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重大事故“说清楚”制度.docx

上传人:a199****6536 文档编号:6622737 上传时间:2024-12-17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2.0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重大事故“说清楚”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重大事故“说清楚”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重大事故“说清楚”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我局事故管理,切实吸取事故教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感,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局属各施工局、项目部、指挥部、分局及厂、处、基地费用单位和各协作队伍〔以下简称局属各单位〕发生的与企业生产经营和日常生活管理有关的以下各类事故:   1、死亡1 人及以上的各类事故;   2、重伤3人以上的各类事故;   3、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的各类事故;   4、轻伤10人以上的各类事故;   5、直接经济损失超过30万元以上的各类事故;   6、其他性质恶劣,社会影响严重或工程局领导认为有必要"讲清楚'的事故。   第三条 发生第二条所列事故各单位的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向工程局就以下问题"讲清楚':   1、事故状况;   2、事故原因;   3、事故的善后工作和整改措施;   4 对事故的熟悉;   5、本单位安全管理现状;   6、下一步安全工作打算。   第四条 发生第二条所列事故各单位的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履行在事故现场向事故调查组"说清楚',来工程局向局安全生产监察委员会"说清楚',在局年度安全工作会议上"说清楚',"说清楚'以会议形式进行。"说清楚'会议由工程局安监办负责组织安排,由局主管副局长或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   第五条 局安监办、监察处、劳人处、设备管理处、工会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事故单位向局安全生产监察委员会"说清楚'会议,听取事故单位汇报,并就事故和事故单位安全管理工作提出相关问题,要求答复。局年度安全工作会议上"说清楚'参加人员包括各单位党政一把手。   第六条 事故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说清楚'的主要内容,要写成文字材料,会后存局安监办备案。   第七条 事故单位向局安全生产监察委员会"说清楚'会议一般安排在讨论该起事故处理的工程局安全工作会之前召开。   第八条 "说清楚'状况作为提出对事故单位及其安全责任人处理看法的依据之一。   第九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