公布,确定中标人并发布中标公告,不再以书面方式通知未中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9.2 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局部。 29.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工程的,应当依法承当法律责任。 30. 签订合同 30.1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 30.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均为合同的组成局部。 30.3不按约定签订或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当赔偿责任。 31. 履约保证金 31.1 本次采购工程的履约保证金合同价款的5%,合同签订后第一次付款时同时缴纳。 31.2乙方提交全部成果〔含电子版本〕并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后退还〔?〕。 七、公证费、效劳费、场地交易费 32.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按中标金额的 向公证机关交纳公证费。 33. 中标人按 计价格[2002]1980号〕中效劳类招标代理效劳费收费标准 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效劳费。 34. 场地交易费: 八、处分、质疑 35. 处分 35.1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投标人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工程的时机可能会受到影响: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中标人与招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4)将中标工程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同意,将中标工程分包给他人的; 5)中标人不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中标人其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 36. 质疑 36.1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6.2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6.3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那么,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那么,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质疑工程名称、工程编号、包号、公开招标或公开招标资格公揭发布时间、公开报价时间; 〔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3〕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 〔4〕质疑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包括 、 号码〕; 〔5〕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参加招标工程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等。 36.4投标人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当责任。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招标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分。 36.5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6.6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投诉。 36.7对于中标结果的质疑,以公布中标结果的日期为准,超过期限不予受理。 九、保密和披露 37. 保密和披露 37.1 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当本采购工程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采购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7.2 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的人员或与评审有关的人员披露。 37.3 在以下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或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或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当保密责任。 十、解释权 38.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 第三局部 工程任务书 一、 工程背景 枣庄新城祁连山路东、和谐路西地段,规划控制面积平方公里,毗邻枣庄高铁站前广场、枣庄市民中心、双子星城市广场,距高铁站仅一路之隔,是规划中的枣庄市新城中央活力区的一局部,交通十分便利,城市公交BRT,环城公交101路、102路、104路在此交汇,高铁带来的交通可达性使得该地块具有不可多得的优势。 本次设计依据?枣庄市城市总体规划〔2021-2021〕年?,并参考现有?枣庄市大新城用地功能规划研究?,对该地段进行城市设计。拟形成以高铁站〔枣庄高铁换乘枢纽〕为依托,强化城市门户形象,通过导入金融商业、商务办公、文体娱乐、居住等现代城市功能,将该地段打造成为重要的城市中央活力区。 二、 设计的范围及深度要求: 该区域总用地面积平方公里,东至和谐路;西至祁连山路;北至金沙江路;南至长江路。 该区域是在参考?枣庄市大新城用地功能规划研究?的根底上编制城市设计方案,对开展目标、功能定位和业态布局进行详细研究,做到修建性详细规划层面城市设计的深度,同时编制该区域的城市设计导那么,其最终成果纳入该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调整中。 三、 设计原那么: (1) 土地的复合利用和地下空间综合开发 打破传统高铁商务区的功能局限,综合利用土地、立体化开发,形成空中、地面、地下空间的有机延续,最大限度提升土地使用效率,研究构建以核心功能集聚多样功能复合的活力型城市开展区。 (2) 集约化开展模式 集约用地、紧凑布局,重要地段土地复合利用,公共空间立体化与建筑空间设计做到相互渗透,打造集约开展,紧凑高效的城市活力区。 (3) 时代特征与地方特色相结合 强化枣庄高铁城市门户形象,利用现代风格和手法,充分挖掘当地文化特色,表达出枣庄新城建设的时代特征和文化特色。 (4) 开发强度与交通可达性相匹配 结合现有及规划的重要交通节点〔如BRT站点、重要交通枢纽〕对本区域进行多种功能的综合性开发,实现交通设施建设与土地综合开发在规划、建设、使用与管理中的有机结合和有效互动。 四、 主要设计任务: (1) 进一步明确片区开展目标 该地段着眼于未来开展,超前于用地的开发,把握枣庄新城开展的方向、速度和重点,在研究枣庄城市总体规划的根底上,对规划中央活力区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和要求,进一步明确该片区的开展目标。 (2) 深入研究功能定位和业态布局 通过开发筹划和城市设计,将该片区的功能辐射和关联产业对经济的带动作用最大化,深入研究枣庄大新城建设、枣庄市民中心、双子星城市广场、京沪高铁对本区域的带动及影响,统筹考虑本区域的主要功能、业态布局和开发强度。对中央活力区的规模、产业开展乃至开展策略和模式进行研究。从交通组织、功能定位、空间设计三个方面找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最正确结合点,并提出可实施的措施和建议。 (3) 打造“一体化、立体化〞的交通系统。 做好本区域与高铁站的交通系统衔接,充分发挥交通枢纽的人流会聚优势,打造城市对内对外的纽带,塑造城市的“门户〞形象,构建卓越的现代城市活力中心。 按照一体化的交通组织方式,组织三维空间,构建合理的活动基面,明确各种交通方式之间的接驳换乘,实现城市内外交通一体化和立体化。充分整合车行交通系统、步行交通系统、广场、建筑等要素,组织公交车、小汽车、长途客运的人行和车行流线。组织地下交通系统,地下车行、人行流线及出入口,对相邻地块的衔接等进行设计,形成完整连续的地下空间体系。 (4) 紧凑高效利用城市土地和空间,提升城市活力。 考虑高铁站、地铁周边开发地块和配套工程的关系,结合地上与地下空间、自然环境、公共空间、周边产业进行复合开发,促进空间的优化与有效利用。研究地上、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根本原那么、建设方针、功能、规模、深度、分层功能布局。 注重城市的活力区打造,研究区域内步行系统范围内的活力区的构建方式,不同活力区之间功能应互补。从人的行为和需求出发,通过功能、空间、环境等方面的研究,使活力区人性化、绿色化、有机化,将枣庄新城的产业开展与中央活力区结合起来,形成兼具产业活力和生活活力的片区。 (5) 建设适宜步行的站、城、景融合的特色中心区 融合立体步行系统、地上地下车行系统、地上地下商业、地上绿地等“多维一体〞的开发空间,构建生态自然的空间序列。 研究规划区内建筑、绿地、山体、广场等要素,充分尊重地方山水、地形地貌等特征,充分整合城市设计要素,防止模式化,塑造能够融合现代城市和地方特征的“鲁南绿城、山水枣庄〞景观和空间环境,打造枣庄新城独有的城市特色和形象,促进站、城、景融合。 〔6〕弹性有序和海绵城市低冲击开发 用地功能安排留有弹性,开发时序循序渐进,应做好开发的行动筹划,同时结合海绵城市的建设目标有效安排建设时序。将海绵城市的“渗、滞、蓄、净、用、排〞的理念融入到城市设计中,对降雨径流控制与排放体系进行考虑,保障规划区内水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减少城市建设对自然的破坏和冲击,促进人工与自然的和谐。 五、 城市设计成果内容及要求: (1) 城市设计方案阶段〔第一阶段〕: 1. 整体要求 A. 在对枣庄新城上位规划解读以及场地现状进行分析的根底上,依据工程任务书的设计目标、任务、原那么制定适合于新区未来开展的城市设计。针对中心区的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和判断,准确把握该区在系统整体中的角色地位和功能作用,提出明确具体的设计概念。处理好各种功能、空间、景观、形态等方面的和谐共生关系,重点从城市的多元功能集聚、城市活力构建、城市界面打造、综合交通组织、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城市意象、空间结构与体量、空间形态、公共空间设计、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建筑形态和体量规划、环境景观规划等方面进行规划设计。 另外对该片区的开发地块划分、区域特征、土地使用、交通系统等方面进行设计。明确主要公交站点、停车场及其出入口、人行通道的位置、数量、规模和形式,同时对拟调整的规划道路应提出功能、等级、断面控制、重要交叉口、竖向等内容具体建议,并对道路相关的场地竖向设计提出控制要求。对区域公共空间的位置、尺度、利用方式进行研究,提出适宜的建筑总控制规模和公共空间规模,形成完整有机的城市实体和公共空间系统。 B. 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范围内的城市设计成果重点突出四个方面内容:一是重要建筑单体的概念方案设计,二是公共空间的概念方案设计,三是地下空间开发的设计,四是交通组织设计,文字说明应对方案进行详细的说明,图纸应对下一步深化设计具有直接的指导作用。 2. 成果要求: 成果要求包含文字说明和图纸,具体排版和内容组织形式不限。 A. 文字说明 方案说明应考虑以下要求,包含但不局限于: 1) 筹划及工程定位篇: a) 区域条件分析及建议; b) 产业分析及功能配比研究; c) 类似案例分析和借鉴; d) 开发运营策略; e) 城市特征及文化策略; f) 控规调整建议。 g) 行动筹划 2) 城市设计篇: a) 现状分析、设计依据、方案设计主要特点; b) 城市设计核心理念; c) 总平面布局和整体空间结构、功能分区、功能设置; d) 综合交通组织说明,地块的道路交通、人行及慢行交通、静态交通组织等; e) 业态配比和业态空间应用布局; f) 公共空间系统说明,包括道路、广场、公共绿地、建筑风格及形态、建筑空间轮廓控制等; g) 地下空间综合利用; h) 重要界面控制; i) 建筑控制要求及高层建筑布局引导; j)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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