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市双向承诺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承诺兑现制和工作督查制的要求,为全面、真实地反映乡镇(街道)、市委部门、市直单位2012年度双向承诺兑现情况,客观、公正地评价各单位年度综合工作情况,激励各单位争先进位、竞相发展,促进全年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重点围绕“六个年”活动内容对乡镇(街道)、市委部门、市直单位2012年度双向承诺工作目标兑现情况进行综合考评。现制定考评实施方案如下: 一、考评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考评、统一兑现”的原则和“体现部门差别化乡镇区域化”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各乡镇(街道)及各部门各单位的承诺目标兑现情况进行
2、考评。在考评中把握“六个注重”: 1、注重统筹。统筹上级对本市考评内容,统筹“六个年”活动,统筹经济、社会、民生和党的建设,确保实现全面、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 2、注重实绩。着眼于考评经济社会发展的结果,充分发挥考评的导向作用,引导各地、各单位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检验的政绩。 3、注重质量。突出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本质特征,抓住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任务。 4、注重公平。统一标准,统一考评,公开操作,公正评判,把干部群众的满意度摆在突出位置。 5、注重操作。考评指标具有通用性、可比性、可操作性,简明扼要,客观准确。 6、注重运用。考评结果作为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3、同时,围绕2012年的中心工作,突出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任务,实行相对的区域差别考评。 二、考评对象 (一)分口综合考评共三大块: 第一大块(乡镇口共15个单位)。3个街道办事处、11个乡镇及集团公司。 第二大块(市委党群口共23个单位)。市委办(含党史办、政研室、台办、保密局、接待办)、市人大办(含各工委)、市政协办(含各专委)、市纪检监察机关(含监察局和各纪工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含文联)、市委政法委(综治办)、市委统战部、市委农工部、市委老干局、市直机关工委、市文明办、市干教中心、报社、市委机要局、市信访局、市档案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市科协和市残联。 第三
4、大块(市直单位口共43个)。市政府办(含法制办、中联办、外侨办、民宗局、应急办)、市公安局、市交警大队、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司法局、市发改委(含项目办)、市人保局、市民政局、市人防办、市药监局、市财政局(含生发局、国资办)、市审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农开办、市扶贫移民办、市工信委(含中小企业局)、市商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安监局、市建设局、市房管局、市城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矿管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统计局、市科技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广电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粮食局、市供销社、市旅游局、市物价局、市规划局、经济开发区、风景名胜区和国家矿山公园管委会。 (二)
5、特别专项考评共三块: 1、招商引资考评对象为14个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集团公司、商务局及城建口、旅游口、农口、商贸口、工口等5条线,共计22支招商小分队。考评由市考评办和市商务局组织,并提出先进单位推荐名单。 2、旅游开发工作考核对象除3个街道办事处、11个乡镇、集团公司外,特别还新增风景名胜区、国家矿山公园管委会、景区管委会和革命历史纪念馆,共19个单位,有关单项奖在这些单位中产生。 3、城市建设考评对象为14个乡镇(街道)和城建重点项目单位,考评由市建设局、市项目办和市考评办组织并提出先进单位名单。 三、考评内容 重点按“六个年”活动的总体要求,乡镇(街道)突出考核经济工作(含工业园
6、区、招商引资、旅游开发、城市建设和财税工作),兼顾党建工作、民生工作、计划生育、社会管理、发展环境、农业农村工作等。部门单位突出考核业务工作(含双向承诺兑现情况、重点项目推进和服务“六个年”活动及发展环境优化等),兼顾党建工作和社会管理(含计划生育等)。专项考评突出专项特点,单独安排单独考核统一奖励。 乡镇(街道)综合考评按决战园区(工业发展)、招商引资、城镇建设、旅游启动、发展环境、社会管理(含计划生育)、财税工作、民生工作、农业农村工作和党建综合工作十大块进行。市委部门综合考评按业务及服务工作(含“六个年”活动及发展环境优化)、党建综合工作和社会管理等其他工作(含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创建等)
7、三大块进行。市直单位综合考评按业务及服务工作(含重点项目推进、“六个年”活动及发展环境优化)、党建综合工作和社会管理等其他工作(含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创建等)三大块进行。同时,年终还将由市有关工作领导小组对相关重点工作进行奖励考核,分别设定奖励分上限。乡镇(街道)共涉及27个中项,市委部门共涉及13个中项,市直单位共涉及14个中项。每个中、小项的扣分标准,没有特别注明的,扣完该中、小项的基础分为止;每大项的基础分、权重分见附件,有关具体考评内容和计分办法日后下发有关细则。有关考核项目对有关单位基本不涉及的,给予其他被考评单位平均分。 (一)对乡镇(街道)考评分十大块: 1、决战园区(工业发展)。
8、权重分120分,基础分100分。 2、招商引资。权重分120分,基础分100分。 3、城镇建设。权重分80分,基础分100分。 4、旅游启动。权重分80分,基础分100分。 5、发展环境。权重分50分,基础分100分。 6、社会管理。权重分150分,基础分1000分。内容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众及信访工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精神文明创建、计划生育和群团工作等7个中项。 7、财税工作。权重分100分,基础分500分。 8、民生工作。权重分100分,基础分1000分。内容含基层劳动保障及社会保险(含劳动力招工就业)、社会救助工作、教育工作和医疗保障水平等4个中项。 9、农业农村工作。权重分100
9、分,基础分1000分。内容含农业工作、林业工作、水利工作、扶贫移民和新农村建设等5个中项。 10、党建综合工作。权重分100分,基础分1000分。考评内容含组织工作、宣传工作、廉政反腐建设、统战工作和人民武装等5个中项。 以上十大块合计27个中项,安排权重分1000分,基础分5000分。 (二)对市委部门考评分三大块: 1、业务及服务工作。权重分400分,基础分1000分;主要内容含双向承诺业务兑现情况和服务“六个年”活动及发展环境优化(机关效能建设)等2个中项。 2、党建综合工作。权重分300分,基础分1000分;主要内容含组织工作、宣传工作、廉政反腐建设、统战工作和人民武装等5个中项。 3
10、、社会管理工作。权重分300分,基础分1000分;主要内容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含普法)、群众及信访、安全生产(含应急管理)、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创建(含创建卫生城市)和群团工作等6个中项。 以上三大块合计13个中项,安排权重分1000分,基础分3000分。 (三)对市直单位考评分三大块: 1、业务及服务工作。权重分500分,基础分1000分;主要内容含双向承诺业务兑现情况、服务“六个年”活动及发展环境优化(机关效能建设)情况和重点项目(含园区、城建、旅游和其他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等3个中项。 2、党建综合工作。权重分200分,基础分1000分;主要内容含组织工作、宣传工作、廉政反腐建设、统战工作和
11、人民武装等5个中项。 3、社会管理工作。权重分300分,基础分1000分;主要内容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含普法)、群众及信访、安全生产(含应急管理)、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创建(含创建卫生城市)和群团工作等6个中项。 以上三大块合计14个中项,安排权重分1000分,基础分3000分。 在上述三个序列考核之外,年终再分别由市重点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创建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对相关重点工作进行奖励考核,其奖励分上限分别设定10分封顶。各单位的奖励加分不计权数直接计入各单位的最后得分总成绩(具体安排见附表)。 (四)其他: 1、对招商引资考评对象考评招商引资工作; 2、对旅游管理推进单位考评旅游管理推进工作
12、; 3、对城市建设考评对象考评城建推进工作。相关考评细则文件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后由两办或市考评办另行下发。 四、统分方法 (一)计算初步得分。综合考评分大项进行,对每大项分别评出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的基础分和名次,然后计算权重分,各大项第一名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得该大项权重分满分,其它乡镇(街道)、部门(单位)以该大项所得基础分与第一名乡镇(街道)、部门(单位)所得基础分之比乘以权重分计算该大项权重分;最后,将各大项权重分相加得出总分,计算出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的初步得分。专项特别考评由有关单位单独计分。 (二)进行加减分。 1、综合性工作受国家部委或中直部门表彰的,加30
13、分;受省委省政府或相当级别的机构(不含社会中介机构)表彰的,加20分;受省直部门或市委市政府或相当级别的机构(不含社会中介机构)表彰的,加10分;单项工作或基层站所所获表彰全部减半加分。 2、本年度综合性工作获市主管部门前三名表彰奖励的,加5分。 3、在2011年度考评没有加分的上级表彰奖励,在本年度予以加分,加分原则同上。 4、全部表彰总分累计不超过50分。 5、被省(含部门)、市和本市党委政府或纪委督查文刊通报批评的,每次分别扣30分、20分和5分(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或有关机构提供全年通报批评涉及单位清单),凡涉及单位均按相应的标准扣分,不重复扣分。 6、对各乡镇街道、部门及单位
14、的重点工作考核加分由相关领导小组或有关机构提交加分清单。 7、加减分均以有关机构正式文件或有关市领导签字原件为依据,考评时提供正式文件材料供审查存档。 (三)汇总最终得分。分别汇总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的初步得分和加减分,得出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的最终得分。以最终得分按三大块被考评对象或专项特别考评对象排列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或考评对象的总名次。 五、奖项设置 (一)设立综合奖 1、双向承诺综合考评先进乡镇(街道)评出一、二、三名各一个; 2、市委党群口各部门评出先进单位三名,市政府口各单位评出先进单位五名。 (二)设立十个单项奖(各三名) 1、工业园区决战暨工业发展先进
15、单位; 2、招商引资攻坚年先进单位; 3、城市建设提升年先进单位; 4、旅游开发启动年先进单位; 5、发展环境优化年先进单位; 6、社会管理创新暨综治工作先进单位; 7、党建综合工作先进单位; 8、农业农村工作先进乡镇; 9、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 10、民生工作先进乡镇。 (三)设立个人奖项 招商引资先进个人由相关领导小组提交名单供审定,共12人,其中一、二、三等奖各4人。 六、考评程序 (一)双向承诺目标综合考评是市委、市政府唯一授权的综合考评。考评工作由市考评办牵头成立2012年度双 向承诺目标综合考评组统一进行考评,原则上不再进行单项考评。确需单独进行单项考评的,须经市委、市政府
16、同意。 (二)各相关责任单位均要制定简明扼要且操作性强的考评实施细则下发并统一报市考评办,市考评办根据全部考评内容制定综合考评实施细则。 (三)市纪检委(含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综治办)、市委统战部、市人武部、市委农工部、市文明办、市信访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委、市人保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建设局、市安监局、市药监局、市环保局、市政府办(应急办)、市发改委(项目办)、市民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扶贫移民办、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和市妇联等各相关责任单位要认真建立考评台帐,注重掌握平时工作情况,每季度就考评内容进行监测调研,
17、到年底一次性将考评情况报市考评办在实地考评时参考使用。特别是部分不用到实地考评的内容,有关单位更要做好平时工作台帐的建立积累和有关依据资料的提供。并请有关牵头单位在年终考评时提供有关单项奖的推荐名单和加分减分材料供考评组考评时审核。 (四)各被考评单位也要认真做好考评工作台帐资料的建立和整理,年终将自评情况上交市考评组,由考评组对各单位上交的自评结果结合有关单位的测评情况进行初评。 (五)考评组初评之后,再进行实地考评,按累计最后得分从高到低依次取双向承诺综合考评先进乡镇(街道)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双向承诺综合考评先进部门(单位)八名,并按有关项目得分评出十个单项奖。 (六)社会治安综合治
18、理、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环保事故、安全生产及信访分别按政策规定继续实行一票否决 制。 (七)考评对象对本乡镇(街道)、本部门(单位)考评结果有疑问的,由其主要负责人向市考评办书面提出;对其他部门有疑问的,可向市考评办以及市委市政府领导反映,由市委市政府指定人员复核。 (八)考评初步结果出台后,要先提交市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领导小组组长召集考评工作有关人员听取考评工作情况汇报。 (九)双向承诺目标综合考评实施细则中如有错误、遗漏,由市双向承诺目标综合考评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七、奖惩办法 (一)综合考评先进乡镇(街道)、部门(单位)由市委、市政府进行表彰和奖励,分别奖给先进乡镇(街道) 一、二
19、、三名奖金各5万元、4万元和3万元,先进部门(单位)各3万元,具体分配办法和分配对象由各单位自定(其中奖励给乡镇(街道)党政一把手的奖金原则上不高于40%,部门和单位可参照执行)。 (二)单项奖由市委、市政府进行表彰,分别奖给一、二、三名奖金7000元、5000元和3000元。 (三)个人奖项按一、二、三等奖分别奖2000元、1500元和1000元。 (四)综合考评结果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之一。 八、几点要求 (一)全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各单位均要按照“六个年”活动的总体要求及“纵横延伸、形成体系”的要求,对下属的村(居)、科(股、室、队)直至党员、干部及个人进行双向目标承诺考核,
20、确保考评工作不留死角。 (二)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各村居、各科室队及个人均要向上一层领导部门作出承诺,领导部门要对承诺进行审核。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各单位的双向承诺目标要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承诺目标要积极慎重,认真履行,坚决按“慎重决策、快速推进”的原则认真落实全年的工作。 (三)考评工作组的考评工作必须严肃认真。要制定具体的考评细则,做到有章可循。要采取有效措施,注意掌握平时的目标完成情况。要以月报、季报、年终快报为依据进行考评,严防年终考评失真。 (四)考评组成员在考评过程中必须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考评对象必须实事求是,全力配合考评工作。凡在考评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是考评对象责任的,该单位不得评为先进,并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是考评人员责任的,对有关人员予以严肃处理。第13页 共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