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保障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为主线,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处罚分离”的原则,全面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建设和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劳动监察监管方式的网格化和监管手段的网络化,实现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执法规范化、维权人本化、监管科学化。 二、目标任务 建立健全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两级执法、三级监管、四级责任”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和数据全面、信息共享、运行规范化的网络化监管信息系统,扩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覆盖面,实现对用人单位的网格化、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在全市形成职责清晰、反应灵敏、信息准确、监管有力的劳动保障监察
2、工作平台。2010年底,全市全部达到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要求。 三、两网化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管理内容 以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为两级执法主体,以市、县(市)区、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劳动保障事务所为三级监管主体,在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劳动保障监察监管四级工作责任要求下,依托市、县(市)区劳动保障机构专职监察员、街道(乡镇)兼职监察员和社区(村)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四级队伍,通过网络系统对网格用工单位(指本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监管,及时进行信息采集和动态监控,掌握用人单位依法
3、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足额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和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动态、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劳动保障监察机制,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二)管理设置 1、网格化设置。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监管,通过建立健全和完善市、县(市)区、街道(镇)劳动监察组织网络体系,将全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用人单位按照区域分布自上而下划分为若干片、块、格,按照定人员、定区域、定职责、定任务的原则,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实行监督检查。我市共设四个级层网格: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应*市行政区域设置一级网格,监控到二、三、四级网格内的内容;以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4、对应的县(市)区行政区域为二级网格,监控三、四级网格内的内容;以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对应的街道乡镇区域为三级网格,监控四级网格内的内容;以社区(村)内较集中的用工单位区域设置四级网格,主要按照用工单位人数在5人以上,户数在80120户之间的一个或若干个社区(村)为一个区域单元设置网格,实现劳动监察工作重心下移。 网格管理实行责任划分,每一劳动保障监察网格都要配置专(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进行监管,形成上下联动监管体系。 2、网络化设置。网络化监管依托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网络平台,设立用工单位信息管理、劳动书面审查管理、劳动保障监察业务管理、工资监控管理、综合统计查询管理、业
5、务报表管理、办公管理、信访管理、系统管理等网络运行管理系统,形成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联网的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监管信息系统,对全市用人单位进行动态监管,实现全市劳动监察业务协同处理和资源共享,实现对违法案件处理全过程管理。 (三)监管措施 1、信息采集。各县(市)区要发挥街道(乡镇)地域情况熟、掌握企业情况变化及时的优势,按照“一街一册、一户一表”的原则,组织兼职监察员、协管员对网格区内的用人单位进行调查摸底,登记填写*市用工单位劳动保障信息调查表。信息采集后,与已掌握的劳动保障管理情况、书面审查等信息对照,由专人输入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管理系统。如用人单位发生变化,要随时
6、进行更新。 2、动态监管。对纳入监管的用人单位,实行分类动态管理。通过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信息系统,及时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等方面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并根据劳动保障企业诚信评价办法,结合日常检查、举报投诉等情况,实行abc分类管理,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3、重点监管。对网格区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作为重点监管对象进行跟踪监管: (1)新开业以及未纳入监管的用人单位; (2)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发生欠薪欠费2个月以上的; (3)一年内被举报投诉2人次以上的; (4)用工人数较多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 4、日常管理。各街道(乡镇)兼职监察员、协管员
7、要定期深入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把监察执法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引导企业经营者增强遵守劳动保障法律的意识,自觉做到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各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要加强对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的日常巡视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苗头性违法行为,力争将违法行为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同时,要根据用人单位的管理状况选准重点监控的目标,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做到查防并举、预防为主。对发现的未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未签劳动合同、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进行催告,限期进行改正。对网格区内发生的举报投诉,由兼职监察员进行初步了解,进行调查处理;对难以处理的案件或发现的重大违法行为,立即
8、向所属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报告。 四、基本方法和步骤 2010年底,全面完成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试点工作。 (一)各县(市)区政府在2010年1月31日前,为组织准备阶段。成立组织机构,制定相应的“两网化”工作试点实施方案,落实人员、经费,并上报方案。 (二)2010年210月,为组织实施阶段。做好协管人员的聘任、业务培训和信息采集工作。根据试点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要深入到网格内每个用人单位,按照*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息调查表的要求,逐一对各类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信息采集,建立辖区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基本信息实现每季度更新一次。同时完成建立网格、划定
9、网格区域编码、绘制彩色网格示意图、划分监管区域、建立配套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等基础工作,于2010年10月底前完成对各类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录入工作,保证辖区内用人单位用工情况底数清、信息全。形成以网格为单位的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系统。 (三)2010年1112月,为考核验收阶段。建立覆盖全市的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操作系统,完善实时监控的用人单位基本信息数据库。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进行考核验收。 五、组织领导 为认真完成*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试点工作,成立*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工作领导小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
10、相应领导小组,认真研究部署,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监管工作纳入全市劳动保障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要按规定配齐、配强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在经费、车辆、设备等方面给予保障,并加强街道兼职劳动监察队伍建设,根据各街道的具体情况、地域范围、人员状况,按照程序和标准聘任部分兼职监察员。同时,要建立劳动监察协管员队伍,开展劳动保障监察辅助工作。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劳动保障协管员可在自治区下达的2009年800个公益性岗位指标中安排,按照每个网格配置1名人员,从大中专毕业生和4050人员中招聘,经培训取得兼职劳动保障监察证
11、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证后上岗。被招聘的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待遇标准与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相同,除公益性岗位补贴外,不足经费由各县(市)区财政专项安排。 (三)加强制度建设。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网格化、网络化监管工作制度,制订网格监管职责、工作程序、具体目标、监督考核、信息报告和人员管理等制度。各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加强对街道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指导,做好工作协调,保证网格化、网络化监管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加强网络建设。各县(市)区要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配备网络化监管专用微机,并实现上下级网络联通,保证网络化信息系统建设的实施。所需经费中,软件开发及网络运行服务器配置由市财政统一解决,其余所需网络运行及基础建设费用由各县(市)区政府承担。 (五)加强部门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抓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计划、组织、协调、落实和对县(市)区工作的指导检查;市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好两网化专项资金的安排工作;市总工会部门负责做好网格内用工单位基层工会的建立工作;市工商部门负责提供网格内全部用人单位(含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工商注册的基本情况;市地税部门负责提供网格内全部用人单位税务登记的基本情况;市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提供全市已申办的组织机构代码信息。第7页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