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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经贸局机关中层干部轮岗实施方案
为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颁发的《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等法规性文件,按照《中共XX市委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交流轮岗的暂行规定》的精神,结合本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
的实际,现就局机关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的指导思想
干部交流轮岗工作,要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中央、省市的一系列政策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分级负责地开展。要把推进干部交流轮岗与改进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加强对干部的培养、锻炼结合起来;要通过交流轮岗,优化班子结构,提高干部素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加快湖州外向型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干部交流轮岗的有关要求和原则
局中层干部轮岗交流主要分为任职时间较长的常规性轮岗交流、多岗位锻炼干部的培养性轮岗交流、优化领导班子结构的调整性轮岗交流、工作需要的轮岗交流等四种类型。
局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应遵循党管干部、民主集中的原则,统筹兼顾、积极稳妥的原则,逐步实施、分步到位的原则,公开公平、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法回避、按章办事的原则。
三、局中层干部轮岗交流的对象:
(一)为优化处室结构而需要轮岗的局中层正、副职干部,应逐步安排轮岗交流;
(二)具有发展潜力,需进行多岗位锻炼的优秀年轻干部,应适时安排轮岗交流;
(三)因工作需要及其他原因需要轮岗交流的正、副科级干部,应有步骤的安排轮岗交流。
四、轮岗交流工作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局组宣人事处拟定轮岗交流工作方案,报局党委研究审定,并按照局党委确定的方案负责组织实施;
(二)召开局机关干部职工大会,进行动员教育;
(三)填写《局机关中层干部(轮岗)岗位推荐表》;
(四)局党委研究决定交流人员任免;
(五)轮岗交流干部中,需要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批准和备案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五、干部交流轮岗的纪律
1、确定干部交流轮岗,须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有利于工作开展的基础上,经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
2、已谈话明确即将轮岗的干部,在做好交接工作的基础上,尽快到岗。
3、轮岗交流应在编制和职数限额内进行,严禁超编进人,严禁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
4、凡经组织研究决定安排轮岗交流的干部,应自觉服从组织决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任职。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决定者,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不改者,应予以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第二篇:中层正职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学校20XX年工作要点和暑假党委常委会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近期内对部分中层正职干部进行交流轮岗。现将此次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交流轮岗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人才强国战略,全面贯彻我校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着眼于锻炼和培养干部,促进干部合
理流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能力和素质,增强干部队伍活力。从关心和爱护干部出发,防止腐败,促进发展,保持稳定。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学校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交流轮岗的对象
根据中央《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暂行规定》(中办发(1999)16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此次干部交流轮岗主要是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八年及以上的学校中层正职干部;以及合校以来,学校有关部门和后勤服务集团、出版社任职满四年及以上的正职干部,其中有的单位正职干部任职将满四年的,因干部调整工作的整体需要,此次一并考虑交流轮岗。
三、交流轮岗的岗位
1.本次需要交流轮岗的岗位,共8个。具体如下。
1)中层正职在同一职位任职满八年及以上的岗位(4个):社科部部长、国际交流部部长、测绘学院党委书记、动力与机械学院党委书记;
2)部分部门和单位正职同一职位任职满四年及以上的岗位(4个):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部部长、后勤保障部部长、出版社社长、后勤服务集团总经理;
2.本次可供中层正职干部交流任职的岗位,共16个。具体如下:
1)上述交流轮岗的岗位(8个);
2)截止2004年9月底,男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的专职干部退居二线后的岗位(5个):出版社党委书记、电气工程学院党委书记、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党委书记、图书馆党委书记、直属单位党委书记;
3)机构与干部调整后空缺岗位(3个)。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处长、招投标中心主任、***深圳研究院院长。
四、交流轮岗的程序
1)对干部交流轮岗工作进行部署和动员;
2)干部本人填写《***中层干部交流轮岗意向表》;
3)党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交流任职的具体方案;
4)校领导分别与交流轮岗干部谈话;
5)学校发文,交流轮岗干部到任。
五、交流轮岗的时间安排
9月初进行动员和部署;
9月3日(星期五)下午6:00以前此次交流轮岗的干部将填写好的《***中层正职干部交流轮岗意向表》送交党委组织部;
9月6日至7日党委组织部根据本人意向、工作需要提出交流轮岗干部任职的建议方案;
9月8日至10日,党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交流轮岗干部的任职;
9月11日至17日校领导分别找交流轮岗的干部谈话,学校发文后到任。
六、交流轮岗的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中层正职干部交流轮岗是学校党委努力建立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关心、爱护和培养干部的重要举措。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站在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推进干部队伍“四化”建设,促进学校跨越式发展的高度,加强思想教育和正面引导,把工作做深做细,使尽可能少的人在利益上受到负面的影响,使尽可能多的人感到能发挥更大的作用,保证干部队伍的高度稳定、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2.顾全大局、严肃纪律。此次中层正职干部交流轮岗既是关系学校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同时也是关系干部个人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全体中层领导干部必须处理好学校利益与个人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从学校的根本利益出发,无条件服从组织的安排,认真执行干部交流轮岗的纪律规定,尤其是严格财经纪律,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保证交流轮岗工作的顺利完成。
中共***委员会
第三篇:中层干部轮岗交流、竞争上岗实施方案中共xxxxxxxx委员会
中层干部轮岗交流、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和《中共市委关于市直机关干部交流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中层干部轮岗交流、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和《中共
市委关于落实“五重五不简单”选人用人实施办法》为依据;以优化、充实中层干部队伍、提高机关整体效能、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为目的;旨在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优秀干部脱颖而出,增强机关干部队伍活力,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
二、基本原则
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三、组织领导
轮岗交流、竞争上岗工作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xxxxxxxx中层干部轮岗交流、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局长a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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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拟任正科领导职务的,应任副科2年以上;拟任主任科员职务的,应任副科3年以上;拟任副科职务的,应任科员3年以上;
(五)无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六、时间安排
12月13日开始,12月27日结束。
七、实施步骤
(一)思想动员(12月13日)
召开动员大会,公布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二)自愿报名(12月13日)
拟参与轮岗交流的人员填写《中层干部轮岗交流竞争上岗报名表》,并于12月13日下午17:00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没有填报表格的,由组织统一安排。竞争上岗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12月13日)
由轮岗交流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轮岗交流(12月14日)
局党委根据个人意向,结合拟任职岗位的实际情况,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对中层正职领导职位进行轮岗交流。
(五)演讲答辩(12月16日)
参加竞争上岗人员通过抽签决定出场顺序,进行自我推介演讲和现场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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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不得出现拖拉、推诿、扯皮等现象。
(三)要严格纪律,加强监督。严肃干部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和排除选人用人问题上不正之风的干扰,坚决杜绝拉票、搞小圈子、拉帮结派等不良现象,对违反人事纪律、搞不正之风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要正确对待,服从安排。各级党员干部都要正确对待进退得失、升降去留,以一颗平常心面对轮岗交流和竞争上岗,不管是拟选人员还是落选人员,都要树立大局意识,服务组织安排,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工作交接并到新处室报到。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要严肃批评教育,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免职或降职。
以上方案中的未尽事宜,由局轮岗交流、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中层干部轮岗交流竞争上岗报名表
二О一О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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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XX市外经贸局机关干部竞争上岗方案XX市外经贸局机关干部竞争上岗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局机关干部的队伍建设,更好地促进外经贸事业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国务院关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暂行规定》和XX市委组织部关于市直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规定和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建立具有生机和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奉公的外经贸干部队伍,不断适应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
2、坚持党管干部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4、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5、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6、竞争上岗必须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和岗位设置数额内进行。
三、竞争上岗职位
根据本局实际,本次竞争上岗的职位以推出职级职位数,不定具体处室为主,推出职数如下:
1、处长2名,副处长4--5名(包括国际投资促进中心)。经过民主推荐、笔试、演讲、面试(答辩)、民主测评、考察等程序竞争上岗。
2、调研员2--5名,副调研员若干名。经过民主推荐、演讲、民主测评、考察等程序竞争上岗。
3、团工委副书记一名。经过民主推荐、笔试、演讲、面试(答辩)民主测评、考察等程序晋升一级。
局党委将根据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结合干部交流和竞
1争情况,研究确定任用意见,决定任职岗位。
四、任职条件和资格
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国务院关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暂行规定》和XX市委组织部关于市直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规定的基本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能坚持原则,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和较高的业务水平。
2、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3、竞争正处领导职位的,应是现任副处级领导职务且任职两年以上,或现任正处级非领导职务,年龄男50周岁(1958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女47周岁(196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
4、竞争副处领导职位的,应是现任正科级职务且任职三年以上,或现任副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年龄男48周岁(1960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女45周岁(196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
5、竞争调研员、副调研员职务,应分别任下一级职务四年以上,男年满59岁,女满54岁优先。
6、参加团工委副书记竞争人员,应是年龄在28周岁(1980年5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党、团员。
7、特别优秀(近二年考核均优秀或五年内连续三年考核优秀和三年内曾被评为市级以上“十佳公务员、劳动模范、优秀党员”)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别需要的,经党委研究,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同意,可以破格。
8、竞争处级领导岗位,原则上要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的经历。
9、局机关下派重点工程、农村指导员、外派招商等挂职一年以上的人员优先。
五、程序和方法
1、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制定《XX市外经贸局局机关干部竞争上岗方案》,征求意见并经局党委决定后,召开
局机关在编人员动员会,明确竞争上岗的目的意义和方法,公布竞争职位、任职条件、报名时间、演讲等有关要求。
2、报名。报名以个人自荐为主。报名参加竞争者须填写《竞争上岗报名表》,并表明是否服从组织安排,符合条件的每人可报一个职位,报名人数与推出职位数的比例不足2:1的,将按2:1要求减少推出职数。
3、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依据竞争上岗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张榜公布,并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参加笔试、演讲等。
4、笔试。采取闭卷限时的方法进行,笔试的内容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主要检测竞争者写作水平和思辩能力,时事政治等,笔试时间120分钟,笔试量化计分后按30%计算。
5、民主测评。召开演讲会,演讲的主要内容。竞争本人的基本情况,对竞争职位所履行职责的认识、竞争的优势与不足;近年的工作情况和体会;上岗后的工作思路等,演讲控制在10分钟内,演讲结束后,对竞争者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面的内容,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测评,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要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民主测评量化计分后按40%计算。
6、面试。面试小组由局领导及相关部门的领导及专家组成。由主考官李玲局长负责提问。面试主要测试其对职位所需要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评委根据竞争者在面试答辩中的综合表现情况进行评分。面试答辩时间为15分钟。面试计分后按30%计算。
7、组织考察。根据笔试、面试和测评等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预告,组织考察。
8、党委讨论决定。局党委根据考试、民主测评、推荐和考察的综合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选并任前公示。
9、办理任命手续。局党委研究决定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审批、备案后,按有关规定办理任命手续,对本次竞争上岗中属提拔晋升中层领导干部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
六、组织领导
为保证竞争上岗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竞争上岗领导小组,李玲书记为组长,徐凤娟副书记为副组长,由局党委成员和人事处有关人员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徐凤娟副书记为办公室主任,李长青同志为副主任。
七、具体要求
实行竞争上岗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各方配合,切实做好。
1、认真组织实施。开展竞争上岗工作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坚持原则,严格标准和程序,真正把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同志选拔上来。
2、积极参与。鼓励符合条件的同志积极参与、踊跃报名,以实际行动接受组织挑选。
3、严肃纪律。在竞争上岗的过程中,不得营私舞弊,不得违反操作程序,不得不服从组织决定,确保竞争上岗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第五篇:党政群机关中层干部交流轮岗暂行办法党政群机关中层干部交流轮岗暂行办法
党政群机关中层干部交流轮岗暂行办法
为规范机关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干部勤政廉政,提升工作效能和执行力,根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公务员法》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交流轮岗的形式和重点
(一)中层干部交流轮岗的主要形式:
1、跨部门交流。即中层干部在县直机关不同部门之间交流。
2、跨区域交流。即县直机关与乡镇机关、乡镇机关与乡镇机关之间中层干部交流。
3、内部轮岗。即中层干部在本部门、本乡镇不同岗位之间轮换。
(二)中层干部交流轮岗的重点:
1、中层干部中的副科级后备干部;
2、同一单位或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中层干部;
3、执纪执法、干部人事、财政审计、项目审批、资金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等专职岗位上的中层干部。
二、交流轮岗的对象
(一)跨部门、跨区域交流的对象:
1、副科级后备干部缺乏两个以上单位工作经历的;
2、在同一单位任职满8年,或在同一单位的执纪执法、干部人事、财务审计、项目审批、资金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等岗位任职满5年的;
3、按照《公务员法》应当回避的;
4、在同一单位工作满5年,本人自愿交流,并经本单位党组(委)同意的。
(二)内部轮岗对象:
1、在同一单位的同一岗位(执纪执法、干部人事、财务审计、项目审批、资金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等岗位除外)任职满5年的;
2、县直机关应进行跨部门、跨区域交流的对象,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
3、应进行跨部门、跨区域交流的对象,因其他各种原因经组织批准未能交流的。
三、交流轮岗的程序
(一)跨部门交流工作程序:
1、产生预备交流人选。根据本办法和交流条件,分别采取个人申请、组织批准,单位推荐,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直接确定等三种方式,产生预备交流人选。
2、确定预备交流职位。在用人单位申报预备交流职位的基础上,组织人事部门将申报单位空缺的职位、预备交流人选所对应的职位统一调剂,确定预备交流职位,进行公示。
3、组织填报交流志愿。根据确定的预备交流职位要求,书面征求预备交流人选的择岗志愿。
4、双向选择确定交流人选的职位。结合个人意愿和用人单位意见,提出交流人选和职位的安排意见。对个人志愿与交流职位不能达成一致的预备交流人选,组织人事部门可以个别征求志愿,实施调剂安排。
一次性交流岗位较多时,可实行跨部门竞争上岗。
5、研究决定并xx手续。对确定交流的中层干部,由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决定并xx相关手续。
(二)跨区域的县直机关与乡镇机关、乡镇机关与乡镇机关之间的交流,坚持顺向、有序流动的原则,由组织人事部门协调实施。
(三)内部轮岗由各部门、各乡镇根据本办法的规定组织进行,或进行竞争上岗。
四、交流轮岗的保障措施
(一)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工作一般每2年集中组织一次。
(二)今后凡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原则上应具有两个以上单位的中层岗位工作经历;提拔担任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原则上应具有乡镇工作经历。对交流的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任用;是后备干部的,仍列为新单位的后备干部。
(三)鼓励县直机关干部自愿交流到乡镇机关工作。
五、交流轮岗工作纪律
(一)干部交流轮岗应严格执行领导职数和编制规定,不准超职数、超编制配备中层干部。
(二)各级党组织必须严格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程序,集体研究决定交流、轮岗对象。不准个人或少数人指定对象,不得借交流轮岗超编进人、对干部进行排挤或打击报复。
(三)任何地方和单位都必须坚决执行上级关于干部交流、轮岗的决定。
(四)干部必须服从组织作出的交流、轮岗决定。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交流、轮岗决定的干部,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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