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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乱应急预处置技术方案(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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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霍乱应急预处置技术方案(试行) 1背景 霍乱是由O1血清群和O139血清群霍乱弧菌引起的急性肠道传染病,是以发病急、传播快、波及范围广、能引起大流行为特征的危害严重的甲类传染病,也是当今国际检疫传染病之一。目前,霍乱流行规律尚不十分明确,引起霍乱流行的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在我省依然存在。我县地处我国东南沿海地区,又是对外开放口岸,是经济和旅游业发达地区,人口密集,流动量大。如防控不力,会造成较大规模的暴发流行,给人民健康和经济发展带来巨大损失。 为及时、快速、有效的应对霍乱疫情,确保一旦发现霍乱重大突发疫情或流行时,能迅速查清危险因素和成因,并及时果断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迅速控制和扑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霍乱防治手册》(卫生部疾控司1999年版)和《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2分级判定 根据霍乱疫情波及的范围、危害程度、以及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将疫情分为三级:重大疫情(Ⅰ级)、较大疫情(Ⅱ级)、一般疫情事件(Ⅲ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进行预警。具体分级标准如下: 2.1重大疫情 在本县范围内流行,一周内发病30例以上。 2.2较大疫情 霍乱在一个县(乡镇)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10~29例;或疫情波及2个以上县(乡镇);或县区首次发生。 2.3一般疫情 霍乱在一个县(乡镇)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9例以下。 3监测、报告与预警 3.1疫情监测 采用点面结合的监测方式开展强化监测。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综合性医院及上年发生霍乱的乡(镇、街道)地域卫生院设立肠道门诊,按照《浙江省肠道门诊建设规范》要求,开展腹泻病人和重点人群监测。二是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全国霍乱监测方案(试行)》和《浙江省霍乱监测方案》规定的要求,开展重点人群监测、外环境和食品监测、病原学监测。 3.1.1腹泻病人监测 各县(乡镇)根据霍乱疫情选择代表性的一所医疗机构常年设立肠道门诊,其他医疗机构在霍乱流行季节(5-10月)开设,肠道门诊设有诊疗室、观察室、药房以及专用厕所,指派专(兼)职医、护、检人员,配备专用医疗设备、抢救药品、消毒药械以及采集粪便标本的棉签和放置标本的碱性蛋白胨增菌液。制定严格的工作制度及隔离消毒制度。并按要求做好腹泻病人的就诊专册登记。农村基层医疗单位确因人员与房屋条件不能单独设立时,也应在门诊指定专人负责或专桌诊治。做到“逢泻必采,有样必检”。在疫情发生时期,每天统计就诊量,报告给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1.2重点人群监测 各地根据防治工作的需要,可在一定的范围内采检病人的密切接触者、与病人可能有传播关系的一般接触者及可能与流行有关的重点职业人群,如渔民、船民、外地民工、饮食及旅游服务行业人员、经常外出人员等。亦可采检有追溯传染来源意义的往年病人、带菌者、老疫点人群及来自疫区的人群。 3.1.3外环境和食品监测 在霍乱流行季节,各地根据本地实际开展食品、苍蝇、厕所粪便以及水系监测,选择代表性点,定期采集标本检测霍乱弧菌。在疫情期间,根据溯源调查和确定传播、污染范围的需要开展上述外环境和食品等调查。 3.1.4病原学监测 将霍乱环境和病例分离株进行生物、血清、生物-噬菌体分型,检测毒力基因(CTX、ACT、ZOT)和药敏测试。追踪菌株来源,分析传播关系,分析菌株变异趋势等,为疫情控制和制定预防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3.2信息报告 3.2.1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卫生检疫检验机构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发现霍乱病例(实验室确诊、临床、疑似)时,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在2小时内网络直报,如无网报条件,立即电话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以传真方式报出“传染病报告卡”,县(乡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无网报单位的报告卡后,在2小时内进行网报,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3.2.2当发生或可能发生霍乱暴发、流行时,应按照本预案分级规定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在2小时内通过电话或传真尽快向所在地县(乡镇)卫生主管部门、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进行网络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现场调查确认,随时报告疫情态势进展情况。各级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在2小时内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瞒报、漏报、缓报。 3.2.3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外环境和食品监测中,发现阳性标本,应及时进行溯源调查,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将监测结果和调查处理情况上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阳性水源树立警示标志,加强监测和管理,必要时向社会告示,提出预警。 3.2.4各级医疗单位应建立相应的传染病疫情报告部门,落实报告责任人,负责单位内疫情的核实、报告和管理。各学校、较大的企业、以及建筑工地,指定相应人员搜索、报告传染病疫情,一旦发现疑似病人或暴发疫情时,立即将病人送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同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协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调查处理。 3.3信息分析与预警发布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辖区内监测信息的汇总、分析工作,并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定期对监测信息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适时提出疫情预警报告,经卫生行政部门报请当地政府和霍乱防控指挥部决定启动、变更和终止应急响应。 4应急响应 凡发生霍乱暴发流行,或既往无疫情的地区发生本地感染的霍乱病例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本方案规定的级别进行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1.1重大疫情发生时,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建指挥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派出应急小分队负责参与现场处置。 4.1.2较大疫情发生时,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建指挥部,并派出应急小分队,协同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负责技术指导,疫情发生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现场处置,启动各个组织(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处置组即流行病学调查组、疫情信息组包括健康教育、检验检测组和后勤保障组等)。 4.1.3一般疫情发生时,由疫情发生地的县(乡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指挥,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技术指导,由疫情发生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现场处置。 4.2先期处置 县(乡镇)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霍乱暴发疫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卫生防病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先期现场处置,掌握第一手资料,有些资料也可通过电话与有关方面取得联系。同时上报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4.2.1初步核实诊断,证实是否暴发。询问病人的临床症状和实验室检测情况,初步核实诊断。了解当地历史疫情和基本情况(自然、社会等)等背景资料。考察疫情,判断是否暴发,初步制定调查处理方案。 4.2.2收集疫情资料,并简单分析,以估计此次暴发可能的严重程度,根据暴发的严重程度以确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4.2.3准备调查的设备、工具等,包括人员,现场和实验室设备,办公场所和车辆等。 4.2.4组织准备必要的抗生素如氟哌酸、环丙沙星等和消毒物资、工具,如漂白粉、漂精片等。 5现场处置 根据不同的响应级别,省、市、县(乡镇)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相应级别职责组成由流行病学、实验室和临床医学等专业人员若干组进行现场调查,积极进行病人的救治,同时采取控制措施。 5.1核实诊断 通过对医生、病人以及能提供病人信息的其他人员进行访谈,对病人分离株进行实验室复核,必要时请临床医生对病人临床症状进行会诊等。采集相应的标本,包括粪便、血等。 5.2疫情初步分析 收集病人资料,建立病例监测定义,开展病例搜索,描述疫情的三间分布,并分析疫情的发展和变化趋势,以及与疫情有关的危险因素如食品、水,提出病因假设。 5.3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监测 发生霍乱暴发疫情,应及时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掌握霍乱暴发的流行规律,查明传染来源、传播途径和疫情波及的范围,阐明流行因素,为及时制定暴发疫情控制方案提供科学依据。调查方法主要有个案调查与暴发调查两种。 5.3.1个案调查 凡是发生霍乱病例(或带菌者)时,对传染源及疫点所进行的调查。主要为了了解患者的发病原因及疫源地现况,以便控制疫情蔓延,积累资料,作为当地流行病学分析的基础。对疫点、疫区应有计划、有目的地及时开展病原检索工作(包括接触者、水源和可疑食物等)。 5.3.2暴发调查 暴发调查的对象,应该是发生病例的整个地区(单位)及与之有关的地区。暴发疫情调查主要用于群体急性感染,目的是确定暴发的原因。要迅速摸清发病的时间分布、地区分布及人群分布,确定可能的传染源与传播途径,提出紧急对策并考核对策的效果,尽快控制疫情。暴发疫情调查结果应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接到暴发疫情调查结果报告后,应对暴发疫情控制处理结果向有关部门报告。 5.4疫情控制技术措施 5.4.1病人和带菌者处理 病人和带菌者应送当地指定医院隔离病房或专设的临时隔离病房隔离治疗,凡隔离者必须每天大便培养一次,病人停药后连续两次阴性、慢性带菌者大便培养连续七天阴性方可解除隔离。 确诊时临床症状已经消失的恢复期病人或带菌者,动员隔离确有困难或当地无条件收治时,可以在家隔离治疗观察,但必须严格实施以下几点: ⑴病人和带菌者不得外出,家属不远行,不串门,不在外大便,并拒绝亲友探访; ⑵严格执行随时消毒,尤其对粪便、污水、剩余食物、餐具、衣物等;住家周围进行药物快速灭蝇;衣裤、马桶等污物用具不得在河水或井边洗涤; ⑶每日采便检验一次,停药后连续二次阴性者解除隔离,重复阳性者应住院隔离治疗。 5.4.2疑似病人处理 医疗机构门诊疑似病人立即留观,疫情处理人员在疫源搜索时发现霍乱疑似病人,应立即送到当地指定医疗机构单独隔离治疗,疑似病人与确诊病人和带菌者以及其他传染病人分开隔离,在临床和实验室未确诊前暂按霍乱病人处理。医疗机构应尽快作出诊断,如确诊为病人,转送到指定医疗机构或指定病房隔离治疗;如排除霍乱,则解除隔离,病人按一般感染性腹泻治疗。 5.4.3密切接触者管理 根据霍乱传播链和病因链来确定密切接触者(包括共同暴露者),密切接触者到指定场所或居家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并限制他们的活动范围。对所有密切接触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连续采便两次,首次采便必须在预防服药前,所有密切接触者预防服药,根据各地药敏试验情况可选用以下预防服药: 氟哌酸 0.2~0.3g/次,一天三次,连服三天 强力霉素 300mg顿服或第一天200mg,第二天100mg SMZ-CO 1.0g/次,一天二次,连服三天 痢特灵 0.2g/次,一天二次,连服二天 以上药物儿童按体重(公斤)计算酌减,注意喹诺酮类服用。 密切接触者中发现霍乱带菌者或确诊病例,则按新的疫点处理。 如无粪检条件,隔离5天并预防服药后,接触者中无病人出现,则解除隔离。 5.5疫点处理 5.5.1疫点指发生病人、疑似病人或发现带菌者的地方,一般以同一门户出入的住户,或与病人、疑似病人、带菌者生活上密切相关的若干户为范围。根据传染源的传染状况,一个传染源可有一个以上的疫点。 5.5.2标本采样 每个疫点在消毒前采集水源水、缸水、碗筷、砧板、草席、粪缸(马桶)、残留食物及苍蝇等标本,每件两份以上进行检验。 5.5.3病人住院隔离后,疫点应实施终末消毒和灭蝇,病人粪便、呕吐物及被污染的衣物及居住环境等要严格消毒处理。凡病人、疑似病人五天内可能污染过的其他地方均应予以消毒。疫户周围50米左右范围内的厕所、粪坑应实施灭蝇灭蛆,严禁使用新粪施肥,并用漂白粉水溶液消毒附近地面。 5.5.4开展卫生活动:做好饮水消毒,环境清理。劝阻群众不喝生水,不吃生冷变质食物。要求不串门、不远行、不在外大便。 5.5.5开展健康教育:对疫点内所有人员以及疫点周围人员开展霍乱防治知识进行宣传教育,可采用宣传画报、发放资料、广播等宣传教育的形式,可由村委会、房东、企业主负责的组织形式进行。 5.5.6疫点的解除:疫点内上述措施均已落实,所有人员粪便检验连续两次阴性,无续发病人或带菌者出现,则可予以解除疫点管理。若有新病人和带菌者出现,则应继续做好疫点内各项工作,达到上述要求时再解除。 5.6 疫区处理 疫区处理的目的在于及时发现和管理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以期迅速控制疫情之发展。 5.6.1疫区划定 为了防止疫点外污染造成续发感染和向外传播,根据若干疫点的地理位置、水系分布、交通情况、自然村落等特点来划定疫区。一般在农村以一个村或几个村、一个乡或毗邻乡,在城县以一个或几个居委会或一个街道为范围划为疫区。 5.6.2疫区控制措施 为迅速控制疫情,除在疫点内采取严格的防疫措施外,还应在划定的疫区内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加强疫点外围的卫生防病工作,及时发现传染源,认真处理,防止传播。主要工作如下: ⑴加强健康教育宣传,要点如下: ①不喝生水,不吃生冷变质的食物。特别是海产品和水产品; ②饭前便后要洗手,碗筷要消毒,生熟炊具要分开,要防蝇灭蝇; ③不随地大便,不乱倒垃圾污物,不污染水源。发现吐泻病人及时报告; ④不到疫区外集镇赶集,不到病家或病村串门,不举办婚丧酒宴和节日聚餐; ⑤县场购买的熟食品和隔餐食品要加热煮透; ⑥饮用水消毒。 ⑵及时发现病人、疑似病人和带菌者:当地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强腹泻病门诊和巡回医疗,对腹泻病人要做好登记报告、采便送验和及时治疗,发现疑似病人时要隔离留验。乡村医生和责任医生要认真做好查病报病;对疫区人群,要按流行病学指征进行检索,及时发现传染源,特别要及时发现与首发病例同期内的所有腹泻病人并及时处理。 ⑶加强饮用水卫生管理:饮用河水地区,禁止在河内洗涤便桶、病人衣物、食具、食物及下河游泳;饮用塘水地区,提倡分塘用水,提倡用密闭取水方法;饮用井水地区,水井要有栏、有台、有盖、有公用水桶,要有专人负责饮用水消毒;饮用自来水地区,余氯要符合标准;有条件打井或建小型自来水地区,要组织队伍,突击完成。 ⑷加强饮食卫生和集县贸易管理:不准出售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物。凡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饮食店、摊要限期达到卫生要求,或暂时停止营业。饮食从业人员要接受带菌检查。 对集县贸易要加强卫生管理,县场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各项卫生规章制度,卫生监督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 ⑸做好粪便管理,改善环境卫生:结合积肥造肥,迅速建造贮粪池,施行密封发酵,高温堆肥,陈粪施肥。使用水粪的地区,粪池、粪缸要加盖。粪便管理以不污染环境,并达到杀蛆灭蝇为原则。要拆迁污染饮用水源的厕所、粪缸,要处理苍蝇孳生地,采取各种方法杀蛆灭蝇,改善环境卫生。 ⑹限制人群流动,防止传染源扩散:禁止大型集会,必要时暂停集县贸易。 5.6.3疫情解除后的观察 疫情解除后,为了防止再次发生,必须继续做好以下几项工作,即:卫生宣传教育、“三管一灭”、群众性查病报病以及对腹泻病人的妥善处理,有重点地开展人群检索、水体定点采样观察等。 5.7阳性水源处理 5.7.1阳性水源应竖牌告知群众,宣传教育群众禁止使用阳性水源(包括游泳、洗涤等);阳性水源中的水生动物(如鱼、虾、蟹、贝类等)、植物(如菱、藕等)禁止捕捞和移植。 5.7.2对阳性水源周围人群进行现症腹泻病人调查,对腹泻者作两次粪便培养,并进行抗菌治疗。 5.7.3 阳性水源每隔三天采水样一次,进行检验,连续三次阴性可解除管理。 6后期处理 6.1善后处理 6.1.1患者或带菌者在被隔离治疗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当地政府应为他们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有工作单位的被隔离人员,其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在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更不得解雇。 6.1.2各级疾控机构紧急调集的传染病防治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合理报酬。 6.1.3临时征用的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向当地政府提出应依法给予补偿,用完后能返还的,应及时返还。 6.1.4疫点或疫区解除后,继续开展常规的疫情监测和防治工作,加强疫点或疫区所在地区的食品、饮水、水系监测和监督管理。 6.2疫情控制效果评价 疫情控制期间,在流行病学调查和病原学检测的基础上,动态分析疫情的发展趋势和防治措施的实施效果。如有无死亡病例、疫情是否播散、有无二代病例来分析疫点控制效果,以疫情控制的时间长短来分析措施的效果等。 6.3长效监测 在疫情发生地,可建立霍乱监测点,按照《全国霍乱监测方案(试行)》进行监测,以期长期观察疫情和病原体的变化规律。另外,还可在疫情所在地的医疗机构设立肠道门诊,加强腹泻病人监测,以期发现疫情。 6.4调查总结 现场调查工作的书面总结一般包括初步报告、进程报告和总结报告。 初步报告是第一次到现场调查后的报告,它应包括进行调查所用的方法,初步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及下一步调查建议等。 随着调查的深入和疫情的进展,还需要向上级汇报疫情的发展趋势、疫情调查处理的进展、调查处理中的问题等,即进程报告。 调查结束后要及时收集、整理、统计、分析调查资料,及时详细写出本次调查的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暴发流行的总体情况描述,引起暴发流行的主要原因,采取的控制措施及效果评价,找出问题,应吸取的经验教训,向政府和有关部门进一步提出根本性的预防控制建议。 7应急保障 7.1决策指挥保障 在疫情发生时,根据不同的疫情级别,要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指挥组织,负责承担指挥办公室的职能,负责日常疫情报告、信息沟通与组织协调工作。出现突发疫情时提出疫情处理所需的经费,确保疫情处理工作顺利开展。 7.2物资和人员防护保障 7.2.1县、县(乡镇)应分别建立传染病防治物资储备库。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制物资储备明细表,并根据疫情等级分别测算不同物资储备的需求量及其配比,可采取多种储备形式,以免浪费。储备库着重储备一次性防护服、漂白粉精片、漂白粉、抗生素、检验试剂、快速理化检验和采样设备、采样车、消杀车(消杀器械)等。 7.2.2发生霍乱疫情时,各级疾控机构可以根据疫情需要,向政府提出,由政府组织调用传染病物资储备库中的相应物资,并在发生疫情区域内统筹使用。 7.2.3所有储备物资的使用实行审批制,专人负责。 7.3应急队伍保障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都应建立各自的应急处置队伍,平时作好应急队伍的培训和演练工作,储备应急装备。在霍乱疫情发生时,根据不同的疫情级别,分别调动不同级别的应急队伍。 7.4经费保障 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在霍乱疫情发生时,疾控机构积极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所需经费,由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政府,按照财政分级负担的原则,为霍乱疫情处置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 7.5信息保障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法律授权部门依法及时公布和通告疫情,保持信息透明,避免因猜疑引起公众的恐慌。 7.6预案演练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按照本技术方案的要求,进行人员储备,并不定期的开展疫情应急模拟综合演练,检验并提高应急指挥、信息报告、疾病预防控制和应急救治体系的应急处理能力。 7.7健康教育和培训 7.7.1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制订健康教育计划,提高县民的霍乱等肠道传染病的防治知识水平和健康保护意识,主动自觉参与霍乱的防控。 7.7.2开展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提高霍乱防控技能,增强责任性,提高对霍乱疫情的敏感性。 8附则 8.1适用范围:本技术方案适用于我县霍乱疫情暴发流行时的现场应急工作。 8.2实施时间: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8.3***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本方案的管理、补充、修订、更新等工作。 9 附件 附表1:霍乱个案调查表 附表2:霍乱暴发疫情报告表 附表3:霍乱病例(包括带菌者)登记表 附表4:病家终末消毒工作记录单 附表5:病家随时消毒记录单 附表6:霍乱疫点消毒效果检查记录表 附表1: 霍乱个案调查表 地区国标编码□□□□□□□□ 病例编码□□-□□□□ 1.一般情况 1.1姓名 ,若为14岁以下儿童,家长姓名 1.2性别 ⑴ 男 ⑵ 女 □ 1.3年龄 (岁、月) □□ 1.4职业 □□ ⑴幼托儿童 ⑵散居儿童 ⑶学生 ⑷教师 ⑸保育员 ⑹餐饮食品人员 ⑺公共场所服务员 ⑻商务人员 ⑼医务人员 ⑽工人 ⑾民工 ⑿农民 ⒀ 牧民 ⒁ 渔(船)民(15)海员及长途驾驶员(16)公务人员及职员 ⒄ 离退人员 (18)家政、 家务及待业 (19)不详(20)其他 1.5文化程度 □ ⑴学龄前儿童 ⑵文盲 ⑶小学 ⑷初中 ⑸高中 ⑹大学及以上 ⑺不详 1.6 现住址 户口地 1.7工作(学习)单位 1.8联系人 联系电话(办) (宅) (手机) 2.发病情况 2.1发病日期(yy/mm/dd) □□□□□□ 2.2发病地点(yy/mm/dd) 2.3首诊时间(yy/mm/dd) □□□□□□ 2.4首诊单位 2.5诊断医院 2.6报告时间(yy/mm/dd) □□□□□□ 2.7是否住院 (1)是(2)否 □□ 2.7.1住院时间(yy/mm/dd) □□□□□□ 2.7.2出院时间(yy/mm/dd) □□□□□□ 3.临床表现 3.1.腹泻(1)有(2)无 □ 3.2 腹泻持续 天 □□ 3.3 每天最多泻 次 □□ 3.4 腹泻方式(1)喷射状(2)里急后重(3)通畅(4)失禁(5)绞痛 □ 3.5 粪便性状(1)稀便(2)水样(3)米泔样(4)洗肉水样(5)大块粘膜 □ 3.6 粪便量(1)多(2)少 □ 3.7呕吐(1)有(2)无 □ 3.8呕吐持续 天 □□ 3.9每天最多吐 次 □□ 3.10呕吐物性状(1)食物(2)水样(3)米泔样(4)血水样 □□ 3.11呕吐量(1)多(2)少 □□ 3.12其他(1)发热(2)腹痛 □ 3.13失水情况(1)重度(2)中度(3)轻度 □ 3.14临床类型(1)重(2)中(3)轻 □ 4诊断依据 4.1可疑流行病学史(1)有(2)无 □ 4.2临床表现典型(1)有(2)无 □ 4.3霍乱弧菌检验阳性(1)有(2)无 □ 4.4 病原分型:(1)小川型(2)稻叶型(3)彦岛型(4)O139群(5)未分型 □ 4.5 噬菌体-生物型 □□ 5 诊断结论(1)霍乱临床确诊病人(2)实验室诊断病例(3)带菌者 □ 6 疫点情况 6.1病人发病前的活动场所 6.2活动时间(yy/mm/dd) □□□□□□ 6.3病人发病后的活动场所 6.4活动时间(yy/mm/dd) □□□□□□ 6.5病人吐泻地点 6.6病人吐泻时间(yy/mm/dd) □□□□□□ 6.7吐泻物倾倒场所 6.8吐泻物倾倒时间(yy/mm/dd) □□□□□□ 6.9污染衣、被、席等地点 6.10污物清洗时间(yy/mm/dd) □□□□□□ 6.11疫点 个 □□ 6.12疫点范围 户 □□ 6.13疫点人数 □□ 6.14终末消毒时间(yy/mm/dd) □□□□□□ 6.15疫点内人群服药时间(yy/mm/dd) □□□□□□ 6.16疫点内服药人数 □□□ 7.传染源和传播途径的追溯 7.1病前本地乡、村、街道同样疾病的发生(1)有(2)无 □□ 7.2同样疾病的发生时间(yy/mm/dd) □□□□□□ 7.3病前五天内外出(1)有(2)无 □□ 7.4去何地 7.5该地有无同样疾病(1)有(2)无 □□ 7.6有无在该地住宿用膳、带回水产品、其它食物(1)有(2)无 □□ 7.7若有,带回食物名称 7.8病前五天内有无接触过同样病人(1)有(2)无 □□ 7.9接触时间(yy/mm/dd) □□□□□□ 7.10接触地点 7.11接触方式 7.12病前五天内有无外人来家(1)有(2)无 □ 7.13来自何地 7.14 该地有无本病(1)有(2)无 □ 7.15有无在家住宿、用膳、带回水产品、其他食物(1)有(2)无 □ 8病前五天内饮食情况 8.1有无饮生水(1)有(2)无 □ 8.2地点 8.3水源类型 8.4日期(yy/mm/dd) □□□□□□ 8.5有无吃生冷食品(1)有(2)无 □ 8.6生冷食品名称 8.7生冷食品数量 8.8生冷食品来自何地 8.9有无熟食冷吃(1)有(2)无 □ 8.10名称 8.11数量 8.12日期(yy/mm/dd) □□□□□□ 8.13有无其他可疑食品(1)有(2)无 □ 8.14名称、来源 8.15生、熟饮具是否分开(1)是(2)否 □ 8.16有无暴饮、暴食(1)有(2)无 □ 8.17同餐人数 □□□ 8.18发病人数 □□□ 8.19发病日期(yy/mm/dd) □□□□□□ 8.20病前五天内有无接触阳性水源(1)有(2)无 □ 8.21接触阳性水源方式(1)生吃食品(2)洗碗(3)漱口(4)游泳(5)其它 □ 8.22接触阳性水源地点 ,水源类型 8.23接触阳性水源日期(yy/mm/dd) □□□□□□ 9病家卫生状况 9.1饮水类型(1)浅井(2)深井(3)河(4)塘(5)沟(6)自来水 □ 9.2用水类型(1)浅井(2)深井(3)河(4)塘(5)沟(6)自来水 □ 9.3饮水是否消毒(1)是(2)否 □ 9.4用水是否消毒(1)是(2)否 □ 10. 疫点调查小结: 填表日期 填表单位 调查者 填表说明: 1. 选择性项目,可在其选择项上划“Ö”; 2. 带菌者调查可使用此表格填写有关项目。 附表2: 霍乱暴发疫情报告表   省 县(乡镇) 乡(镇、街道) 年霍乱暴发情况   暴发次数 起止时间 病原血清分型(群) 发病人数 发病率 死亡 人数 累及 县、区 1、诊断依据: 2、传染源追索情况: 3、传播方式及因子: 4、采取的主要措施: 5、调查小结: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 审核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18 附表3: 霍乱病例(包括带菌者)登记表 编序号 姓名 性 别 年龄 职业 户口所在地或单位 发病 地点 发病日期 是否本地感染 临床症 状分型 转 归 病原血清分型(群) 带 菌 者 备注 本地 输入 轻 中 重 痊愈 死亡 小川 稻叶 O139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 审核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3: 霍乱病例(包括带菌者)登记表 地区国标编码□□□□□□□□ 病例编码□□-□□□□ 1.一般情况 1.1姓名 ,若为14岁以下儿童,家长姓名 1.2性别 ⑴ 男 ⑵ 女 □ 1.3年龄 (岁、月) □□ 1.4职业 □□ ⑴幼托儿童 ⑵散居儿童 ⑶学生 ⑷教师 ⑸保育员 ⑹餐饮食品人员 ⑺公共场所服务员 ⑻商务人员 ⑼医务人员 ⑽工人 ⑾民工 ⑿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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