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深圳市大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代步车借用合同
出借方(以下简称甲方):深圳市大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承借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资料:
身份证号码: 保单号码:
行驶证号码: 车 牌 号: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电子邮箱:
深圳市大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为了让客户享受高附加值的服务,特向客户推出了出借代步汽车服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代步车资料
车牌号码
车型
颜色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行驶证号
第二条 借用期限
(借用期限限定为:乙方自有车辆在甲方保养维修预定时间外加两天还车时间。)
借用期限自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______时。借车地点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还车地点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 借用代步车抵押及押金约定
(1) 乙方承借车辆时,需向甲方缴纳2000元作为交通违章罚金押金,押金将在归还代步车15天通过甲方检验后退还。
(2) 乙方必须将自有在甲方进行维修的车辆作为代步车借用抵押,在借用代步车产生的一切损失责任未与甲方结算之前,乙方自有维修车辆作为借用抵押由甲方代为保管。保管时间如超过本合同规定的借用时间则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第五款及第六款规定处理。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车辆状况良好,设备齐全(见出借车辆交接单),车辆行驶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证,养路费收讫单据、保险卡等证照齐全的车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 乙方如有违约,甲方有权收回出借车辆。
3. 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4. 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并及时按规办理索赔手续。
5. 乙方自有维修车辆维修结束后由甲方使用电话及手机短信息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接到通知后两日内将借用车辆归还甲方(乙方在提取自有维修车辆的同时必须归还借用代步车)。如果到期不能归还借用的代步车,甲方有权对乙方按深圳市租赁公司的牌价300元一天计算租金。
6. 如乙方逾期不归还借用车超过 15 天时,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维修车辆及交通违章押金进行自行处理。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否则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2. 认真检查并掌握出借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的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必须按损坏物品市场价格给予甲方赔偿。
3. 乙方承借用的甲方车辆禁止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卖、转租、转包、转借、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及承担相应责任。
4. 乙方利用承借车辆从事非法活动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 出借期内,乙方所承借车辆的保养维护和发生各类机械故障、事故后的修理,乙方应通知甲方,否则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6. 出借期内,发生保险责任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保险公司、交通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并协同处理,通知责任由乙方承担。
7. 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乙方有责任在保险公司、交通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规定期限内向甲方提供出险原因报告及有关材料,并会同甲方及时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事宜。逾期由于乙方不能提供有关资料而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其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所承借车辆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搁车损失,亦应由乙方负责。
8. 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乙方必须承担保险公司赔偿之后的所有款项。
9. 乙方对甲方保留在车上的特殊标志,不得私自摘除、涂改,否则应负赔偿责任。
10. 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归还车辆,还车时必须保持车辆性能良好、车辆整洁、设备齐全,并无任何刮碰现象。
11. 乙方不得私配甲方所提供车辆的钥匙,对钥匙丢失、损失情况亦必须立即通知甲方,并负责赔偿所承借车辆门锁和点火开关费用。
12. 乙方承借车辆的燃油费自理。还车时,若存油低于出场时存油。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已使用的燃油费。
13. 出借期内,因乙方不慎遗失牌照和各类证件涉及到各种罚款和补办费用的,全部由乙方承担。
14. 乙方对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车辆损失及第三者造成的损失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承借车辆过渡时,乙方驾驶人员未随车照看造成的损失。
(2)、承借车辆轮胎爆裂的损失。
(3)、由于乙方人工直接供油、明火烘烤造成的损失。
(4)、造成承借车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乙方未经必要的修理,继续使用造成的损失。
(5)、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车辆扣押、罚没的损失,包括甲方的搁车损失。
(6)、由于乙方擅自修理造成的损失。
(7)、由于乙方驾驶员饮酒、吸毒、药物麻醉、无有效驾驶证以及调换约定驾驶员等原因造成的损失。
(8)、由于乙方利用承借车辆参加竞赛、测试造成的损失。
(9)、由于乙方用承借车辆拖带其它车辆或其它车辆拖带承借车辆造成的损失。
(10)、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驶、搁车的损失。
(11)、由于乙方或其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12)、乙方因伪造证件、隐瞒事实、制造假案等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其它条款
1、乙方如需续借、必须在合同到期前会同担保人到甲方重新签定续借合同,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超时处理。
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出借期内如遇国家重大经济政策变化或甲、乙方遇有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时,经甲、乙双方协议,可对合同条款作适当调整。
3、如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道路运政 管理机构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4、合同经两方签字或盖章生效,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持一份。
5、《出借车辆交接技术检验表》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签名:
(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 址:
地 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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