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石子购销协议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通过和谐协商特签订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一、购货内容及单价:1、石子 (立方、吨) 单价: 吨;2、此价格随市场价格调整。协议金额以甲方收货磅单中实际收到数量乘以单价为准;上述产品价款中已含运送费、装卸费等。二、质量规定:1、所供石子应为天然岩石经机械破碎、筛分制成;2、规格规定:以甲方告知为准;3、含泥量小于1%,泥块含量小于0.5%;4、风化石含量不得大于,针片状含量三、供货方式:1、乙方接到甲方要货告知后于 小时内将货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如每月三次供货不
2、及时,扣除货款违约金 元。2、采用公路运送方式,由乙方负责组织承运,运送费用由乙方承担,货品交付地点为甲方 现场。 四、结算方式:1、乙方凭磅单与甲方对帐,付款时乙方要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2、付款方式:为转帐方式。五、验收方式:1、甲方根据行规制定具体验收标准,并据此进行验收与计量。2、以甲方过磅数量为准,但必须将双方核算,供方有权随时对过磅进行抽查,如有异议,须经双方协商解决。3、每批货品送至甲方后,甲方进行抽检后合格的,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不合格的产品(人为除外),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应给予更换并承担所有的违约责任。六、协议变更解除:1、因工程因素导致乙方需要变更所购物品的,
3、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重新变更或更改购销协议,对已经导致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2、甲、乙双方中有一方出现违约责任,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追究由此导致的经济责任。七、违约责任:(一)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所交产品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假如甲方批准运用,应当按质论价;假如甲方不能运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退货,因质量问题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所有承担。 2、乙方如不能按照甲方所告知的时间供货,或者逾期交货,耽误甲方生产使用,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为当次货款的20%。(二)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半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1
4、0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犯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八、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也许给对方导致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协议,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所有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协议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乙方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