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园林城市复查迎检方案 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工作部署,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即将全面展开。为巩固和深化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认真做好迎检工作,全面完成复查任务,根据市实施方案,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要求,针对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中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制订切实有效的对策和措施。集中力量解决迎检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巩固园林绿化工作成果,提高园林绿化整体水平,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园林城市复查。 二、机构设置 创建迎检办公室设区绿化委员会 三、检查内容 (一)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行政管理机构设置、职能部门和队伍建设情况。 (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
2、(或修编)、城市绿地系统防灾避险现状调查评估及规划编制实施情况以及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的落实情况。 (三)年以来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基本情况(包括园林绿化建设与维护的资金投入、绿地的建设与养护管理、园林绿化法规及标准体系建设以及园林科研等情况)。 (四)年以来城市园林绿化及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包括侵占城市绿地、破坏城市绿化成果及园林绿化执法情况),以及开展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的情况。 (五)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与污水集中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六)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实施情况。 (七)国家园林城市标准中的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四、工作步骤 按照区委、区政府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
3、作的总体要求,从2012年4月起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迎检活动,以高质量、高标准实现迎检工作目标。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2年4月15日至5月5日)。由严国益副区长牵头,组织开展迎检工作。召开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会议,分解和落实迎检工作任务,全面启动迎检工作。复查迎检工作要求,广泛动员,营造气氛,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落实各项复查迎检工作任务。 (二)资料收集汇编阶段(2012年5月6日至5月20日)。有关部门按照要求完成资料收集、整理任务和上报工作。区迎检办完成迎检工作资料的整理和汇编工作。 (三)迎接省检阶段(2012年5月21日至6月10日)。根据迎检工作方案,对照迎
4、检工作标准,认真组织自查,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做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我市国家园林城市的复查迎检工作。 (四)迎接国检阶段(2012年6月15日至9月10日)。制定迎国检工作大纲,根据省检发现的问题,查漏补缺,进行整改。专题布置复查迎检工作任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着手整改,并做好复查迎检和接待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区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园林城市复查工作,把复查迎检当作创建工作来抓,进一步提高对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促进城市全面发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按期完成各项迎检任务。 (二)明确任务,强化管理。要严格按照国家园林城市的标准做好自查迎检准备,加强目标管理,层层落实工作方案,做到统一指挥,条块结合,责任上肩,管理有序,突出重点,全面提高。 (三)突出重点,提升水平。区有关部门要把提高城乡结合部、入城口、主要道路及交叉点和XX县区绿化水平作为重点,建设一批有创意有特色的园林精品。认真回顾和总结年以来在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方面的工作特点,充分展现城市建设发展的成就。 (四)积极配合,形成合力。要树立全区一盘棋思想,从全市的大局出发,服从统一安排,努力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反馈、有检查。各级各部门要积极配合、齐心协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